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盏春光: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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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胡闹,”他另一只手伸出,按住她胡乱挣扎的肩膀,“别扑腾了,我带你回家去睡。”

    睡在宋家,那还了得。

    “……家?”陈昭歪了歪头,“钟同学,你跟我,什么时候有家了?”

    她指指自己的脸,分明笑着,眼泪却扑簌扑簌往下掉,“你带着我出去,可丢份了,你知不知道?我好讨厌高尔夫球,保龄球,排球,也不喜欢马术,一点也不会德语和法语,我还一点也不喜欢酒会,这里的人很吵,他们都只会问我,到底是怎么搭上了钟家的,看我的眼神,就像我是路边上站着揽客的……他们都看不起我,不管我怎么解释,他们都只觉得我对你不怀好意。”

    她的记忆似乎有了小小的偏差。

    仿佛现在站在自己面前的,不是27岁的钟邵奇,而是十七岁的,牵着自己的手,第一次带着她回去钟家的“钟绍齐”。

    她是那么想要向他解释自己的心情啊。

    哪怕暌违十年,依然迫切而无助的心情。

    “可我一点也不觊觎钟家,我不想要另一个钟家,钟同学,我只想要一个小小的房子,不需要高尔夫球场也不需要花园和游泳池,但是我可以跟你每天每天说很多话,我会每天每天期待睁开眼睛就能看到你,我们不会吵架,也不会像我爸我妈那样背后数落对方,我会给你买很多很多书,我们会有一个书房……我会对你很好很好,就像你对我很好很好那样。”

    她说的颠三倒四,哭得狼狈不堪。

    十七岁那年没说出口的话,到了二十七岁,在心里排演过几千几万次,依旧结结巴巴。

    钟邵奇看着她,她像个孩子一样抽抽搭搭。

    他只能伸手,一点一点,帮她揩去两颊眼泪。

    “不丢份,”他说,“像昭昭这么好的女孩,怎么会丢份?”

    她愣了愣,反问一句:“……昭、昭?”

    很久没有人这样叫过她了。

    暗色浓烈,看不清他的神色。

    下一秒,却只蓦地一个趔趄,被人抱进怀里。

    在某一个晃神的瞬间,她甚至分不清是十七岁的少年,还是二十七岁的青年,在自己耳边轻声喃喃:“你不用成为像我一样的人,你可以做所有,你认为对的选择。”

    离开我也好。

    留下来也好。

    想成为普通人也好……

    或者,愿意做钟太太,最好。

    “而我对你,昭昭,”他的声音平静温柔,“我对你,永远有无尽的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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