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熟: 5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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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白皙修长,指甲修剪得整整齐齐。可她知道,这双手曾经干过多少农活,曾经在冬天的冷水里洗过多少衣服,曾经因为冻疮肿得像馒头。

    她现在举止从容,知道什么场合说什么话、怎么说话。可她刚来这座城市的时候,连地铁都不会坐,连电梯都不知道怎么按。

    岑任真笑了笑,没再说什么。

    下午的工作照常进行,那些关于“小山村”的话题很快被遗忘,淹没在忙碌的工作里。

    岑任真也很快就把它忘了。

    直到傍晚时分。

    组里的博士生推门进来,“岑老师,楼下有个老先生找您。”

    岑任真抬起头,“老先生?”她问。

    学生的表情有些奇怪,“口音听着不是海都人,我也没太听懂。”

    岑任真走到窗边往下看,楼下确实站着一个人。

    一个老人,背微微佝偻着,站在那里,仰着头往楼上看。距离太远,看不清脸,只能看见那个模糊的轮廓。

    但岑任真不会认错,她幼年的苦难几乎都由他造成。

    第54章

    再回想起幼年的事, 遥远得像是上辈子。那些记忆被时间打磨得光滑,摸上去只剩一片冰凉,连疼痛都不再尖锐。

    她的生物学父亲是个常年酗酒的男人。酒喝足了,拳头也就痒了, 打完人倒头就睡, 第二天醒来像什么都没发生过。在那个四面环山的村子里, 这种事算不得什么, 甚至比不上隔壁阿婶的“罪名”——人家说她不肯生儿子, 明明已经生了三个女儿,还要撅着嘴犟。

    村子里的人像是从同一个模子里倒出来的。男人们小时候还有几分鲜活气, 眼睛亮亮的,会笑, 可一旦长到某个年纪,那点亮就灭了, 魂魄像是被什么脏东西囫囵吞了去,剩下个空壳子,会喘气, 会打人, 还有所谓的可以“传宗接代”。

    女人们也是一样,从生下来就欠着一个未知的弟弟、一个未知的婆家, 她们把自己烧成灰,去填那个永远填不满的坑。

    岑任真打小就是个异类。

    那年她还没灶台高, 那个男人又发酒疯,抡着拳头往母亲身上招呼。她没哭, 也没躲,转身摸进厨房,拖出那把杀猪匠用的剔骨刀, 她两手攥着,刀尖对着那个男人的肚子。她像一头被逼到墙角的小兽,浑身的毛都炸着,喉咙里压着气。

    男人愣住,拳头悬在半空。

    她那时候就明白了:只要你手里有刀,别人就怕你。酒后的疯,不过是借口。真想疯的人,刀架在脖子上也得先想一想。

    可她护着的那个女人,并不真的是她母亲。

    她把命豁出去挡在前面,那个生她的女人,却拿她当投诚的礼物。

    她想不明白,那个女人到底在指望什么,指望那个男人有一天酒醒了,良心发现?还是指望她这个女儿乖乖认命,好给弟弟换条好路?

    她在脑子里演过无数遍那个画面:刀捅进去,血喷出来,一切都结束,可她最终没动手。不是因为什么狗屁父女之情——那种东西从来没在她心里活过,是因为她知道,那个女人不会帮她,不会包庇她,不会在事后说一句“她是我女儿”。她一个人,力气不够,胜算太小,搭上自己一辈子,去换一个注定落空的结局,有什么意思?

    她给那个女人找过理由。她想,她不过是命不好,生在那种地方,被那些规矩捆住了手脚,她不是不爱我,是不敢爱。

    直到那天。

    那个男人要把她卖了。买家是个五十多岁的老鳏夫,死了老婆,想买个年轻的回去“续香火”。她逃了一次,被抓回来,锁在放饲料的库房里。天黑下来,老鼠在角落里窸窸窣窣地爬,她对着门缝喊那个女人,喊了不知道多久,那个女人终于来了。

    她隔着门板,盯着那双躲闪的眼睛,问:“我也是你生的。你就这样看着他把我卖了?”

    那个女人没看她,嘴唇动了动,说:“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都是这样的。”

    岑任真那一瞬间忽然明白了:没有理由可找了,没有什么“不敢”,只有“不肯”。

    她恨他们,恨得像恨仇人一样。那个男人是明火执仗的恶,那个女人是温水煮青蛙的软刀子。一个要她的命,一个要她认命。

    后来她哄那个弟弟给她开了门。

    说来好笑,她被锁着,像牲口一样等着被卖。而那个弟弟,愚钝得连自己名字都写不利索,只因为是男孩,就被捧在掌心里当宝贝,家里的钱归他管,钥匙挂在他腰上晃来晃去,他什么都不知道,只知道姐姐叫他开门,他就开了。

    她一路逃到市里,期间的辛苦都模糊了,只记得一件事:她联系上高意君那天,在心里发过一个誓。谁把她从那个泥潭里捞出来,她就用一辈子去还。

    至于那些锁过她、关过她、把她当货卖的人——她也不会忘。

    那时候她想过很多次将来,她幻想自己功成名就,而那个被当宝贝的弟弟,不过是一滩扶不上墙的烂泥,她要让那些人看着,看着他们押错宝、走错路、求错人。她要让他们知道,那个被锁在库房里的女儿,不是任人宰割的牲口。

    阖家欢乐?不存在的。

    那些念头现在想起来很幼稚,但那时候,却是支撑她不断前进的无穷动力。

    轻舟已过万重山。很久之前,岑任真把“报复”当成最终结局,然而一路走来,那早已不是最重要的事情。高意君,教她爱和感恩,教她独立自强,教她这世间自有广阔天地。她对她寄予期望,也给予重任。

    所以岑任真很少再想起他们了。

    如果不是林老二今天突然出现,她大概也不会再想起他了。林老二就是她的生物学父亲,村里人没文化,这确实是他的大名。

    他既然找上门来,岑任真就不能坐视不理,她也想知道时隔多年他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咖啡厅里暖气开得足,落地窗把日光滤成一片柔和的暖色,落在岑任真肩上。

    她靠窗坐着,姿态松弛。黑色的西装外套搭在椅背上,身上只剩一件真丝衬衫,料子软得几乎要化进皮肤里,领口微微敞开,露出一小截锁骨,袖口挽了两道,露出一截细瘦的手腕,腕上戴了一块运动手表,指甲修得短而圆,没有颜色。

    岑任真把他带到学校的咖啡厅,这会儿是学生上课的时候,也还不到饭点,来

    往的人并不多。

    林老二坐在她对面。

    他选了个最靠边的位置,屁股只挨着椅子沿儿,两条腿不知道该往哪儿放似的,一会儿并着,一会儿又岔开。手也没处搁,先是放在膝盖上,又觉得不对,抬起来搭在桌沿,又觉得不对,最后塞回膝盖底下,压住了。

    他穿一件灰扑扑的夹克,领口磨得发白,袖子上有一块洗不掉的油渍。里面的汗衫原本大约是白色的,现在泛着黄,领子松垮垮地耷拉着。裤腿挽得一高一低,露出一截干瘦的脚踝。鞋子是那种十几块钱的胶底布鞋,鞋帮开了一道口子,露出里面黑乎乎的袜子。

    他眯着眼打量对面那个人。

    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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