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工大院女儿奴[年代]: 8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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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片沙漠胡杨林,而如果现在魏摧云出发去找狼,今晚狼就能到位。

    届时他假装偶遇再发颗信号弹,两个基地的人就会集体出动,去救那帮小将的。

    可那也意味着,两座基地会同时拉响红色警报?

    而当两个基地同时拉响警报时,军委所有领导今天晚上就没有觉睡了。

    他们会以为是对岸或者苏联派了轰炸机来,战争要打响了。

    但结果是帮小屁孩闹事,那到了明天怎么向上交待,报纸又该怎么报道?

    而要陈棉棉说,那帮小狗日的,就该狼咬几口才能长记性。

    和赵凌成一起去找吉普车,陈棉棉又问:“妞妞呢,你把她送到哪儿去了?”

    赵凌成说:“我交给邱梅书记了,她会帮忙照顾。”

    陈棉棉上车,拉过后备箱的土枪来检查,就用这把枪,今晚她得猎狼。

    吉普车上有车载无线电,是可以发电报的。

    赵凌成一边给魏摧云拍电报,让他提前开始任务,一边开车赶往民兵队。

    因为如果是夜间行动,曾风又在其中,陈棉棉一个人不够用,还得带上林衍。

    林衍是真正的神枪手,有他还有陈棉棉,就能保曾风不被狼咬.

    不过他们还没到民兵队,走到半路就碰上林衍了。

    秦小北他们为了去猎羊,批判会提前结束了。

    武老和另一位老专家也被放了,林衍正要带他们回民兵队。

    其实林衍才是真拥有大爱的人,因为他给俩位老专家都买了新的棉鞋。

    俩老专家想不通自己怎么会受那么大的欺负嘛,边走边哭。

    赵凌成刹停了车,下车跟舅舅交涉。

    他只大概讲了一下林衍就说:“等我半个小时,我去拿把好枪。”

    要猎狼,土枪的威力就不太够。

    但是林衍也悄悄收藏着机枪的,他得回去拿机枪。

    对了,这儿地就是国营饭店。

    就这会儿,秦小北和他的小将们骑着摩托车,杀到国营饭店了。

    陈苟的作用是找枪和转交枪,现在也已经完成了。

    曾风带着秦小北他们找到陈苟,并没收了五把带倍镜的机枪。

    而在拿到枪后,他们立刻赶赴国营饭店,要了些肉,到准备到戈壁滩烧烤。

    但他们还想征调一个厨师,去帮他们烤肉的。

    不过曾风一再保证,说自己烤的肉天下第一美味,不需要厨师,他们才作罢。

    红小将也怕冷,所以他们又跑到钢厂要了两大袋的木炭。

    而他们不知道的是,就算老西北人到了夜里,也是绝不进戈壁滩的。

    因为戈壁滩上羊不多,但狼是真不少。

    不过既然他们那么狂妄,那就去呗,陈棉棉只救曾风,可不会救他们。

    她会眼睁睁看着他们被狼撕咬而无动于衷的。

    但计划不如变化,陈棉棉看了眼车窗外,不由的又皱起了眉头。

    因为有个女孩子一瘸一拐的跑向国营饭,大喊:“钱胜昔!”

    接着她就坐上了一台摩托车:“敢扔下我独自行动,你们想得美。”

    赵凌成一看也皱眉头了:“这怎么还有女孩子?”

    这女孩陈苟专门用开水烫了她的脚,给送到医院里了,可是她居然又跑回来了?

    因为从小长在大院里,她大概连狼长什么样子都没见过。

    她正在大声问同伴们:“天都快黑了,你们大包小包的,准备去干嘛呀?”

    叫钱胜昔的那个说:“我们要去抓狼,你个女孩子,还是算了吧?”

    女孩搧了他一巴掌:“中华儿女多奇志,不爱红装爱武装你不知道吗,我必须去。”

    她以为这帮男孩真能猎到狼,还朝群众挥手:“我们要去抓狼啦,再见!”

    赵凌成把车停在路边,这帮小将总共骑了五台摩托车。

    摩托车从吉普车旁经过,曾风坐在一个小将身后,无声对陈棉棉说:杀了他们。

    摩托车经过,曾风又回头,张大嘴巴:杀了,他们!

    他今天是被陈棉棉逼着要去当带路党,本身并不情愿。

    但既然已经决定要去了,曾风又不是啥好人,就想把这帮大院子弟一块儿弄死算了。

    因为他们傲慢,盛气凌人,自尊心强,总喜欢把普通人踩到脚下蹂躏,可是他们自己非但意识不到,而且还觉得他们本身特别善良。

    曾风曾经也是他们中的一员,可现在这帮人只让他觉得恶心。

    如果他能当大官,他会身体力行去消除特权。

    但如果因为今天的事,他的仕途就此为止,那他就要杀了这五个狗日的。

    同一时间,魏摧云腰上绑着一只小绵羊,大步进了客运站的马棚,牵他的枣红马。

    这马不但身形高大,而且膘肥体壮,天天擦洗嘛,毛色泛着亮光。

    拉出马棚,翻身上马,魏摧云亲了一口马耳朵:“红红,今天你得带我找狼去。”

    再一甩缰绳,一声粗喝:“驾!”

    枣红马可是纯种的汗血宝马,但有一个特别土气的名字,红红。

    随着主人一声令下,它前蹄扬天一声嘶吼,纵身奔腾,跃上了茫茫雪原。

    而在整桩任务中,魏摧云是最吃亏,损失也最大的人。

    因为那些枪从现在开始就不再属于他了,而且他是要骑着马去引诱狼。

    而如果是匹普通的马,跑起来跟狼速度不相上下,他都有可能被狼吃掉的。

    不过他这匹枣红马,目前为止还没有狼能跑赢它。

    也是因为有它,魏摧云才有底气,敢专门引诱一群狼来。

    茫茫雪原上,风刮的跟刀子似的,四野空无一物,但作为一个老猎手,魏摧云还是敏锐的捕捉到了狼嚎声,策马迎着狼而去,并找准风的方向,一刀扎向了绵羊。

    绵羊咩咩的叫着,血从身上蜿蜒而下,流到了雪地上。

    羊血的气味也顺风飘散到饿狼游荡的地方。

    雪天几乎没有猎物,饥饿的独狼闻到鲜美的血腥味,立刻扬天一声长啸,朝着魏摧云的方向奔驰而来,不过一匹狼可不够,所以魏摧云继续催马向前。

    等再听到狼声,他继续扎羊放血。

    冬天天黑的早,下午六点太阳就已经要落山了。

    四合的暮色中,魏摧云策马嗒嗒,身后是此起彼伏的狼嚎声。

    眼看差不多了,他一鞭子甩在马屁股上:“红红,驾!”

    枣红马四蹄迈开,快的仿如一道闪电。

    而在它的后方,一个个黑点迅速移动着,那就是狼,饥饿的狼。

    而就在他带着狼前往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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