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盏春光: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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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喝这种程度,陈昭四处瞥了一眼,看见宴会厅里侧的小用餐室,当即打断了对方话音,侧头问了宋致宁一句:“宋先生,不打扰您和朋友叙旧,我去那边用餐厅坐坐,您看没问题吧?”

    话里话外的疏离,很容易让人反应过来,自己是拍马屁拍到了马蹄子上。

    几个狗腿子脸色一僵,宋致宁——不知道为什么,也跟着神色不佳。

    他顿了半晌,方才自暴自弃似的摆了摆手,“去吧,我等会儿过来。”

    说完,把手一撤,揣进裤兜里,阴沉着脸,再不看她。

    孩子气。

    陈昭在心里腹诽:这个监督工说是听了姐姐的话,要防止自己抢了宋静和的风头,又怕自己和钟邵奇拉拉扯扯,结果来了一点情绪就要罢工,实在是不称职得很。

    但她也乐得他消极怠工。

    高跟鞋踩在地上,没了挽住旁人手臂的“任务”,连脚步也轻快几分。

    很快,她便从容穿过谈论着商务要事的各色人群。

    并不顾忌他们疑虑打量的目光,径自走到人影寥寥的小用餐室,端起一杯“深海之蓝”,又随手挑了几块做工精致的小蛋糕。

    随便找了个座位坐下,陈昭一口蛋糕一口酒,垫了垫空荡荡的肚子。虽说吃进嘴里,是一点也不搭衬的口味,但至少,按道理来说——

    她应该是千杯不倒才对。

    但偏偏小用餐室并不能屏蔽外界的声音,她依然能听到人们不时打趣钟家的太子爷与尚未婚嫁的那个宋二小姐行踪亲密,也能听到人们私下议论,宋家三少带来个出身不明的野丫头,连推杯换盏的基本酒桌礼仪都没能遵守,躲到角落里败坏兴致。

    偶尔抬头,从半掩的门缝里,总能窥探到一个两个好奇的眼神,让人如鲠在背,浑身都不自在。

    她过去在香港六年,天天借酒浇愁,好不容易回了家,打算滴酒不沾,坚持了快两年,都在这天破了戒。

    侍者不断被叫到身边,鸡尾酒一杯又一杯地续。

    陈昭哪怕喝醉酒,只要不喝到吐,都从来面不改色,因此添酒的侍者心里也没底,只管听话一个劲地加,喝到最后,她感觉到不妙,已经为时晚矣。

    一阵恶心感从小腹往上翻涌。

    她蓦地俯身,险些把刚才吃下去的那点甜点全都吐个干净,好在反应及时,当即用手死死捂住嘴,这才争取了点缓冲时间,得以跌跌撞撞跑到隔壁洗手间。

    她深深弯下腰,不住扣住喉咙口,大脑充血,整个人狼狈地涕泗横流。

    不知道过了多久,摁下马桶冲水按钮,伴随着“哗啦啦”的冲水声,这才算是真吐了个精疲力竭。

    “……”

    她抹了抹汗,后背抵住卫生间门扉,拽过一截卫生纸。

    一边擦拭着嘴角痕迹,另一只手按住门把,刚要推门而出,隔壁的门似乎先一步被推开,伴随着几道脚步声,有窃窃私语响起,伴着又一阵“哗啦啦”的放水声,一并传到耳边——

    “我说,钟家这几年是不是不行了?宋家那两个,说是说都叫二小姐,但一个亲一个养,瞧着今天那个架势,是不是要把养的那个和钟家的太子爷……嗯?”

    闻言,有人轻嗤一声:“宋静和现在在宋家一没钱二没权,要我是钟家人,肯定不会答应,但据说是钟老爷子亲自点过头了的,他们做小辈的也没法拒绝吧。”

    “要我说,宋静和那是捡了个大便宜,不说别的,钟邵奇现在这个长子嫡孙的名头就是个金招牌,她一个抱过来养、名不正言不顺的二小姐,居然能攀上这个高枝,……真是气死我了,看着她那嘴脸就心烦!”

    陈昭按在门把上的手微微发抖,一直等到外头没了动静,才摇摇晃晃着步子出去,俯身在洗手池边,泼水洗脸。

    她的脸生得太美艳浓烈,因此妆面画的很淡,这么一泼,几乎是素着张脸。

    好在,除了嘴唇血色褪尽,脸颊却因醉酒红艳得过分,倒是丝毫不影响这张脸的杀伤力。

    她拍了拍自己的脸,冲镜子里的自己傻笑,说了句:“不丢份吧?”

    好半天,又自问自答,“不丢份,这么好看怎么会丢份。”

    呆呆笨笨地,就这么趔趔趄趄回到座位。

    她呆坐半晌。

    不住揉着眼睛,只觉得眼前依旧天旋地转,撑着头,侧过脸去,隐隐约约能看见,宋致宁还在人群里游走,不时和几个打扮明艳的少女碰杯微笑。

    当真是“万花丛中走,片叶不沾身”的纨绔公子哥。

    嗤笑一声,她觉得靠宋致宁来搀自己一把的想法显然是不太可靠,撑着右脸好半天,变成伏在桌面上,没人认识她,她身上更没有什么可以谋得的资源利益,自然也没人会来关心两句,连侍者也只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大概觉得她喝了那么多贵的吓死人的酒,醉成这样实属活该……

    可是睡在这多不舒服啊。

    高脚凳硌屁股,睡桌子上还会把脸压红。

    陈昭嘟嘟囔囔,漫无边际地想到这,又撑起半边身子,醉眼朦胧的视线逡巡片刻,忽而注意到,餐厅到宴会厅中间,有一截空出来的小楼梯间,从楼梯间往上——是客房吧?

    有床的客房。

    陈昭有点酒意上头,当即伸直腿从高脚凳上下来,踩着八厘米的高跟鞋,像走猫步似的往那头走。

    旁人以为她是要回宴会厅,看了两眼,便都不约而同转开视线,哪里知道她临阵一拐,到了个黑黝黝的楼梯间。

    楼梯上堆了些可供替换的餐桌用具,她扒拉着楼梯扶手,小心翼翼、尽可能避开,一步一步往上挪。

    高跟鞋不舒服,就把高跟鞋扔了,继续往上走——

    直到有人在她身后,关上楼梯间的门,继而躬身,把她弃置在地、歪斜的高跟鞋扶正。

    她听到脚步声,蓦地回过头。

    男人站在离她两三步远的地方,昏暗的灯光下,只能隐约看见他扶了扶眼镜的动作——伴着一声叹气,对她毫无办法。

    她往下蹦了两步,离人更近,纤细的手指在空中点来点去,却怎么也点不到男人脸上。

    末了,只痴痴一笑,说:“啊呀,是钟同学,你……”她看了看鞋,又看了看人,委屈兮兮地皱巴了脸,“你捡我的鞋干嘛?你要穿吗?”

    钟邵奇:“……”

    她没等到回答,又有点不依不挠,“你为什么凶巴巴地看着我?又觉得我坏是吧?我都十八岁了,可以穿高跟鞋了,不信你试试,一点都不累的,女孩子爱美有错吗?我又没有你那么高。”

    “……”

    钟邵奇揉了揉眉心,开始觉得头疼起来。

    她又开始发作,咕咕哝哝说一句:“你别理我好了,我知道你最爱生气,你就是不说,我不跟你说了,我要去睡觉。”

    话说完,扭头就要往上走,走了两下,没走动,低下头,方才发现他不知何时、扣在她纤细腰肢的手。

    “往上是别人家,陈昭,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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