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给秦始皇一个系统,怎么啦[穿越大秦]: 8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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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娘知道,她救下的不仅是一地之牛,更可能是一个未来能改变更多人命运的火种。

    夜色深沉。焚烧坑的最后一缕青烟散去,北地的星空仿佛都清澈了几分。

    云娘在临时帐篷里,就着油灯,用炭笔在麻布上,认真记录着今日的粪污堆积量与石灰消耗比。

    她无师自通地开始思考:如果养殖规模再大十倍,这些污物该如何处置?这或许,是下一个要攻克的问题。

    咸阳,嬴政案头除了北地捷报,还有一份黑冰卫密奏,只有一行字:“赵王密令:寻机,虏骊山匠人,或杀云娘、许行。”

    嬴政眼神骤然冰寒。他肩头,苏苏的光球似乎感应到什么,轻轻颤动了一下。

    北地星空下,康复的牛群安卧;咸阳宫殿中,帝王的眼神杀机凛然。

    而连接两者的无形道路上,一辆满载着第一批新法试验猪肉的马车,正趁着夜色,悄然驶向咸阳,驶向那场即将震动天下的,猪肉盛宴。

    作者有话说:

    明天上新书千字榜,会在晚上11点才更新哦。

    第89章  第89章[VIP]

    咸阳西市, 肉铺前冷冷清清。

    “听说了吗?那新法养的猪,是用药催出来的。”

    “可不是,北地烧了那么多病牛, 转头就推这猪肉, 谁敢吃啊?”

    几个妇人聚在巷口,小声的嘀嘀咕咕, 眼神却往那挂着骊山新法豚肉招牌的铺子瞟。

    铺主老王愁眉苦脸,案上那扇红白分明的猪肉, 从清晨摆到日上三竿,一刀未动。

    就在这时,一个身影挤开人群, 径直走到肉案前。

    是陈氏。就是那个在织户结算日, 捏着铜钱手发抖, 给儿子买了饴糖的寡妇。她今日换了身干净的葛布衣裳, 头发梳得整齐,手里紧紧拿着个钱袋。

    陈氏将钱袋拍在肉案上, 目光扫过那些窃窃私语的邻里, 道:“王掌柜,割二斤最肥的五花。这钱,是尚工坊发的,是我夜里点灯熬油,一根线一根线纺出来的。”

    她拿起那块肉,举高, 让阳光透过肥膘显出润泽:“谣言说这肉有毒?那好, 我陈氏今天就用这朝廷教我挣的钱, 买这朝廷推广的肉,做给我儿吃。若真有毒……”

    她顿了顿:“毒死的不是一个寡妇, 是朝廷给咱们妇人的活路,是万千百姓心里刚燃起的那点信。这道理,我懂。你们,真不懂吗?”

    全场一静。

    老王都愣了:“陈、陈娘子,这肉……”

    “割肉。”陈氏重复。

    老王咽了口唾沫,下刀。锋利的刀刃切开猪肉,露出豚肉的纹路。周围窃窃私语声更大了。

    陈氏拎着用荷叶包好的肉,转身面对那些或好奇或担忧的邻里,深吸一口气:

    “诸位高邻,”她举起那包肉,“朝廷让咱们妇人能在家织布挣钱,让我儿能吃上饴糖,穿上新衣。今日这肉,我就用这工钱买。它若真有毒——”

    她顿了顿,看着众人:“我陈氏先做这试毒之人。我儿若吃出半点不好,我拿命赔。”

    说完,她头也不回地往家走。身后,议论声络绎不绝。

    陈氏家的小院很快挤满了人。

    灶火升起,铁锅烧热。她按着坊间据说出自云娘作坊的方子,将猪肉焯水,下糖炒色,加酱料焖煮。

    不多时,一股霸道浓烈的肉香,混合着酱汁的咸甜气息,猛地从小院里炸开,飘出老远。

    “嚯。这什么味儿?”

    “香,真香啊。”

    围观的邻居们伸长了脖子,不住吞咽口水。锅里,琥珀色的汤汁咕嘟咕嘟冒着泡,五花肉块颤巍巍地抖动着,油光红亮。

    陈氏的儿子,扒在灶台边,眼巴巴地盯着锅,口水都快流到衣襟上。

    肉好了。陈氏盛出一碗,红润油亮,香气扑鼻。她先自己夹了一块,细细嚼了,咽下。等了一会儿,面色如常。

    然后,她才夹起一块,吹凉,喂到儿子嘴里。

    小子眼睛瞪得溜圆,腮帮子鼓动,含糊地发出唔唔的满足声,小手急不可耐地去抓碗。

    一炷香时间过去了。

    两炷香时间过去了。

    小子吃完一碗肉,舔着嘴角的汤汁,拉着陈氏的衣角:“娘,还要……”说完,还打了个带着肉香的饱嗝,靠在母亲腿边,眼皮开始打架,竟就这么安然睡去,小脸红扑扑的。

    院内外,一片寂静。

    陈氏看着熟睡的儿子,满足地笑了。她把剩下的红烧肉分装进几个粗陶碗,端给院门外几位平日帮衬过她的老邻居:

    “婶子,阿婆,都尝尝。朝廷给咱们的,是好肉。”

    一位头老妪接过,吃了一小块,浑浊的老眼亮了:“这肉,怎的半点腥臊也无?软烂入味,比我年轻时吃的祭肉还香。”

    这像是一个信号。

    围观的众人轰然议论开来,看向那肉铺的眼神,彻底变了。

    同日,咸阳城东,一处精心打理、引水为池、遍植奇花异草的贵族别苑。

    “快,拦住那头,别让它啃我的魏紫。”

    “哎哟。我的南海珊瑚树。”

    公子虔,宗室远支,以风雅自诩,近日听闻养猪满五十头可赐爵一级,心思活络了。

    爵位谁不想要?但他岂能如庶民般脏臭地养?定要养出风采,养出格调。

    于是,他大手笔购入百头骊山良种猪崽,就散养在这山水园林之中,美其名曰林泉之豕,还命画师作画,文人作赋。

    起初,小猪崽粉嫩可爱,在花间树下嬉戏,确有几分野趣。

    可不过半月,画风突变。

    猪崽长开了,胃口也开了。牡丹、兰花、珍稀竹木,拱起来比野草还香。

    亭台边角,蹭起痒来毫不留情。引以为傲的曲水流觞水道,成了它们打滚排泄的乐园。

    这日,一头格外健壮的公猪,不知怎的瞧上了公子虔最珍爱的一株从楚国重金购回的醉蝶兰,哼哧哼哧就冲了过去。

    “畜生,安敢。”公子虔气得亲自上前驱赶。

    那猪被惊扰,扭头一看,见一锦衣人类张牙舞爪,顿时不爽,头一低,獠牙虽未长成,气势十足,嗷一声就撞了过来。

    公子虔魂飞魄散,撒腿就跑。锦袍被灌木挂破,玉冠歪斜,狼狈不堪地被追着绕了半个园子,最后在一众仆役目瞪口呆的注视下,手脚并用地爬上了湖边假山最高处,抱着嶙峋的石头瑟瑟发抖。

    那猪在底下又拱了两下兰花,才满意地哼哼着,迈着方步离开。

    此事半日间传遍咸阳,沦为笑谈。连深宫中的嬴政都听闻了。

    “陛下,公子虔此举,实在有损宗室颜面,是否申饬?”李斯奏报时,嘴角都有些压不住。

    嬴政正在批阅北地后续安置奏章,头也未抬,提笔在那笑话般的奏报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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