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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钢笔文学www.jiugangbi.com提供的《大小姐变成丧尸后》 70-80(第9/17页)
银珠宝不算硬通货了,但仍然有人会收,价值和末世前自然不能比。
沈确没想到孟凛在结婚这方面意外的很传统。
严格意义上,她俩都是嫁,但孟凛执意这些嫁妆都是给沈确攒着的,以后也归她。
因为她自己还有一个妈妈在,但沈确爸爸妈妈都不在了,所以她要给沈确攒起来。
收拾柜子时,孟凛翻出来一个平安福。
像是忽然想到什么,赶紧挂在了后视镜上。
还很郑重地每天都要拜拜。
沈确好奇:“这是哪来的?”
孟凛说:“一个大师给的,很灵!你也一起,拜拜。”
有回路过一家老书店,孟凛也要进去看一看,出来的时候如获至宝。
上车以后就在那认真阅读,拿着铅笔写心得划重点。
沈确休息的时候掀开看了眼封面,书名叫《从0开始学习谈恋爱》。
从得到宝书这天起,沈确每天晚上都要填写一份问卷。
问卷由孟凛女士亲自手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沈确喜欢吃的食物、兴趣爱好、喜欢什么样的家居风格、害怕的东西、什么情况下会生气,如果生气希望对方怎么做,等等等等……
每天晚上她就搬个小板凳,在车后面的小桌板,库库一顿写。
全是简答题,考官要求不得敷衍,必须认真诚实作答,答案不得少于三十个字。
除此之外,孟凛还变得很喜欢贴贴。
并且为了贴贴,会主动承担一些家务,比如说自己搬洗脚水。
这样就能省下沈确多跑一趟的时间,她俩可以一起坐在床边泡脚,再一块拿去出倒掉,洗漱完就能同步回到床上。
自从有了这辆房车,她们的生活质量简直是飞跃,晚上沈确也不用特地守夜了,把车往偏僻的地方一停,周围堆上些障碍物,不论有人还是有丧尸都能听见,天气也没有先前那么热,开一点窗缝透风就挺凉爽。
白天要忙的事多,夜里孟凛就喜欢和沈确赖在床上。
她喜欢把脑袋枕在沈确肚子上,这时候就不看平板,她嫌拿着累。
这时候葫芦喜欢躺在她的肚子上,也不知道为什么,反正她摸猫,沈确摸她。
每颗需要摸摸的脑袋都有自己的归属。
“在想什么?”
“在想我妈,还有,褚步庭。你呢?”
“我在想…明天能不能不做问卷?这些问题你直接问我就好。”
“那不行。这些问卷都,要保存起来,万一以后我,痴呆了,还要拿出来,复习!”
“那个时候你也可以问我。”
第76章 76
越往西走,气候风景与南方就渐渐不同了,天气也愈发秋高气爽起来。
最明显的是雨下得少了。
夏末秋初的时候南方还有许多场雨,北方却已经明显干燥。
这种干燥对丧尸而言很舒适,就像沙漠地带盛产干尸,丧尸显然也更适应北方。
这种适宜生存的气候把中部的丧尸养得很好,个个身强体健,白天的反应速度都和南方丧尸夜里差不多。
路上见到的建筑被破坏的也更多,随处可见战斗过的痕迹。
可见这片区域的民风有多彪悍,不仅丧尸不好惹,能和丧尸对抗的幸存者们也不好惹。
沈确当年是跟着运送武器装备和应急粮食的车队一起从西北基地出发,中途倒换过好几次车队,最初第一个目的地就是在中部的指挥中心。
她说当时那个指挥中心刚刚建成不久,周边有大片的麦田,部队驻扎后每天的工作除了清扫附近的丧尸,设立工事外,最多的时间就是在种田。
沈确在等待往南的车队间隙,也帮着翻过几天的地。
她有很多生存的知识都不是在特种学院里学的,而是在往南的这条路上。
孟凛现在就很喜欢听她讲过去的这些故事,但是她不喜欢听很凶险的,更喜欢那些和种田打野有关的,每次都听得津津有味,感觉沈确就像个宝藏,越挖越有。
她们的小房车沿路走走停停,行进的速度一天比一天更慢。
主要原因是她们已经彻底离开了沈确熟悉的地盘。
中部的路线沈确虽然走过一次,但是当年情况慌乱复杂,她的精力并不在记路上,现在两年多过去,周围环境有了很大变化,路面上的路牌地标大多都给打没了,只能凭着直觉盲开。
经常开着开着她们就迷了路,好几次都差点开进城里。
中部的丧尸又凶狠得要命,听见声响或是闻到人味,就跟打了鸡血似的,穷追不舍。
把她们追的狼狈得不行,有一回是孟凛开车,险些就慌不择路,开进沟里去。
她们从安全区离开的时候,陆锦川给她们备了不少汽油,像是让她们有多远滚多远,原本以为这些油至少开到西市是足够的,没想到会消耗得这么快。
旅程这么不顺利,孟凛却一点也不着急。
末世前人人都用导航,要去哪儿只需要跟着箭头走就行,现在没有导航了,纸质地图也很难找见,没有路标路牌的时候就是两眼一抹黑,像是来到了外星球。
孟凛觉得这简直太有意思了,每天看见的都是从没见过的风景。
她经常在路上看见哪片风景好,就让沈确停车,拿着画板开始画画。
有时是素描,有时是水彩。
有时她们知道自己在哪个城市附近,有时完全不知道自己在哪儿。
孟凛大概是从高中才开始学习美术,当时只是为了打发时间,大学选择艺术也是随便一选,她并不是美术生,在艺术上也没什么特别的天分。
沈确说她小时候智商很高,她没多少印象。
要说有什么感觉,就是她活到这么大,学什么东西都不太费力气,这是真的。
都说文章憎命达,凡是艺术类的东西,都是命苦的人搞得好,最起码也得是心思细腻,才能有足够的感知力,她天天乐得跟个二百五似的,很多名家大作她其实压根儿看不懂。
但她很擅长模仿,抽象派的学一点,印象派再学一点,画出来的作品也能唬一唬外行。
反而是现在,她渐渐开始感受到绘画的乐趣。
每次下笔都有一种和整个世界产生链接的感觉。
见山也喜欢,水也喜欢,晴天可爱,雨天也可爱。
孟凛喜欢作画时的感觉,但是画完以后那张纸她就没那么看重了,经常随手一丢,每次都是沈确在屁股后面妥帖地收好,等到有厚厚一叠的时候,就装订成册。
晚上做饭时,车上的气罐用完了,丧尸在附近没找到合适的柴火,恰好翻到这本画册,顺手拿出来递给沈确:“这个,能不能烧啊?”
沈确表情一下就变了:“不行。”
孟凛没当回事:“烧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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