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只好当皇帝了: 280-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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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之间,如今已是这样危急关头,什么都来不及了。”

    肖相连忙跪下,“臣请官家万万不要有此言。”

    “朕不是来看你下跪的。”身体的衰败,怎样都不能阻止,明明不过朝夕,他觉得自己一天似一岁衰老,“朕要你答应朕,无论他人如何挑拨,如何生事,你都要力保镇国公主即位。”

    满殿安静,只有他苍老而已经维持着威严的声音:“我相信,肖家不会是陈朝的谢氏,不会是掌控天子的氏族,代代出皇后,出宰相,所以朕从来没有赶尽杀绝。”

    肖相闭眼,果断答,“是。”

    官家似乎满意了,眼中终于有了明确的笑意,“你放心,不会亏了你的。旁人承诺你的,不见得会算数,可是在镇国公主那里,你却能说了算,她的心眼没有你多,耐心没有你好,城府也没有你深。”半是揶揄。

    此次肖相是肺腑之言,所以也不再顾及那些词语,“官家千万不要再说这样沮丧的话,您还要看着郡主和郡王长大,等他们替文德太子为您尽孝。”

    他何尝不想?官家深深吸气,缓缓吐出,又道,“至于北方,不必担心。我已召幸景彰立刻出发,七月必到安都,至于幸守夷,西北的大军会好好清算他。他不会活下来。若到时生出异变,朕也留有后手。”

    虽不清楚他的布局,但肖相还是臣服,“幸守夷不臣之心已久,从前能容他,是官家宽宏,如今除他,官家圣明。”

    不曾回答,官家只继续嘱咐,“若古兀侵吞北地,也只能暂且舍弃,必先安内。朕的禁军,还有安都外围有四万精兵,我会全部交给镇国公主,足够保她和你家人的周全。”

    一时又安静下来。尽管跟随官家多年,却从来不知这四万精兵的存在,即便是官家昏迷之时,也不曾显山漏水,若当时真有什么异动,恐怕猝不及防……肖相一时心惊,脑中千万思绪,也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看出他的心思,官家只道,“好了,大惊小怪,朕总要留最后一线。再有什么,都没有隐瞒,不也已经告诉你了。”才吩咐最后的去留:“驸马此人,掀不起什么风浪。留着他让公主开心就是。老九幽禁也罢。你的女儿,令她丧夫和离,颜寄随不能留。还有。”

    他说,“若到那一日,让李贞立刻为朕殉葬,不得延误。明白了吗?”

    第289章

    洪思松与幸英勋对坐,将密信完整给她看过,道:“官家密信,令劝格为指挥使,路多为副指挥使,领军两万去西北镇守,即日出发。”

    劝格是高邦人,却也是洪思松手下的得力干将,路多自不必说,二者都是能将。幸英勋立刻警觉,“是父亲和伯伯那边出了什么事?不如我与他们同去。”

    微微摇头,洪思松眉头紧皱:“不,官家召伯父回安都,差我们调兵两万,秘密前往明州。”

    闻言,幸英勋几乎立刻站起,“这是什么意思。”

    洪思松心中也同样千万种不解,最终只凝成一句,“看来官家要提防李到底了。”又想到外祖父的信,侧头与幸英勋对视一眼,犹豫过后,到底没有宣之于口,“事已至此,还是先去信西南,让楚蔚威、张伦囤粮守城,不要让他们夫妇陷入围攻之境,我们先出发吧。”

    幸英勋也还想说什么,但到底压下了,答:“好。你让人收拾一番吧。”洪思松也知她心事重重,拉住幸英勋的手,不断思忖到底该怎么说,不过他到底嘴笨,最终只憋出一句:“我们是多年好友,无论如何,我不会要他的命,他也不会要我的。”不再多说。

    幸英勋只一笑,起身拥抱他一下,拍拍他的背安慰,“我知道。”

    但又与洪思松商量过几件军营事务后,便借口出了营帐,立刻差人去寻路多和舒青。

    与此同时,路多的帐内,同样沉闷压抑。

    北军共到密信三封,一封到洪思松处,另外两封却到他和劝格处。也只一个意思,让他配合劝格围杀幸守夷夫妇。

    路多心下纠结,他不知道洪思松知不知道信中内容,也不知道劝格如何想,但是怎么让他去做?为什么?他的确无耻了点,却也不是这样没心没肺的人吧?上面到底怎么想的,却把这事落在他头上?朝廷和幸守夷,跟着谁他还不明白吗?今年给他的十万两可还在路上呢!

    须臾已经下了决定,路多提笔便要写信让人送去,然而侍从又在外询问,道:“指挥使,老夫人那边来信了。”

    一阵皱眉,路多说,“你拿来给我。”自他家里人都被将军安排去干活后,那一堆兄弟姐妹亲的表的香的臭的,也都不敢再指着他吸。

    倒是母亲颓废很多,总还有几分埋怨他不孝的意思。但他也没办法,只得稀里糊涂敷衍过去,久而久之,她也渐渐放下,不再写信。

    此时收到来信,路多心中总有种不详的征兆,匆匆展开两张信纸,掉出一个青玉镯,一封是他母亲的语气,说已经被接到了安都享福,等他来团聚。另一封……自然是请他审时度势。

    缓缓拿起母亲戴了多年的青玉镯,路多忽然明白为何此事非要他去办。

    在北军众将领中,只他最了解幸守夷,追随幸守夷最久,自然也最清楚他的弱点。看起来是劝格为主,他为副,实际是劝格来监视,而他做刽子手。

    ……

    继续向西北出发,过了草原与荒漠相交的地方,便可以到丹州下属的县城,一步之遥,只是路上没有驿馆歇脚,一群人便在草原中寻找水源休整,暂时过夜。

    篝火在入夜后才燃起,枯枝堆出半人高,火星噼里啪啦。

    草原上没有遮蔽,风可以随它心意塑造一切,几顶毡帐在火光之外静默着,这是个只有四五十人的古兀小部族,他们与世隔绝,对李谢一行人没有恶意,所以自黄昏之后,他们便暂留此处。

    老阿爸举起皮酒囊,扬手往火中洒了三下,同时用古兀话对李宿和谢相呴说:“长生天今天把你们送到我们这里来,你们就是我们的客人。”

    李宿接过酒囊,也洒了三下,用古兀话答:“谢谢你们款待我和妻子。”

    谢相呴本正盘腿坐在李宿旁边,拿一根草茎逗篝火边的一只小灰狗,觉得它颇有点像小时候的李宿,有些得趣。才听见他们说话,也抬起头来一笑,用古兀话接道:“谢谢。”

    只是他虽聪明,学的又快,可古兀话是齐人教的,不比巴雅尔教李宿那么地道,听起来便不如李宿流利,咬字亦是软软的,特有的腔调。

    旁边裹红头巾的年轻妇人听了便笑,递给他一块刚切下来的羊肉:“多吃,你们汉人太瘦了!”

    羊是下午现杀的,已经焦黄流油,一眼看去也有些食欲,谢相呴再度道谢,不客气地接过,先拿匕首插起喂到李宿嘴边让他吃,自己才小口小口啃起来。

    油脂在舌尖上化开,他终于理解为什么李宿说南北的羊肉都没有西北好吃,也终于明白李宿为何钟情鲜嫩的小肥羊,明明还没有加什么调味,便已足够美味,丝滑地被吃下。

    看着他们吃肉,一个半大小子也拿出把二弦的狼头木琴开始演奏。草原的乐器都粗粝,和夜风相配。只过了半晌,几人便随着他的乐声先唱起来,调子沉沉,马踏草原一样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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