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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钢笔文学www.jiugangbi.com提供的《督主给我当皇夫》 34-40(第3/22页)
“嗖!”
“啪!”
沈珺射中了,而且是一箭射断了系着花灯的绳子,而后上前一步,将掉落下来的花灯接了个正着。
周围人欢声雷动,简直比自己射到灯还要激动开心,哗啦啦地鼓着掌,满口赞词。
人群中的少女们看着怀抱花灯的黑衣美郎君,忍不住双颊飞红,眼带春波。
闻骁看着站在灯火璀璨的彩楼下,抱着灯朝她望来的沈珺,心口猛然一颤,说不清道不明的欢悦溢满了整个胸膛。
她一个劲地给沈珺鼓掌:“沈珺!你太厉害了!”
这一声沈珺,清朗地穿过嬉闹的人群,飞到了沈珺的耳边。
让他忍不住迈开大步,朝着闻骁走了过去。
“幸不辱命。”
沈珺把花灯递了过去,语带笑意地对闻骁说:“一岁一礼,一寸欢喜。”③
闻骁觉得定然是旁边这家酒坊的酒味太浓了些,以至于她闻久了,都有些熏熏然了。
她不由得低下头去打量手中的花灯,只觉得怎么看怎么好看,怪不得是今年的灯王。
店家也是舍得本钱,这盏灯用的木料是极品黑檀,上下框梁镶嵌着一圈儿红玛瑙,灯穗子上编了美玉下面还缀了一把小米珠。
再细看,里面的八副仙子图,画工精美不说,所用的颜料都是上品,其中不乏青金石这样的宝石所作的颜料,怪不得能在灯光的映照下,飘然欲仙熠熠生辉呢。
店主一边庆幸自己的银楼保住了,一边肉疼地请闻骁和沈珺进店:“还请二位随老儿进店选一件首饰吧。”
这盏灯已经够值钱了,还要填进去一件好首饰,店家的心疼的都快流血了,谁能想到居然有人能拿那样的箭射中自己的灯王呢。
不过,店家也是个精明的,心疼过后就马上想着要怎么赚回来。
他看闻骁满头珠翠,眼珠子一转,就扬起笑脸开始推销:“不是小老儿自夸,满京城数过去,除了皇宫内院里的不好比较,我这儿的首饰形制是京城里的头一份儿。”
店家带着闻沈二人上到三楼,请二人落座,马上有懂眼色的丫头上茶上点心,还有的跑去端了一托盘又一托盘的首饰过来。
闻骁看着满眼的金簪玉钗步摇梳篦花冠镯子戒子耳饰,堪称琳琅满目,金玉满堂了。
这小老头儿没说谎,闻骁在皇宫中长大,见识过的首饰多了去了,这些东西有些用材可能没有宫廷的贵重,但做工和形制,确实是非常精美,有不少甚至比内造的要好看的多。
她指着这一堆,问老头儿:“我可以随便挑一件?”
老头儿咬着牙点了点头,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是,贵人既然得了灯王,便可以在这里面挑一件中意的。”
闻骁看了看,手奔着那件看上去用料最好,价格最贵的华胜而去。
半路却被沈珺拦了下来。
“?”
沈珺自然看出来闻骁为什么要选那件,他有点哭笑不得,这个殿下真是个不讲究的人。
那个华胜是纯金打造,虽然看着也非常精美,但颇有些老成,比较适合年纪二三十的已婚女子佩戴。
闻骁才多大的人,戴上这个显得有些不伦不类。
“既然花灯是我射的,那这首饰,便由我来给你挑,如何?”
闻骁心想,这话也对,便颇为不舍地把手从那华胜上挪开,心中期望着沈珺千万千万要给她选个最贵的才好。
沈珺挑来挑去,在盘子里挑出来一个金镯子。
那镯子是一只头尾相连的狐狸模样,做工极为精美,狐狸身上的绒毛纤毫毕现,甚至那条大尾巴看上去居然有种蓬松毛茸的感觉。
小狐狸尾巴挑着一颗明珠,嘴巴微张欲去咬那珠子,一双眼睛是用红宝嵌的,看上去狡黠惬意,活泼灵动极了。
“这个?”
这个镯子比起之前的华胜,可以说是小巧太多,价值肯定也是大幅度缩水。
可是看到那只小狐狸模样的镯子,躺在沈珺骨感纤长的手上,闻骁忽然觉得这个镯子也很好。
非常好。
她伸出手去接,“你的眼光真好,这只小狐狸真漂亮。”
沈珺以为闻骁伸手是想让他帮忙戴上这支镯子,看着伸到面前的那只手,粉|嫩白皙的腕子上还戴着一串他极为眼熟的珠串。
他咽了咽喉咙,半垂着眼帘,将那只小狐狸戴在了闻骁的手上。
闻骁收回手,左看右看,越看这只镯子越喜欢。
她忽然想起一件事,不好当着沈珺的面去做,便支开他:“啊,我
忘了,言蹊还在外面,咱们进来了他若是找不到我,怕是会着急。麻烦你帮我出去看看,这会儿他应该也找过来了。”
沈珺听了这话,心里瞬间有些不虞,他抿着嘴,脚步沉沉地离开了。
闻骁不明白怎么好好的这人突然就不开心了,不过,人都走了她也不能再把人拽回来问。
只能先招呼店家:“你们这里可有男子佩戴的耳饰?”
店家马上懂了,端出来一盘子各式各样的耳饰。
“贵人请看,这是小老儿店中新做出来的一批男子耳饰。”
大周太|祖本身也有一半胡人血统,自来就有男子左耳佩戴耳饰的习俗。后来,太|祖建国,这个习俗也被众人效仿,百多年流传下来,现如今大周男子戴耳饰基本上就是司空见惯的事情了。
小老头儿开了几十年的银楼,最会揣摩这些富贵人家的心理。
他指着这一盘子耳饰,对闻骁说:“贵人放心,小老儿店里有个规矩,但凡三楼出售的首饰,都是一样一件,只要做出来立马销毁图样,全大周只此一件,别无第二。”
闻骁摸了摸荷包,幸好今儿出门之前,白芷非要给她塞银票,要不然这会儿还真没钱买礼物。
她想起沈珺穿着红衣,在阳光下整个人都熠熠生辉,美不胜收的模样,觉得红色特别适合沈珺。而且,此人肤色极白,若是耳上坠着那么一点殷红,便如雪中红梅一般,艳丽至极。
“可有红宝的?”
闻骁翻了翻,没有红宝石的,最接近的也不过是一块水红色的宝石,颜色不够正。
“最好是鸽血红宝。”
店家一听这句话,笑的眼睛都眯成一条缝,大主顾,这是妥妥的大主顾啊。
红宝石本就名贵,而红宝之中又以鸽血红最为极品,价格也是最贵。
别看闻骁手上那只小狐狸的眼睛也是用红宝镶嵌的,可那小米大小的红宝,也算不得鸽血红。
一颗拇指肚大小的鸽血红宝,最少能换那样十只狐狸镯子。
他忙不迭地跑去内室,打开嵌在墙里重重深锁的铁柜子,从里面拿出一个巴掌大的匣子。
闻骁一看这极品紫檀做成的匣子,就知道里面的东西便宜不了,忍不住有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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