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盏春光: 6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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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甚至还开口就是几个月。

    洛一珩气笑了:“我有什么报酬啊,上赶着给那群豺狼虎豹保护诱饵?”

    “我没带钱出来,就带了个人。”

    言下之意,啥都没有。

    洛一珩仰起头,看他那流畅的下颔线,大概近来心事重重,连微微青色的胡茬,也没有剃得很干净,但却并不影响生来那份清隽俊秀,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个二十出头的大学生,情场失意,为此落魄。

    鬼使神差地,洛一珩忽而点了点嘴唇,笑:“什么都没有,那,给亲口?”

    宋思远冲他笑。

    “亲呗,没钱,当付房费。”

    话音刚落。

    说到做到的小三叔,便手肘抵着车窗,拎过这少年衣领,俯身向下。

    一点也不计较路人眼光的缱绻吻法,攻城略地。

    “我……唔!”

    我说的是给亲口,给亲口!——洛一珩在心里怒吼。

    可偏偏他这次亲的很温柔。

    循序渐进般的温柔连摁住他下颔的手指,也不住摩挲,指腹温热,让人不忍心推开,只能兀自抬高头,迎合,纠缠。

    这温柔到最后,甚至令洛一珩有些短暂恍惚,不懂这份唇齿交缠,究竟是自己在索要利息,还是宋思远,也当真有过一秒钟的意乱情迷。

    不过也不重要了。

    毕竟,到宋思远死了,化成灰了,他也没分清过,何必在意这一时一刻呢。

    他环住了宋思远的脖颈。

    因为这一口亲,或许还因为更多说不明道不清的什么,就这样,很没底线地向宋思远彻底妥协。

    从此,人人喊打的宋家小三叔入住洛一珩的安乐窝,比起以前每次狼狈着被扛过来,睡一晚就走,这次倒是真真正正地长住。

    不再是一次性用品堆满山,两人第一次去逛了超市,宋思远在这个家里,有了自己常用的牙刷、毛巾、拖鞋,和半边精准分配的床铺。

    家里忽然多了一个人,自己孤零零的一个人变成一对。

    这感觉不讨厌。

    洛一珩甚至因此开始期待下工后回家,不再是冷冰冰的,而是有微弱灯火,客厅有人、电视声开得很大的家。

    当然,就不指望宋思远会给自己留晚饭之类的了。

    毕竟宋思远看起来多精致一男的,私底下就活得有多荒芜,一天到头只吃块饼干或喝瓶可乐也不是少有的事,又不乐意吃外卖,嫌脏。

    到最后,还是从前十指不沾阳春水的洛大明星,学着半夜到家开开灶火,煮碗面,两个人分着吃一吃。

    一开始的光头面,到后来变着花样做成海鲜面、意大利面、番茄通心粉,好像也只花了短短一两个月的时间。

    也是他最用心过日子的一段时间。

    是故,直到很久以后,洛一珩都时常为这段时间感到后悔。

    倒不是后悔自己收留了宋思远,而是后悔,那时候的自己,以为宋思远永无出头之日,或者可以和自己日久生情、然后更久更久地,停留在自己身边,所以从来没有费太多心思、也不太好意思,去用相机或者录音来记录自己的这一段难得热闹时光。

    没有记录下自己第一次一不小心撞到宋思远在浴室洗澡时闹的大红脸,和宋家小三叔反过来的宽慰万千:“你有的我都有,你没有的我也没有,除了比你大点,也没什么好看的,乖,放心。”;

    也没有记录下自己生日的时候,为了避风头而很少出门的小三叔,竟然亲自去门店做的那一份蛋糕——虽然样子实在是不敢恭维,颇有粗糙化审美的嫌疑,但是,却是他人生中过得最快乐的生日、最喜欢的礼物。

    他们有很多很多的回忆,快乐的,吵闹的,自己被气的说不出话的,小三叔笑的,沉默的,好多好多,多得他一回想,大脑就像个存储过满而发热的磁盘,每一章都卡碟,每一页都模糊。

    可时间太残酷了。

    不管多开心,没有了实质的相片或文字的记录,一切都是虚伪而浮于表面的。

    以至于多年后,当自己被按在车椅上,近乎窒息地被掐着脖子,被宋致宁质问“从头到尾只是一厢情愿”、“你有什么资格给小三叔出头”的时候,确实也拿不出半点证据,来证明自己和宋思远,确实有过那么点微末的过去。

    可他明明曾经在自己的二十三岁生日,那么虔诚地亲吻过宋思远啊。

    这谁来证明呢。

    能证明的人都死了。

    他只能笑,假装一切只是谎言,真相留在心里,陪着他老去。

    那是2010年的秋天,宋思远在他家里住了整整三个月。

    那三个月的最后,一切的变数恰时前来——宋达病重垂危,恒成前途风雨飘摇的时候,宋思远手里的百分之七恒成股份成为关键少数,也成为宋笙和宋如茵内部争权的最后砝码。

    如果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上场时机。

    那么这个难熬的时间点,或许就是宋思远最后的亮相。

    毕竟,宋如茵是宋致宁的母亲,也曾经是最疼爱宋思远的姐姐,叫他一声“三儿”,叫了整整三十年;

    而宋笙是宋思远放在心尖上的小姑娘,是他在宋家最疼爱的掌上明珠,叫一声“小二丫头”,也是整整八年。

    至于宋家。

    那是宋思远不愿再承认,却永远甩脱不开的本家,是养育他至今的所有光荣与沉痛。

    洛一珩很清楚这一点,宋思远更不必说。

    正是因为清楚,所以愈发明白这其间的凶险:宋笙吃不吃素不好说,江瑜侃绝对是头狼,为了自己的爱人不择手段;更别提,那个嗜权成瘾的宋如茵,会有怎样的法子来一定成败。

    所以他问:“可不可以别回去?”

    “……”

    “回去了,你要帮谁?宋如茵为了宋致宁是可以拼命的,如果你不帮她,就是逼死你——不对,宋笙也一样,人为了钱疯起来是谁都可以杀的,何况是这么大一个恒成?”

    他说得那么严肃,那么着急,而宋思远只是伸手,扒拉过他颈子上挂着的那个戒指项链,在手里把玩着。

    亲昵的动作,却又是好像左耳朵进右耳朵出的姿态。

    洛一珩一哽,索性不说话了。

    宋思远这才抬头,问他:“说够了,生气了?”

    “……”

    “那就不回去了,听一回你的。”

    说不惊喜是假的。

    甚至于,难得正经温柔的宋思远,还像小时候哄他那样,从兜里摸出来一颗漂亮的朱古力糖果,“给你,补偿的,别生气了。”

    多好看,多温柔一男的啊。

    不愧是我的眼光——洛一珩沾沾自喜。

    心下气一松,便没忍住,欢天喜地剥开糖纸,一口糖在嘴里,蔓延出巧克力和糖精的双重甜度,甜的他忍不住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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