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占春闺: 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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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思逛街呢?”

    另一人平淡:“不管他,我去桥南买些糕饼。”

    熙攘中,声音衬得些许熟悉。

    桑妩下意识回眸,桥面人潮汹涌,盛世太平,一副清明上河图,那似有若无的熟稔已经随风隐入不知踪迹。

    扫了两眼,没扫出什么,她便收回视线失去了兴趣。  。

    回到春明坊,穿过一条被咸鱼味腌渍浸透的巷弄,便到了一座三进宅院。

    这是铁索军头目庞稷在汴州城内的住所。

    他生性谨慎多疑,此处宅院,只有身边亲近之人才有资格知晓。

    自庞稷屋内出来,恰于庭院中迎面遇上少年回来,丁二笑道:“小少主,统军请您单独过去一趟。”

    少年闻言,停下脚步,侧目瞥了他一眼。

    丁二被这凉飕飕的眼神瞥得顿了顿,收敛起了眉梢的得意。

    “丁副统,有劳你转告。”少年平静颔首。

    丁二状作恭敬地躬身。

    待那清癯背影离开后,才粗鲁地朝地面啐去,阴阳怪气地学了一句:“有劳!”

    当了水匪,成了亡命徒,作出这副斯文做派给谁看呢,还当自己是从前的大家公子么?

    穿庭过廊,来到正房,一路上碰到的寥寥几个家仆俱都恭敬行礼,称他“小少主”,裴忻面无表情地应了。

    抬手,叩了三下门,待庞稷喊了进,方才敛神改换神情,推门而入。

    这本该是一间书房,但目之所及,放书架的位置都改成了各种兵器架子。

    门扉敞开,日光从廊檐倾泻而下,庞稷站在兵器架前,转过身,看着晨光里走来的人。

    唇红齿白,白净斯文,好一个俊秀少年。

    只可惜那眉上一道寸长疤痕,生生将这斯文俊秀破坏了。

    少年看见他,将手中油纸包放下,乖乖行礼道:“义父。”

    这是他在河滩上捡回来的少年,那时他伤重几乎不治,身上仅剩下一件蔽体的中单,却看着就像是娇养大的士族子弟。

    庞稷将人带了回来,原打算借此敲诈一番,却不想对方脑袋上的伤势太重,醒来后记忆全无。

    敲诈的计划泡了汤,本想杀了这少年,但对方嘴甜乖巧,一口一个“阿叔”,叫得孤家寡人了一辈子的庞稷又心软,动了收养解闷的念头。

    而今……想到刚才副统丁二的话,庞稷含笑问:“前夜你放走了个官家人?”

    裴忻抿下唇,道:“后来在洪泽湖,蹲到了一行商队……”

    庞稷打断他:“我问的是,为什么放走那个人?”

    裴忻顿了顿,垂首解释:“那船上没什么钱财,不值当。”

    “这样么?”庞稷点了点头,淡淡道,“我刚还猜,那人同为士族,是不是你的故交,让你想起来了什么?”

    分明是含笑的语气,却透着一股子冷森森的探究。

    他从兵器架上抽出把横刀,吹了下上头并不存在的浮尘。刀身映着日光,折射的寒光打在裴忻脸上,瞬间晃得人睁不开眼。

    那压迫感也一样。

    裴忻深吸一口气,伏下身:“前尘的事,邵儿一概记不得了,这个,您最清楚,郎中皆说没办法,邵儿……也没想过要寻什么故旧。”

    这般伏地姿势,右臂、肩膀,并好几处的断骨都隐隐传来锐痛。他强忍着,咬牙道:“邵儿的命,是义父给的,以后只想着孝顺父亲、为父亲分忧!”

    庞稷端端看了他几息,待他疼得满额是汗,方才无奈地亲自扶他起来:“你看你!我不过是问你两句,何须吓成这般。”

    “你我父子,将来我老了,铁索军还不是你说了算?”

    裴忻敛了睫,掩饰眼神,道:“义父,丁二是不是……”

    对方淡笑:“他存了什么心思,我心里有数。”

    “他追随我多年,去年才做了副统,才能来这宅院面见我。而今见你一个的毛头小子,轻轻松松就能日夜伴我左右,心里怎能不恨。”

    他嗤笑道,“说到底呀,还是不服你。”

    这种嗤笑,并非对对方的责备或者轻视,自然,也不会为了他这并不十分信任的养子责罚一个忠心耿耿的副统。

    裴忻头一低,乖巧奉承:“铁索军是义父一手带出来的,大伙自然只服您的吩咐。邵儿算个什么?在他们跟前耍耍威风,那也都是仰仗您的抬举,狐假虎威罢了。”

    庞稷哈哈大笑。

    笑完,又端正了神色,对他道:“自你养好伤,也有半年了,确该做些实事了。否则像丁二这般阳奉阴违的,只会越来越多。”

    裴忻抬眼。

    庞稷看着他,淡淡道:“润州那边又做了五千支骨箭,你带几个人去,取回来,顺便告诉林老叟……”

    裴忻听完,面露迟疑:“润州……从前不都是您亲自去吗?邵儿年轻,岂能担这样的重任?”

    庞稷走上前,伸手替他理了理衣襟,面色在阳光中温和,倒真有几分父慈子孝的味道。

    他拍了拍裴忻的肩,淡笑道:“我从泗州一路流离,到汴州发家的时候,可比你还要年轻多了。”

    裴忻动了动唇,只得应下。

    自庞稷屋里出来,回到自己的房间,净手、更衣,点上熏香,将外头买来的糕饼摆放在点心碟子里。

    于是明媚的阳光透过窗纸,蔓延满室,香炉中烟气渺渺,掺着桂花糕的香味,一切,仍是士族公子的习惯。

    便记忆不曾恢复时,也刻在骨子里的习惯。

    布置完这一切,裴忻在书案前坐下,面前摊了一本诗集。

    他提笔想写字。

    可是刚刚用力后,右手剧痛发作,眼下抖颤不止,几乎不能落笔。

    他深吸口气,忍着痛,掰着桌角强行抬起手,却因太用力,不慎扯破了纸。

    刺啦一声,裴忻看着那泛黄纸张上的裂隙,半晌,神情怔怔。

    他从前,用的是浣花笺、花帘纸。

    眼前这种粗纸,脆而易碎,不易吸墨,便连他房中的婢女都不屑用。

    怎么……怎么就落得这般境地呢?

    庞稷虽有钱,却并不大方,他搜刮来的钱财有别的用处,便愿意纵容他这些讲究的习惯,给的东西也都次了不知几等,做起来,不伦不类。

    怔怔半晌,换了新纸,重新抚平。

    比墨迹更先落下的,是温泪。

    一滴一滴,力透纸背,终是掷了笔。

    他实想不通。

    原以为清醒之后,是大难不死,功名加身。怎地一觉黄粱,成了匪寇反贼,手上沾血,认贼作父。

    他明明……是父母娇宠,翩翩公子,临行前,桂花树下,心上人作画,他还在画上题了诗。

    再吃桂花糕,裴忻越发泣不成声:“真难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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