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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钢笔文学www.jiugangbi.com提供的《玉郎总以为我暗恋他》 90-100(第9/15页)
出路了。
沈壹壹乖巧点头,还趁机提出是否能借阅外祖父这里的书和邸报。
见瑜姐儿如此“不自弃”,吴天恒惋惜之余,痛快同意了。
还柔声叮嘱,凡是有不懂的,尽管来寻他,你爹水平不行,可千万别被他教坏了……
沈壹壹满意的带着一叠邸报回了西厢。
当年那本《汉史》,已经让她知道了这里的历史走向与前世不同。
这些年她努力读书,尤其是能找到的所有史书,基本理顺了脉络。
秦朝之前的历史两个世界没什么不同。
转折发生在秦始皇三十六年,本该在沙丘突然驾崩的祖龙没有死,而是拖着病躯返回了咸阳。
三年后,扶苏顺利继位为秦二世。
三百年的秦,四百年的汉,还有一百多年的大启。
沈壹壹不清楚这里到底是某个穿越前辈威力无穷的蝴蝶翅膀呢,还是单纯就是个平行世界。
这些年她一直很小心。
以前她就想不通,那些穿越文里大张旗鼓当文抄公、搞发明的前辈,究竟凭什么笃定自己是唯一的穿越者?
老话说得好,当你看见一只蟑螂时……
虽然把自己比作蟑螂实在令人不快,但比起盲目认定自己是“天选之子”,沈壹壹宁可老老实实苟着发育。
你怎么敢肯定,其他穿越者不会成为你的死敌?
所以这些年,哪怕作诗是她最头疼的,沈壹壹也没敢当文抄公,而是认认真真自己学习,努力融入这个时代。
昨日从玄真观回来,她复盘时发现,自己虽然学了古代的礼法,但骨子里还保持着现代人对皇权的无感。
皇帝亲掌的特务机构,她是张口就碰瓷。
虽然当时确实情况危急,被逼得实在没了办法。
另一个她最欠缺的就是,信息过于闭塞。
通过族学的同学和蒋家姐弟,沈壹壹能了解寿州城中的情况。
可这次的事让她猛然意识到,在封建社会,她没法关起门来只过自己的小日子。
所谓的“雷霆雨露”,就足以波及到她这种庶民,甚至是莫名其妙的被卷入灭顶之灾。
她需要一个能了解朝廷局势的渠道。
能看到邸报,还能得到一位中枢官员的指点,这足够沈壹壹在吴天恒面前刻意表现一番了。
同时,那天的事也不知道会不会有什么后续,她得赶紧刷刷便宜外公的好感度。
万一真牵扯进什么事里,吴天恒起码比沈如松更有能力捞人。
不论吴天恒是真惜才爱才还是跟便宜爹似的有点奇货可居的小心思,沈壹壹都得利用这短暂相处的时间,快速增加自己在对方心目中的分量。
虽然朝代似是而非,但历史进程和生产力发展的趋势是一致的。
手握标准答案的沈壹壹自然给出了令吴天恒惊艳的表现。
————
“张家是为母亲做冥寿,在玄清观办了三天法事。他家……”葳蕤立在谢珎书案前,正在读刚汇总好的情报。
“李家的老爷子崇道,每月十五都要去观里斋戒。这次因为那桩案子,没敢出门,就推迟到了前日……”
“除了这两家,就只有沈家了。家主沈如松,是肃宁侯未出三服的堂侄……”
“张、李两家与江无钱并无任何往来,在皇城司中也未留下过底档。这沈家表面看着也是这般,但我等查到,沈如松之父元和十二年出任安阳县丞,十九年在任上病殁。”
“而那位江大人亦是出身此地,直到二十二年秋去青州城出首告发自家谋逆前,从未离开过安阳县。”
“因此我等推断,沈家与安阳豪商钱家此前或许有过往来。只是后来一方迁居寿州城,一方入了皇城司,从此没有明面上的交集了。”
“那日江无钱是入夜后才赶去玄真观的,清晨即被白提举召回京,并未与沈家有联系。沈家的那对龙凤胎,就是当日在观中撞见皇城司灭口的孩子。”
“这是暗卫拿到的,应该是沈家的那位小郎君所书。”葳蕤说完,还呈上了一页书稿。
又不是什么重要信件,他当时看到情报中还夹了一份据说是小儿的习字练笔也是不解。
等仔细一看,嘿,他家公子的魅力就是大!
沈家这孩子也是个识货的!
居然天天抄写他家公子的文章,听双城说,都抄了快一寸厚了。
当然,据说还有一半是其他人的文章。
葳蕤觉得他懂,小男孩都好面子,那些肯定是用来混淆视听的。
谢珎原本正伏案疾书,漫不经心扫了一眼,结果就移不开目光了。
文章是他自己去岁写的,他自然记得,可这笔字……
“公子?”葳蕤见他家郎君看着那页文章久久不动,不由轻唤一声。
“……你继续。”
“六年前沈瑾是肃宁侯嗣子的五人候选之一,在族学中有颇有‘神童’的名头。在侯府嗣孙出生后就开始藏拙,这些年一贯成绩平平。而他的双胞胎妹妹跳级入学,成绩卓异。”
他家公子的仰慕者海了去了,若是寻常人葳蕤根本连眼皮子都不会抬一下。
但这个沈家小郎君可不一样。
本身才华横溢,看看那一笔好字!——
作者有话说:①东汉王符《潜夫论》
小金鱼:今天也是无痛藏拙的一天~~
第97章 隔着那么些人,也不知能……
谢府的贴身近侍, 人人都读书识字。
尤其是像他们这种跟在公子身边的,平日不当值都很自觉地去读书习字。
毕竟他家郎君可是丰京第一的谢氏玉郎,那他们这些侍卫自然也要比别家的厉害!
葳蕤就自信他的学问起码比那些靠死记硬背考了数次, 才勉强中了的秀才强。
而且素日里与公子往来的也不是泛泛之辈, 耳濡目染下,葳蕤自觉也是见识过天下名士的。
可像沈瑾这般的天才少年他还真的没遇到过几个。
有天赋,十二岁就能书法自成一派,将来必能成为一代书道大家。
有才华, 小小年纪已经在研习呈文, 不出几年又是一位少年举子。
关键是他还心志甚坚。
少年人大都沉不住气, 可沈瑾藏拙的这六年,居然连半点破绽都没露出来。
葳蕤都能想象到,这孩子遵从父命, 一夜之间在族学由“神童”到平庸,他内心该是何等煎熬。
可这些年来外人的白眼和奚落,他小小年纪居然统统默默承受了。
这份心性委实令他惊叹!
尽管还赶不上自家公子当年,可葳蕤觉得, 以沈瑾的优秀,才不负他家公子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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