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阅读的是
旧钢笔文学www.jiugangbi.com提供的《军工大院女儿奴[年代]》 80-85(第14/23页)
地时,赵凌成开着吉普车,也正在赶往现场。
那个地方是他专门找的,准确来说不是戈壁滩,而是沙草甸。
之所以选那个地方,是因为那地方是沙土,也几乎没有积雪,全是沙子。
赵凌成开车会留下轮胎印,万一被人捉到把柄了又是麻烦。
但沙草甸的沙子是会移动的,冬天风又刮的猛烈,那么等到今晚半夜,风刮起来,轮胎印就会被扫荡的干干净净,他也就不需要专门清理轮胎痕迹了。
车上总共四个人,因为林衍把唐天佑也带来了。
当然,为了防止他拿枪伤人,林衍把他的手拷到了高处。
此刻陈棉棉在收拾她的土枪,检查砂弹和火药,拿砂纸打磨枪栓和砂弹。
林衍拿了两杆机枪,它得用润化油来保养,他也正在保养枪。
唐天佑对于林衍把自己捆起来特别不满。
对于赵凌成就不必说了,只要有机会,他就会掏对方的心窝子。
而因为没人讲过,他也不知道林衍把他带出来,到底是来干嘛的,就一直用脚碰陈棉棉,而且还一声声的喊:“陈小姐,温柔美丽,可爱迷人的陈小姐?”
陈棉棉专注收拾枪,不理他。
唐天佑默了半晌,眼看进了沙漠,又问林衍:“叛将,你到底带我来干嘛?”
林衍看赵凌成:“你跟他解释一下吧,而且阿佑枪法应该不错的。”
他们要做的,是一旦被人抓到把柄,就会完蛋的事。
林衍不敢带西北那帮虽然老实巴交,但也傻呼呼的民兵们。
相比之下,唐天佑是他亲亲的小外甥,又还有能力,不必告诉他真相,只在狼多,大家搞不定的情况下给他枪,让他帮忙杀几头狼,他会是个得力的助手。
林衍希望赵凌成作为哥哥,能主动友爱弟弟,好好跟他讲一讲嘛。
但是就在昨晚,唐天佑还故意拿陈棉棉开玩笑,激怒赵凌成。
且不说还不清楚是不是亲弟弟,就算是亲的,赵凌成也一样想打死他。
他当然就懒得说,也不想要唐天佑帮忙。
林衍眼巴巴的看着他,他也只说:“舅舅,你应该信任我的枪法,而不是别人。”
唐天佑已经发现了,自己越是赖着他,赵凌成就会越生气。
所以他笑着说:“那可不一定喔,哥哥,弟弟我的枪法一定比你棒喔。”
赵凌成气的翻白眼,甚至懒得骂唐天佑,就不吭声。
陈棉棉已经收拾好了自己的土枪,一横,就说:“我们这趟是准备去猎狼的,既然你说你枪法好,你用机枪我用土枪,咱们比赛来猎狼,再打个赌,你要不要?”
唐天佑当然愿意,他点头:“好哇,但是赌注呢,是什么?”
他听曾风提过,说陈棉棉不但人美而且手厉害,是个打土枪的神枪手。
可他毕竟是男人,还是军人,怎么可能比不过她?
这个赌唐天佑打了,但需要知道赌注是什么。
陈棉棉说:“如果我打的狼比你多,我赢了,你需要向上打一份申请,一份前往申城的申请,并向军方注明,你去申城,关系着你是否愿意公开出镜,指责国党,注意,不是你爸,是国党,我需要你打那么一份申请。”
唐天佑本来嬉皮笑脸的,但闻言立刻严肃,摇头:“我不会背叛我的组织的。”
陈棉棉手拍上他的大腿,柔声说:“就当是去旅游一趟,等回来你再反悔也行啊,打吧。”
申城,那其实是唐天佑小时候生活的地方,他很是思念。
他点了点头,这回真的不是想气赵凌成,而是由衷的:“陈小姐,你是位魅力超群的女性。”
陈棉棉再拍他的大腿:“一会儿可能碰到狼,不要输给我。”
……
要去申城的是赵凌成,他也只想拷问云雀,得到真相。
但作为一个政治高手,陈棉棉正在让整件事情的速度加快。
并且,她应该也跟赵凌成有同一种预感,唐天佑就是他们赵家的孩子。
所以她不但帮他加快了审批速度,而且还在润物细无声的,融合他和唐天佑之间的裂痕。
就在今晚,狠狠给秦小北一个教训,赵凌成就会出发,前往申城。
关于老云雀的谜团,也就可以解开了。
这会儿是夜里八点钟,赵凌成突然停车,打开窗户,于呼呼的北风声中,就听到隐隐的狼嚎声。
是魏摧云吧,他可真够快的,已经把狼引来了。
第84章 狼灾
大西北各色地貌中, 胡杨林美的独树一帜。
平坦的沙草甸,结着厚冰的水源,和水边造型各异的胡杨。
到了冬日胡杨只剩枯枝,但是苍劲而又温柔。
它们还有效减缓了风速, 让这整片沙草甸显得格外宁静, 像个世外桃源。
秦小北都不由感叹:“这可真是个好地方。”
曾风已经燃起了熊熊火堆, 还在酒坛子里加了冰糖, 放到火边慢慢煨烤。
因为喜欢吃烤肉,他现在烤羊肉的技术不输大厨。
来的路上砍的红柳枝串上肉块,竖插在炭火旁, 翻几下它就滋滋冒油了。
洒上盐巴, 曾风先给那女孩品尝,笑问:“味道怎么样?”
女孩一口气撸掉所有肉块,眉飞色舞:“东风基地的羊肉都不如你这个香。”
曾风问说:“听说你们在那边抓到好多苏修?”
女孩说:“基本已经全部拿下, 还剩个叫赵慧的女人, 我们准备七日攻坚她。”
曾风从女孩神彩飞扬的脸上看到自己曾经的荒唐。
因为就在去年这个时间, 赵慧驾驶着结满冰壳的战斗机上天, 九死一生。
但为把她打成苏修, 这帮小杂种在搞七日攻坚?
他们可真该死啊!
秦小北他们此刻正沉浸式试着剿获来的枪和子弹。
那枪叫勃朗宁, 是自动步枪。
那应该是马芳和他儿子们的枪,放到现在都算好枪。
曾风温好了酒, 捧一坛子给秦小北:“这酒得温过才好喝,快尝尝吧。”
十几度的黄酒喝不醉人, 而且温过之后别有风味。
秦小北抿了一口, 笑着说:“曾小将在西北还是很有收获的。”
曾风再递大肉串和蒜瓣,说:“喝酒吃肉还得加上蒜,给当神仙都不换。”
西北风呼呼的, 但是篝火通明肉香四溢,这感觉可真好。
不但秦小北,别的小将也纷纷大呼:“爽啊!”
叫钱胜昔的那个还说:“你要一直表现好,首都革委会会考虑吸收你的。”
以曾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旧钢笔文学】 努力为你分享更多好看的小说
旧钢笔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