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姐变成丧尸后: 7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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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事,还可以,再画。”

    反正现在的画具不用买,沿途捡就行,和大自然的馈赠也没区别。

    沈确摇摇头,不和她争辩,把画册放回床头,自己又出去找柴。

    孟凛其实就想偷个懒,那本《从0开始学习谈恋爱》也能烧,又舍不得自己写的心得笔记。

    沈确出去的时候,她躺在床上翻了翻画册,发现不知不觉自己竟然已经画了这么一厚摞,许多风景她以为已经忘了,其实看到画都记得,她甚至能想起当时的天气,风里的味道,她们是怎么停下的,后来又做了些什么。

    每张画后面都标记了时间,和大致的地点,是沈确添上的。

    在风景与风景之间,夹杂着人像,有沈确的,也有褚步庭的,还有她妈妈的。

    最多的还是沈确的。

    开车时的沈确,做饭时的沈确,打野时的沈确,坐在树上的沈确……

    沈确抱着干树枝回来时,就见孟凛趴在床上,咧着嘴拿勾线笔写写画画。

    火堆烧好后,里头的丧尸啪嗒啪嗒走出来,把画册往她眼前一送:“看~”

    画册的外封是个硬皮本,沈确在一个小镇学校门外的文具店找到的,有点像同学录,她原本是想找个文件夹,有单独保护页的那种,但都太小了,放不进画纸,只能用这种。

    孟凛在硬皮本上贴了一张白纸,画了一幅卡通。

    长着兔耳朵的肥嘟嘟沈确和长着猫耳朵的肥嘟嘟孟凛,带着她们的猫和小房车一起旅行。

    下头写着:凛凛和确宝的旅游图鉴第一卷

    沈确看了一眼,挑眉看她:“不烧了?”

    孟凛拿屁股拱她,硬和人挤在同一个折叠椅上,理直气壮地说:“那能烧吗?我之前,是没有仔细,看!”

    她们停车的地方是在一条村道上,挨着片野麦地,无人照料的麦子长得良莠不齐,却也长成了一片,头顶是棵歪脖子老槐树,枝叶浓密。

    干树枝烧得哔啵作响,火光亮澄澄的。

    沈确在火堆外垒了一圈石头,烧水壶在石上慢慢煮。

    孟凛翻着里头的画,问沈确记不记得这一张自己在干什么,那一张是在哪儿画的。

    葫芦如今是变得愈发懒惰,以前还下来探险一番,现在就赖在车上吃饱了就睡。

    过了秋分,眼看着就快到寒露,夜里的星空越来越清亮。

    侍弄田地的人更看重节气,孟凛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过得根本不知道今夕是何年,知道这些日子,全靠从村里人家翻到的日历本,不是当年的,但也能看个大概。

    以前无人问津的老物件,现在成了个宝贝,丧尸每天都要看看上头的黄历怎么说。

    要是写着不宜出行,她们就不动弹。

    有景没景的,一人一尸坐在路边看着太阳发呆,也是一天。

    发呆的时候孟凛问沈确:“你会不会觉得,我们这样,是在浪费,生命啊?”

    孟凛以前就心大,变成丧尸后那心口更是大得漏风,她想得很明白,自己人都死了,多一天都是白捡的,有就要着,没有就算了。但是和沈确在一起,她会想沈确想要过什么样的日子,活着的人和死人想的东西不同,这是一定的。

    人有七情六欲,要吃五谷杂粮,她以前不在意这些区别,现在会在意。

    不过丧尸不会闷在心里,她会直接问,问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她喜欢两人的心里不藏着事,都亮堂堂的,这样才舒坦。

    沈确说:“有时候会急躁,有时候看着你又觉得,这样也好。”

    孟凛问她:“那你,急什么呀?”

    “不知道。”沈确摇头笑笑:“习惯了紧迫的生活,有目的地时就想赶紧赶到那里,然后再去往下一个地方,但是看到你的时候又忽然意识到,我的目的地其实已经到了。”

    丧尸踢蹬着小腿,嘿嘿直乐:“哎呀呀~干嘛偷偷,表白?我可是不会,轻易被,击中的噢~”

    沈确垂着眼微笑,由着某个丧尸像条小金鱼一样在她脸颊上“啵啵啵啵啵”。

    孟凛这段时间发明了许多贴贴的新名目,这一种她称其为“小金鱼嘴嘴亲”。

    小金鱼亲完告诉沈确,自己虽然想要见到妈妈,但是并不着急。

    在她的脑回路里,知道这件事之前,妈妈就躺在那,不管她知不知道,都不改变这件事,她在A市待了三年,不知道褚步庭已经死了,其实知道不知道,她都得这样生活,唯一变化的只是她的情绪。

    就像她知道了沈确找她的这些年,遇到的事吃过的苦,有时候会觉得难过。

    这种难过既是因为心疼对方,也是觉得如果自己早点知道做些什么,是不是会更好。

    其实不会的。

    孟凛了解自己,如果她早点知道,肯定没头没脑地往外乱跑,她又是个路痴,没有多少生活常识,说不定都能迷路迷到大草原,也说不定很倒霉,一出门就遇到活人,砰砰两枪就把她打死了。

    如果是那样,沈确就算花再多时间,吃再多苦,也不可能找到她。

    人有的时候太强调自己的主观能动性,觉得做了就比不做好,人定胜天。

    但是变成丧尸的孟凛觉得,很多时候自己拿到的牌,其实已经是奖池里最好的一张了,哪怕那张牌看起来很烂,但是一定有比这张更烂的,要知足才能常乐。

    沈确听完又笑着摇头,问她:“你就不怕去晚了出什么意外?”

    孟凛歪着脑袋:“你就不怕,我们才是,那个意外?”

    沈确终于笑出声,揉了揉她的头。

    孟凛奇奇怪怪的脑回路总是会给出出乎她意料的答案,那些答案却又恰好能让她平静下来。

    小房车继续向西开。

    道旁的树叶许多开始泛黄,一片片凋零下来,遇上大风天,满地都是干枯的落叶。

    离南方越远,四季就越分明,这时节的A市,还是绿色的海洋。

    叶落知秋,秋天总会给人一种隆冬将至的紧迫感,让人的心情变得复杂。

    沈确这些日子变得很警惕,总是尽量选择更偏僻的乡路走,哪怕多绕些弯。

    孟凛翻看车里的储物柜,说:“我们是不是,应该进城,一趟了?”

    乡下的风景固然好,但一路上连个小卖铺都没有,没处进货,她们的物资和汽油都不多了。

    孟凛自打说自己要养家后,对家庭财产的收支确实上了心,每天都要盘点一遍。

    见当家丧尸都焦虑了,沈确点点头,说下个镇子开进去看看。

    她之所以不走大道,也正是因为秋天到了。

    这时节在路上遇到人的概率很大,越是北方冬储越重要,不论是普通幸存者还是土匪强盗,都会频繁出门,自古以来都是如此。

    这事孟凛也知道,沈确和她解释过。

    先前好几次她们都听见车响了,全靠沈确机警,才没有正面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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