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怎么又又又说他要早睡: 3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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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1章 乍见之欢

    “林闵, 你喜欢我啊!”

    林闵歪头,脸上终于荡漾开了一点点笑意:“这算什么秘密。”

    真正的秘密,不是这个。

    十八岁的那个夏天, 空气里满是栀子花甜腻的香气, 还有无法抑制的心跳。

    序知闲记得那天傍晚, 天空是瑰丽的橘粉色,他在校园后门那棵老槐树下, 堵住了正要回家的林闵。

    心脏跳得像要撞出胸腔, 耳边是自己的脉搏跳动的声音。

    他仰着头,看着高出自己许多的林闵。

    林闵那时候,染着一头漂亮的粉棕色长发, 认真地看着他。

    他每次说话,林闵总会率先弯着一点腰。

    “林,林闵……”他听到自己结结巴巴的声音,“我……我毕业了,我想租房,你, 你能和我一起合租吗?”

    林闵似乎笑了, 眼睛弯起来,抬手揉了揉他汗湿的头发:“但是……我喜欢男生,可能不合适……”

    序知闲愣住了。

    良久,他耳边的心跳声终于平息了一点,他抬眼,只看到了林闵紧攥的手指。

    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勇气,他深吸一口气,几乎是用尽全身力气,不管不顾地喊了出来:“林闵……我……我喜欢你, 特别特别喜欢……”

    喊完,他整张脸连同脖子都红透了,根本不敢看林闵的表情,只死死盯着自己的鞋,等着林闵的宣判。

    或许是惊讶的拒绝,或许是尴尬的沉默,或许……

    然后,他听到了林闵的叹息。

    很轻,却仿佛带着千钧重量,落在他紧绷的心弦上。

    他惊恐抬头,撞进林闵深深的目光里。

    那双总是显得平静包容的眼睛,此刻翻涌着极为复杂的情绪,有震动,有柔软,有某种他当时读不懂的深沉情愫,还有……一丝几不可察的近乎疼痛的挣扎。

    林闵没有立刻回答,只是伸出手,指尖轻轻拂过他滚烫的脸颊。

    指尖的温度,比他脸颊的温度更低,却烫的他忍不住后退一步。

    “……序知闲。”林闵终于开口,声音比平时更低哑些,“你还小。”

    “多大才算大……我不信我还需要等很久……”他带着执拗的眼神和话语一下子撞进林闵的眼睛。

    林闵又叹了口气,这次,那叹息里带上了更多的无奈,和一种认命般的温柔。

    他没有反驳,只是将他轻轻拉近,用一个近乎拥抱却又克制地保持着一点距离的姿势,将他拢在怀里。

    “我知道,”林闵的声音响在他耳边,温热的呼吸拂过他的耳廓,“……我接受。”

    终于得到了想要的答案。

    可是,现在的答案一样吗?

    回忆的潮水缓缓退去,序知闲回神。

    车厢里的温暖和身侧熟悉的气息,与多年前槐树下那个怀抱奇妙地重叠。

    序知闲依旧闭着眼,只是唇角却无意识地弯起一点细微的弧度。

    他忽然开口,声音很轻,像梦呓,打破了车内的宁静:

    “林闵。”

    “嗯?”林闵立刻应声,注意力似乎一直分了大半在他身上。

    序知闲慢慢睁开眼,没有看林闵,而是望着窗外飞速掠过的光影:

    “你那时候……原来是在说喜欢我啊。”

    不是疑问句,是带着一点点惊奇和确认的陈述。

    仿佛时隔多年,才真正摸索出那句话在当时的重量。

    林闵握着方向盘的手,几不可察地收紧了一瞬。

    他侧过头,飞快地看了序知闲一眼。

    序知闲的侧脸在流动的光影中显得静谧,眼神却有些空茫,像是透过现在,看到了很久以前的那个下午。

    “嗯。”林闵的回答很简单,声音平稳,“喜欢。”

    一直都是。

    一直喜欢。

    最后这句话,林闵没有说出口。

    喜欢啊。

    从过去,到现在。

    这句确认,像一颗投入平静湖面的石子,在序知闲空茫的心绪里漾开一圈迟来的涟漪。

    原来,那句当年听来克制甚至带着无奈妥协的我接受,底下翻涌的,是确凿无疑的喜欢。

    车子不知何时已缓缓停稳。

    林闵只是沉默地坐着,目光落在前方。

    序知闲偏头,车库昏暗的光线勾勒着林闵沉静的侧影,与记忆中那个染着粉棕色长发,眼神复杂的少年奇妙地重叠。

    “小宝……”林闵轻声呢喃,“和当时比,我们真的变了好多……”

    序知闲听到这句话,却只是抿唇。

    变了好多。

    是啊,怎么会不变呢?

    那个染着张扬粉棕色长发,眼神里带着挣扎却依然会对他弯下腰的少年林闵,如今已经是一个沉稳内敛,把所有情绪都妥善藏好,只对他展露温柔一面的成熟男人。

    而他自己呢?

    也不再是那个莽撞告白后只会脸红心跳,将全部喜怒哀乐都系于林闵一身的少年了。

    他生病了,有了不安,有了猜疑,也有了……一种连自己都未曾清晰察觉的近乎偏执的占有。

    昏暗的车库里,只有仪表盘发出幽微的光,映照着林闵沉静的侧脸线条。

    那轮廓分明,褪去了年少时的柔和,多了坚毅,也添了疲惫。

    序知闲盯着林闵,突然笑了。

    这个人,陪他走过了十二年。从懵懂青春到如今,几乎占据了他整个成年的记忆。

    好不容易。

    这个词毫无预兆地撞进序知闲的脑海,带着沉甸甸的分量。

    好不容易,林闵才从那个对感情充满复杂考量的少年,一点点变成现在这个……会因为他生病而彻夜不眠,会在深夜坦诚“是我离不开你”的爱人。

    在他十七岁刚见到林闵时,林闵已经二十二岁了。

    所有人见到林闵的第一眼,大概都会觉得一个这么张扬的人,染着这么张扬的发色,那情感必定也是直白热烈的。

    他也不例外。

    他也这么觉得。

    但不是。

    林闵拒人于千里之外,几乎不和人交流,话很少。

    而且,很少笑。

    酷哥。

    当时的序知闲眨了眨眼睛,下了这么一个定论。

    粉棕色头发,耳朵上偶尔闪过的银色耳钉,总是戴着耳机,独来独往,对周遭的热闹和搭讪视若无睹,眼神疏离得像隔着一层冰。

    这样的人,在序知闲这个十七岁的少年有限认知里,是与自己这种普通甚至有些怯懦的少年截然不同世界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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