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他反复读档重来: 5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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诅咒。

    话毕,发苦发冷的浓郁气息倏地笼罩了陈逍的全身。

    陈逍双眸睁大,“等等等,嘶,别咬!”他被弄得喘息急促,低声呵斥,“现在是白日!”

    恶鬼动作一顿,旋即恶狠狠的咬就变成了轻得不能在轻的啄吻,点水似地一下又一下,从鼻尖下滑,“别走,”他锢着陈逍,嘴上还要装可怜,痴迷地喃喃,“陈逍,你咬回来,若是不解气,”手腕一转,不知从何处解下把刀来,将刀柄塞入陈逍手中,“你想要哪个部分,你拿去,”看他认真的表情,所言竟全部出自本心,无一字矫饰,他望着陈逍震惊的表情,有些苦恼,“你想杀我吗?可能有点困难,但我会想办法。”

    陈逍目瞪口呆。

    那些缠绕着床榻的诡异发丝就像是狗尾巴一般地疯狂摇晃,不住地蹭他的脸颊。

    还是陈逍:“你……你等等!”

    恶鬼洗耳恭听,头发却还是在他身上蹭来蹭去。

    陈逍把刀一把丢了出去,“你方才说与我为夫妻,现下又要死要活,你死了,我岂非成了鳏夫,落下克妻之名?”

    恶鬼怔怔望他。

    他像是被连城玉璧砸了个满怀,却手足无措了,世间任何一本圣贤书都不曾告诉过他在此时此刻应如何,便只能看向陈逍,神色竟有些痴然。

    陈、逍。

    想将这名字的主人一口一口嚼碎吞了,又满心爱怜,想奉他到世间权势之巅,养尊处优,无忧长乐。

    “这要是传出去,我以后还怎么再娶亲?”陈逍的声音又响起。

    恶鬼尖牙咬得嘎吱作响,“你放心,绝对无有下次。”

    话未说完,只一把将他拢过来,以身做锁链,死死地锢在怀中,手掌紧紧地扣着陈逍的后颈,微微用力,密不可分。

    “卿卿,日头高了,”陈逍勉力睁开眼,“我若再不起来便是有违军纪,要挨军法处置的。”

    恶鬼冷哼一声,作势敞开手臂,陈逍刚要起身,又被一把搂了回去,心口刹那间撞在一处,亲密无间。

    “唔,你……!”

    下一秒,人影已消失不见。

    陈逍倏地起身坐在床边,终是摇头大笑。

    他今日未着甲,只换了身干练的衣服,单看形制,和现代人衣着无甚差别了,上衫窄短袖口收紧,下面为了行动利落则完全是裤装,小腿被收拢在皮质的军靴中,勒出一道削刻纤长的曲线,亦不用发冠,长发高高束起,英朗又飒气。

    虽是六月,北地早晨一呼还有白气,陈逍立在外头只觉凉得神清气爽,他大步入公厨,顺手舀了瓢水喝,喉间那股沙哑钝痛的感觉顿时消散大半,懒懒地问道:“吃朝食不叫我?”

    这公厨虽旧,但并不脏,擦得窗明几净,十几个公厨连在一起各不相通,此刻有四五十个军士在此间用早食闲聊,刀就搁在架子上,也有人宝贝地放在腿间。

    惊闻人声,十几双眼睛唰地落在了陈逍身上,顿时公厨内瞬间阒然。

    被陈逍带来的禁军早就习惯陈逍和他们一道用膳,然北军大多头一回见着这位声名在外的陈统领,只知道此人世家出身,简在帝心,年纪轻轻却位高权重,在众人心中就算不颐指气使也该矜贵得要命。

    然而站在光下的青年衣着与他们无甚差别,一般的寻常布料,北地风沙大,衣衫的颜色多用深黑深青深红防脏,陈逍亦只穿黑红二色,除了能证明身份的令牌外再无其他饰物,只是那件最寻常的衣袍穿在他身上却好看得人挪不开眼,造价似乎一下从五钱银子变成了五千银子。

