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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钢笔文学www.jiugangbi.com提供的《纯情独白》 50-60(第1/21页)
第51章-
最怕空气突然安静。
房间里只开了昏暗的条形壁灯, 他身形剽悍,厚实的影子沉沉地压下来,将她完全罩住。
“不睡了?”他挑眉, 邪性至以,目光精准捕捉到她在被子下面那双偷看的眼睛。
程不喜抱憾不已, 就苦苦僵在那儿,四目相对, 无奈还是坐起来。
牛不饮水谁按得牛头低。
博弈这方面, 程不喜在他面前毫无胜算。
毕竟从小到大, 象棋围棋五子棋、扑克桌球羽毛球但凡需要博弈的东西,都是大哥手把手教的,除非他故意认输, 否则休想赢他。
毕竟,玩儿战术的人心都脏。
小白兔又怎么斗得过大狐狸?
刚才泡澡时用了一整颗浴盐球,此刻整间屋子都弥漫着浓浓的薰衣草香, 混着她自身清甜的体息,让人忍不住想要靠近。
又是该死的白色吊带睡裙,简直和春-梦里的一模一样。
两根肩带子细得要命, 挂在纸片儿似的薄薄肩膀上, 仿佛轻轻碰一下就会断掉,锁骨清峭细腻, 肩胛骨的轮廓在雪白的布料下清晰可见, 领子口极低,胸前一片柔和的弧度, 随着呼吸连绵起伏。
像无声的邀请,又带着点不自知的坦荡。
大哥的喉结生硬滚动,双目隐隐赤红。
事已至此, 程不喜干脆坐起来,气鼓鼓地瞪他,眼珠在不算鲜明的光线下显得格外黑亮,像浸在水里的墨玉,生气时嘴唇不甘心地抿着,活像个熟透了的小樱桃。
仿佛在说:你管得着吗,我讨厌你,你快走行不行,不睡了又怎么?
大哥脸上没有任何笑意,连半丝波动都没有,强压着心头的燥郁,问她:“刚才不还赶我走吗?”
“就这么希望我离得远远的?”
“是大哥先咄咄逼人的。”气过劲,她尾音都带着点儿被逼急的颤。
“为了什么?”
“我为了什么咄咄逼人?”他骨头缝里都搓火来气,“我是为你好。”
“我不需要。”
“你再说一遍。”
程不喜:“……”眼圈彻底红了。
为什么总要凶她,一点道理都不讲,拿了伯母的一百万零花,就要承受这样的气?
她又不是衣服上的扣子,一颗冰冷的石头,也有七情六欲,交朋友这件事究竟碍着他陆大少哪儿了?至于这样吗。
再说了,他外面交的那些嘎七杂八“朋友”还少吗?
刚洗完澡,比起平时西装革履、衣冠楚楚,梳着油光水亮的背头,大哥整个人要显得更加的邪肆。
裹着宽大的居家浴袍,人夫感更重,精英感削弱,但同样也更凌人固执。
不讲究公式,但凭心情。
碎碎密密的额发遮住漆黑的眉眼,吸铁石般的目光,如蛆附骨。
“我已经长大了,有分辨是非善恶的能力。”她再三强调。
浑身像是竖满了尖锐的倒刺,一种极其防备又充满攻击性的姿态。
一声极淡的哂笑,“所以呢?”
“所以就可以无视哥哥,甚至是厌恶哥哥了吗?”
“赶我走——?小喜,你以前不这样。”
“……”
她气愤的将头撇向一边去,不再看着他。
鸡同鸭讲,说了也是白费工夫。
手机在被子里嗡嗡,宁辞让她回消息,还有蛋仔派对的组队邀请。
(狐狸)【玩不玩?】
陆庭洲也看见了这条消息,发信人的备注是一只狐狸。
这枚红色的狐狸符号像一根刺,令他产生了莫大的危机,脸色也更阴霾浓郁。
“你以为他们接近你,是喜欢你?”
他说着,忽而俯下身去,两条胳膊撑在她面前,床榻瞬间凹陷下去两块,形成一道天然的屏障,而她就被圈在那道屏障里,像掉进笼子里的猎物,插翅也难飞。
程不喜只觉得眼前光线骤暗,周遭顷刻布满了他薄怒冷冽的气息。
眼珠仓皇睁大,呼吸有一瞬间的逼停。
“……”
离得太近了,几乎脸贴着脸,鼻息间喷洒的热气完全交错,仿佛轻轻动一下都要被摁回去。
比起刚刚在阳台,在灯火通明的夜色里,这样的环境,这样的着装,几乎赤裸的。如此狎昵暧昧的氛围,滚烫的气息交织在一起,让她浑身上下每一个细胞都叫嚣着想要逃避,逃得远远的——
“他们是觉得你好骗,好拿捏。”
陆庭洲没碰她,像在陈述一件显而易见的事实。
“不是的…”她下意识反驳,可声音却十分的虚,后背抵着床头,退无可退的境地。
“不是吗?”
“你从小到大,人来人往,见识过的还少吗?”
“他们是真心想和你交往吗?”
一句话,轻而易举撕开她强装镇定的面具。
是啊。
倘若真的足够自信,又怎么会上了大学可劲儿低调,热衷扮演普普通通的老实人角色?还是那种一穷二白的。遇见宁辞也是,不敢让他知道她和陆家有关系,是陆家的二小姐,是养女,因为从小到大,吃过太多亏。
伪装自己,撇清关系,几乎已经成了一种习惯。
陆庭洲笑笑,知
道她听进去了,胳膊收回,坐回原位不再迫着她。
清淡嗓音穿过咽喉,没有什么起伏的情绪,但就是叫她生出浓重的畏惧,
“你自己心里清楚。”-
清楚。
她当然清楚了。
从小到大,她身边几乎没有一个异性朋友能停留超过三周。都被大哥三言两语给恐吓走了。
明面儿上,她是年幼无知,被不怀好意、觊觎陆家钱势的小人蒙蔽,实际上是大哥私下里动用了很多关系,使了好些不为人道的下作手段,逼迫那些男娃娃离开。
念小学时,同桌是一个热情开朗的小男孩,长得高高俊俊的,还是班长,胳膊上两道杠,英气勃勃的,对她特别关照,大事小事总是第一个罩着她,她头一回春心萌动,陷入初恋。
准确说来也不能算初恋,因为这段朦朦胧胧的感情持续的并不长,甚至在萌芽时期就被辣手无情地摧毁了,因为紧跟着没几天,她就被安排转学了。
始作俑者除了陆庭洲还能有谁。
三年级,在新学校收到第一封情书,回来和大哥炫耀,结果不出一月写情书的男孩突然就全家移民了;初一那年同班的体育委员,一个高高壮壮的黑皮少年,笑起来痞痞的,总爱在放学路上故意骑慢车,跟在她旁边说笑话,逗得她抿嘴笑。
有天下小雨,男生好不容易鼓起勇气问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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