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盏春光: 6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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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湛是不是也来了?好,那就……确认洛一珩离开美国以后,再动手吧。”

    “理由?”他顿了顿。

    捏捏眉心,复又发笑,“没有理由。”

    =

    洛一珩始终记得自己那天离开病房的时候有多狼狈,这感觉一别经年,依旧能够在脑海中鲜艳如昨——不过是上气不接下气,好像一腔的憋怨闷在胸口,钝钝发痛,怎么咳也咳不出来。

    这一年,洛一珩二十二岁,宋思远三十五岁。

    他玩不过他,又喜欢他,喜欢到只是一眼一面,就恶俗的把人放在心上,越是求而不得,越是难下心头。等到被拒绝了,又愈发觉得这人像是自己心口一道疤,头上一抹天,挥之不去,念之即痛。

    可人到底是两面动物。

    无论心被剖开多大的伤口,好像明面里,还能装作一副什么都没发生、“绝不是我输了”的倔强样子,是故,洛一珩离开美国、回到上海以后,依旧还是那个在舞台上耀眼灼灼,浅尝低吟、享受万千粉丝欢呼应援的“C.U.K”队长、是Karol洛、是粉丝们亲昵叫着的“阿卡”。

    与此同时,却也紧跟着、确实没少听闻,回到上海后不久的接连数周,宋家的恒成地产、江瑜侃名下的江氏集团,甚至自家哥们的老婆本曼托集团,都紧跟着卷入以这起美国枪/击案为序幕的商业构陷危机。

    宋思远用这一枪、用宋笙被绑架的噱头,一手翻起商海巨浪,受害者的身份运用得无辜天成,刀锋直指江氏集团命门,指责其异军突起的商业王国涉嫌在美国参与军/火交易,更动用宋家的政界人脉,试图一把将人拉下马,把江瑜侃赶出恒成盘踞多年的长江商业版图——

    可惜。

    到最后,这个潜伏沉默了十年的纨绔子,永远只是出没在上海大小酒吧和欢场的败家儿,在那样昭然的遮掩之下,动用全盘力量,终于也只是为自己最后的落幕提前排演了一出,足以能够名垂商史的……功败垂成戏码。

    宋思远到最后还是失败了。

    他败在太相信宋笙对自己的全心信任,败在没有想到,宋笙在最后的关头,会转而死死攥住了江瑜侃的手,并就此同他割袍断义般断了联系。

    不再是他,而是江瑜侃,而是整个江氏集团,成为了宋笙背后最大的靠山。

    于是他那十年的苦心经营,搀扶宋笙上位也好,给自己留下的后路也罢,都在这样一出峰回路转里全然溃退。

    他失败了。

    失败在,不应该一手筹划,让宋笙被绑架——从头到尾分毫无伤的绑架、被江瑜侃救走,而让自己活生生受了一枪,左手从此无法使力,用这样的牺牲,试图把江氏集团拖下水,从而联合姜家的长江集团,侵吞江氏的股份。

    也失败在,那天不该在酒吧亲吻了某位少不知事的小青年,以致于招来后脑勺的头破血流和周湛的积怨,亦直接导致,在这场鏖战中,周家毫无犹豫地站在了江氏集团的身后。

    宋家小三叔,孤零零地置身战场中央,四周惊涛骇浪,人人的筹码都能摞成山。

    而他手里那最后一个筹码,他的小二丫头,已经归顺敌方。

    真可笑。

    就连洛一珩在一狐朋狗友的聚会上,从周湛嘴里听得前因后果,都不由笑得花枝乱颤,前俯后仰。

    “大家说说,宋笙是抱错了,但既然回来,多少还算是真真正正的金枝玉叶,那个小三叔算什么?以前人家还真当他是宋家正统,看在宋达的份上敬他三分,这次闹得这么大,宋达都出来发话,说宋思远是以前警卫员的孩子,抱到自己家养而已,往上一查,三代贫下中农,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白瞎他长那么张脸。所以说,宋思远有什么资格跟阿湛他们斗?我看,连给咱们这群人提鞋都不配。”

    “我说也是这个道理,宋思远心里他妈丁点B数都没有,自己不知道自己几斤几两?还真当自己是三少啦?——这下估计最开心的就是宋致宁了,三叔走了,等于老的那个三少没了,就剩他这么一个真三少,人家不会搞混了。”

    “哈哈哈,别别别,听听你们,把宋思远说得也太惨了吧,不就是被扫地出门,宋达老婆还是很喜欢他的好吧,听说他手里还有百分之七的恒成股份……怎么说也比他真真正正的老祖宗要好到不知道哪里去吧?哈哈哈哈,我真的是,这几天一出接一出的,我要笑死了——嗯?阿卡,你怎么了,这么早就走?”

    “有点不舒服,”满座喧哗中,提前起身的洛一珩耸耸肩膀,擦了擦眼角刚才笑出来的零星泪水,“你们接着玩,我今天先bye了,吃好喝好啊,我请客。”

    一阵口哨欢呼过后。

    洛一珩拎起挂在沙发上的薄外套,往身上一裹,随即是一如既往的口罩帽子层层招呼上,便长腿一迈,径直往外走。

    结完账,取了车。

    他看着窗外发了会儿愣,末了,一踩油门。

    拉风的法拉利在大路上疾驰,晚风狂乱,把他额发吹得一团糟。

    等到漫无目的地在宋家大院门口晃了来回几个圈,被军区大院的警卫几次示警过后,年方二十有二的洛大明星,这才恍然回神,觉得自己这么做实在有点上赶着犯/贱——不得不灰溜溜地打道回府。

    这么一打道回府,倒没想到,应了那句“无心插柳柳成荫”。

    他碰见了个意料不到、又似乎有些情理之中出现的人。

    众叛亲离的宋家小三叔,在他家别墅小区外头,后背抵着漆白雪墙,长腿没地放一般地微微曲起,很是装模作样地抽着烟。

    吞云吐雾间,搁在下巴上的那持烟的手指,显得愈发鬼一样的白。

    小白脸,小白手,什么都白,像个易碎的瓷人。

    数秒后,法拉利停在距离那人数米之隔的街边,刹车留下的轨迹一路刺眼。

    洛一珩掀了自己的鸭舌帽,头发晃晃,扭头,眼神在空气中交汇,一个愕然,一个从容。

    宋思远碾灭烟头,丢进垃圾桶,继而向他走来。

    倚着下了半面的车窗,很是为老不尊地轻叩两下。

    洛一珩足足花了五秒钟平复心虚情绪,末了,方才反换了一副全然不知内情的面孔,只顾嘲讽他:“无家可归了?”

    一点也不透露自己刚才还在宋家门外疯了似的找人,颇有点演技派的风头。

    而宋思远很是干脆的回答:“是啊。”

    “来找我——你忘了前段时间在美国,你怎么劈头盖脸地骂我,宋思远,你知不知道‘渣男’两个字怎么写?”

    宋思远微微一笑,不置可否。

    “那我走。”

    说走就走,无奈身子没转过半个圈,这位宋家小三叔,便如心中所预料那样,被沉不住气的少年探身拉住左手,扯回面前。

    洛一珩的音调扬高了八度:“我什么时候赶你走了?我问你,你这是受刺激了,找我4/19?”

    宋思远如实相告:“那倒不是,我怎么对你这幼齿男孩下毒手,”他笑,“是住你家。最危险的地方最安全,我要在这避几个月风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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