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阅读的是
旧钢笔文学www.jiugangbi.com提供的《丈夫怎么又又又说他要早睡》 30-35(第1/26页)
第31章 乍见之欢
“林闵, 你喜欢我啊!”
林闵歪头,脸上终于荡漾开了一点点笑意:“这算什么秘密。”
真正的秘密,不是这个。
十八岁的那个夏天, 空气里满是栀子花甜腻的香气, 还有无法抑制的心跳。
序知闲记得那天傍晚, 天空是瑰丽的橘粉色,他在校园后门那棵老槐树下, 堵住了正要回家的林闵。
心脏跳得像要撞出胸腔, 耳边是自己的脉搏跳动的声音。
他仰着头,看着高出自己许多的林闵。
林闵那时候,染着一头漂亮的粉棕色长发, 认真地看着他。
他每次说话,林闵总会率先弯着一点腰。
“林,林闵……”他听到自己结结巴巴的声音,“我……我毕业了,我想租房,你, 你能和我一起合租吗?”
林闵似乎笑了, 眼睛弯起来,抬手揉了揉他汗湿的头发:“但是……我喜欢男生,可能不合适……”
序知闲愣住了。
良久,他耳边的心跳声终于平息了一点,他抬眼,只看到了林闵紧攥的手指。
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勇气,他深吸一口气,几乎是用尽全身力气,不管不顾地喊了出来:“林闵……我……我喜欢你, 特别特别喜欢……”
喊完,他整张脸连同脖子都红透了,根本不敢看林闵的表情,只死死盯着自己的鞋,等着林闵的宣判。
或许是惊讶的拒绝,或许是尴尬的沉默,或许……
然后,他听到了林闵的叹息。
很轻,却仿佛带着千钧重量,落在他紧绷的心弦上。
他惊恐抬头,撞进林闵深深的目光里。
那双总是显得平静包容的眼睛,此刻翻涌着极为复杂的情绪,有震动,有柔软,有某种他当时读不懂的深沉情愫,还有……一丝几不可察的近乎疼痛的挣扎。
林闵没有立刻回答,只是伸出手,指尖轻轻拂过他滚烫的脸颊。
指尖的温度,比他脸颊的温度更低,却烫的他忍不住后退一步。
“……序知闲。”林闵终于开口,声音比平时更低哑些,“你还小。”
“多大才算大……我不信我还需要等很久……”他带着执拗的眼神和话语一下子撞进林闵的眼睛。
林闵又叹了口气,这次,那叹息里带上了更多的无奈,和一种认命般的温柔。
他没有反驳,只是将他轻轻拉近,用一个近乎拥抱却又克制地保持着一点距离的姿势,将他拢在怀里。
“我知道,”林闵的声音响在他耳边,温热的呼吸拂过他的耳廓,“……我接受。”
终于得到了想要的答案。
可是,现在的答案一样吗?
回忆的潮水缓缓退去,序知闲回神。
车厢里的温暖和身侧熟悉的气息,与多年前槐树下那个怀抱奇妙地重叠。
序知闲依旧闭着眼,只是唇角却无意识地弯起一点细微的弧度。
他忽然开口,声音很轻,像梦呓,打破了车内的宁静:
“林闵。”
“嗯?”林闵立刻应声,注意力似乎一直分了大半在他身上。
序知闲慢慢睁开眼,没有看林闵,而是望着窗外飞速掠过的光影:
“你那时候……原来是在说喜欢我啊。”
不是疑问句,是带着一点点惊奇和确认的陈述。
仿佛时隔多年,才真正摸索出那句话在当时的重量。
林闵握着方向盘的手,几不可察地收紧了一瞬。
他侧过头,飞快地看了序知闲一眼。
序知闲的侧脸在流动的光影中显得静谧,眼神却有些空茫,像是透过现在,看到了很久以前的那个下午。
“嗯。”林闵的回答很简单,声音平稳,“喜欢。”
一直都是。
一直喜欢。
最后这句话,林闵没有说出口。
喜欢啊。
从过去,到现在。
这句确认,像一颗投入平静湖面的石子,在序知闲空茫的心绪里漾开一圈迟来的涟漪。
原来,那句当年听来克制甚至带着无奈妥协的我接受,底下翻涌的,是确凿无疑的喜欢。
车子不知何时已缓缓停稳。
林闵只是沉默地坐着,目光落在前方。
序知闲偏头,车库昏暗的光线勾勒着林闵沉静的侧影,与记忆中那个染着粉棕色长发,眼神复杂的少年奇妙地重叠。
“小宝……”林闵轻声呢喃,“和当时比,我们真的变了好多……”
序知闲听到这句话,却只是抿唇。
变了好多。
是啊,怎么会不变呢?
那个染着张扬粉棕色长发,眼神里带着挣扎却依然会对他弯下腰的少年林闵,如今已经是一个沉稳内敛,把所有情绪都妥善藏好,只对他展露温柔一面的成熟男人。
而他自己呢?
也不再是那个莽撞告白后只会脸红心跳,将全部喜怒哀乐都系于林闵一身的少年了。
他生病了,有了不安,有了猜疑,也有了……一种连自己都未曾清晰察觉的近乎偏执的占有。
昏暗的车库里,只有仪表盘发出幽微的光,映照着林闵沉静的侧脸线条。
那轮廓分明,褪去了年少时的柔和,多了坚毅,也添了疲惫。
序知闲盯着林闵,突然笑了。
这个人,陪他走过了十二年。从懵懂青春到如今,几乎占据了他整个成年的记忆。
好不容易。
这个词毫无预兆地撞进序知闲的脑海,带着沉甸甸的分量。
好不容易,林闵才从那个对感情充满复杂考量的少年,一点点变成现在这个……会因为他生病而彻夜不眠,会在深夜坦诚“是我离不开你”的爱人。
在他十七岁刚见到林闵时,林闵已经二十二岁了。
所有人见到林闵的第一眼,大概都会觉得一个这么张扬的人,染着这么张扬的发色,那情感必定也是直白热烈的。
他也不例外。
他也这么觉得。
但不是。
林闵拒人于千里之外,几乎不和人交流,话很少。
而且,很少笑。
酷哥。
当时的序知闲眨了眨眼睛,下了这么一个定论。
粉棕色头发,耳朵上偶尔闪过的银色耳钉,总是戴着耳机,独来独往,对周遭的热闹和搭讪视若无睹,眼神疏离得像隔着一层冰。
这样的人,在序知闲这个十七岁的少年有限认知里,是与自己这种普通甚至有些怯懦的少年截然不同世界的存在。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旧钢笔文学】 努力为你分享更多好看的小说
旧钢笔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