    有认识陈逍的忙热情招呼,“大人!大人坐这。”

    陈逍也不客气,大步过去坐在那张空竹席上,旁边一个北军军士望着也就十七八岁,被晒得黝黑发亮的脸浮现出一缕红晕。

    陈逍从木盆里拿出一个饼,张嘴咬了一口,因为昨日的战功全军上下都高兴,今天的麦饼里竟夹了饴糖和麻将,饼皮烤得异常酥脆,虽不是白面,但别有一股浓郁的谷香,中和了麻酱味,甜而不腻,一咬直往下掉渣,见一军士神色紧张地望着他,陈逍福至心灵,含含糊糊地夸道:“香!”极其由衷。

    那军士身形顿时一松,立刻有旁人笑道:“大人,这是霍老七做的,这小子原先家中是开炊饼铺子的!”

    还没说完就被名霍老七的军士推了一把,“做饼有啥可傲的。”

    陈逍却笑,“民以食为天,若无你们,便是有再做的宝剑也拿不动。”

    一席话说得霍老七脸通红,悄悄紧了紧腰带,昂首挺胸。

    众军士见陈逍随和,便继续说话,一禁军感慨:“北地风太大了我半夜还以为有人敲门呢。”

    有人则一边咬着饼一边眼馋,“我早听说草原羊好吃,可惜城中的都是百姓的,羊奶羊毛都是正用的东西,卖都不卖,若赶上过年,几家说不定能杀一只。”

    更别说宰羊供应全军了。

    若是放在大昭朝其他兵丁,抢也就抢了,军爷拿你们的东西是看得起你们,但偏偏在整个昭朝治军最严的两位大人麾下,敢抢百姓的羊,来日就把你披剥了做羊。

    故而就是众人看着眼馋,但谁也不敢动。

    陈逍用完早膳,又走了两圈,营地看上去多年没加修整过,不过胜在打理得一尘不染,所用肉食多是腊肉和肉酱,耐放且不易坏,菜是从百姓那采买的,当季有什么吃什么,就两三样,也有腌菜,陈逍绕了一圈,转去马厩。

    然而陈统领不知道的事,他去公厨用早膳的事情长腿一般地传了出去,有人好奇地问:“听说今天那个京里来的陈大人到公厨了?长什么样?”

    早上见到陈逍的军士道:“简直是个人样子!脸比秋天的霜还白。”

    “胡扯,我就没见过那么白的人,你看杜大人刚来时也白,现在不晒得和炭似的。”

    “哎哎哎,那位陈统领是不是很傲气?”这倒不能怪北地官兵恶意揣测,盖因之前来的监军各个鼻孔朝天,那军士颇忿忿,“别说对咱们,对燕将军都傲得很,尤其是那个姓赵的监军,井水不喝,得去二十里外的望仙泉打水喝,菜是从大城运来的,每次得七八个人去采买,但他的厨子只要菜心,其他的都喂猪,所用器具必得是什么什么玉,哪怕是寒冬腊月,那位监军都得用暖轿送樱桃石榴来,”说着,冷哼一声,“陈大人比赵监军职位还高,甲胄莫不是全金的?”

    “全金?一巴掌大小的金就坠得人手臂疼,还全金的铠甲,哪是人撑得起来的?”一军士笑道,“再说了,陈统领若是那么骄奢,咋可能与吃一样的?”

    “但我听那些蛮人管陈统领叫塔兰格日莫,他还生得那么好的模样,难不成真是个神仙?”

    “那我可得多烧两注香,保佑咱们赶快打完,我好回乡说个媳妇去。”

    “怎地不在北地说?”

    “咱们营里连蚊子都是公的,各个睡着放屁磨牙鼾声比雷大,我找甚吗!”

    “哈哈哈哈哈哈——”

    那边,马厩。

    陈逍已挑好了一匹骏马,此马通体雪白,毛尖尖泛着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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