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侯爷只想跑路[穿书]: 12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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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纸折好,递向闻钰。

    纸上一共四句诗行:

    【速避尘烦离昭境,

    来日归期定不辜。

    救解愁绪需时日,

    我自安妥待归途。】

    闻钰接过信纸,目光只淡淡扫过,便一字一字启唇:“速来救我。”

    洛千俞:“……”

    藏头诗竟被发现了?

    这美人也太敏锐了吧。

    洛千俞有些尴尬,全然惊讶的模样:“是吗?怎么连起来读是这样的,我竟没发现,真是巧合,巧合。”

    说着,他默默伸手拿回信纸,道:“我还是再写一张罢。”

    洛千俞握着笔,指尖紧了紧,这次斟酌许久,才在纸上落下新的诗句:

    【此离昭都寻静快,

    归程一月莫延来。

    暂避尘愁勿念找,

    遥寄乡思常忆我。】

    闻钰这次读得更快:“快来找我。”

    洛千俞:“……”

    藏尾诗也被发现了。

    这次连狡辩的话都说不出,最后,竟是闻钰提笔,亲自写了一张。

    笔尖落纸,墨痕流转间,一行行字迹已然成形。

    洛千俞彻底绝望。

    瞥了眼闻钰落笔的侧脸,好奇凑过去,目光刚落在纸上,便倏然怔住。

    ——那字迹与自己的竟分毫不差。

    内容大概意思便是告知父皇无需挂心,最近诸事烦心,自己只是暂离昭国散心,待日后便归,勿要劳神寻觅。

    别说父皇和太子,便是他自己拿在近前细辨,都未必能看出异样。

    他那笔丑字也有人模仿得出来?

    ……小侯爷和闻钰不会是真爱吧。

    闻钰掀起车帘一角,将信递向窗外,便有人拿走了。

    车帘落下时,马车已重新动了起来,轱辘声碾过石板路,愈发往城外去。

    洛千俞忍不住掀开一丝缝隙,望着远处皇宫的飞檐一点点缩小,心骤然一紧,忙道:“我在皇城里养了一头冰原狼。”

    “它本就瘸了条后腿,我这一走,没人会留心照顾它。若真要离开昭国,我想带它一起走。”

    本是商量,原以为会□□脆拒绝,没成想闻钰仅是无言俄顷,竟答应了。

    洛千俞心中一喜,正想问是不是要先折回皇城,却见闻钰已掀开车帘下了马车,只留他一人在车内。

    一个时辰过得格外漫长。

    洛千俞哪会坐以待毙?这可是天赐良机,趁这间隙悄悄推开车门,见车夫虽看在眼里,却并未阻拦,甚至连劝都未劝。

    小侯爷虽心中纳闷,但也顾不上许多,急忙跳下车往街巷深处跑去。

    因着昨夜,他小腿发软,跑起来竟没平时快,刚跑出两条街,后腰便突然被一道力道揽住,下一秒已被抱起,重新往马车方向走去。

    洛千俞:“……”

    马车停在城门附近,他被送回原地,刚欲上车,却见巷口处一道银白的身影探了出来。

    洛千俞身形一顿。

    那只毛发柔软雪亮,瘸着的后腿微微踮着,正是他的冰原狼!

    冰原狼踏着步子朝他奔来,洛千俞心头一震,下意识伸手抱住,熟悉的毛绒绒触感袭来。

    闻钰竟真的将冰原狼带回来了!

    可他的狼明明养在皇宫深处的殿宇里,外有层层御林军把守,寻常人连靠近都难,要想神不知鬼不觉将它带出来,闻钰又是如何做到的?

    闻钰不知何时已站在他身侧,看着那狼,开口:“它叫云衫。”

    洛千俞一愣。

    “从小在侯府长大,是你亲手养大的。”

    ……

    洛千俞心头惊震,半晌都没能回过神来。

    难怪当初在极寒之地遇见这头冰原狼,它不仅救了自己,还在他失温高烧、昏迷不醒时,将他一路拖到农户家中。他原以为是偶遇的奇事,或是狼将他错认成了旧主,却没曾想,自己竟就是它真正的主人。

    天下间,怎会有这般巧的事?.

    马车轱辘碾过城门,渐渐驶离西昭的地界。

    洛千俞扒开车帘,眼巴巴看着远去的西昭,越来越小的城池轮廓,眼底满是复杂。

    在家的时候整日想着出去,真正离开时却想回家了。

    而闻钰自始至终都没绑他,或许是笃定他逃不掉,即便逃了,也会被轻易抓回来。这般“放任”,倒让洛千俞自尊心受了挫。

    洛千俞暗暗宽慰自己:

    绑就绑吧,又不是第一次了。

    一回生二回熟,这次至少还有云衫,不用太子哥哥来接他,待他自己找机会逃脱了,就能顺着道一路找回南昭,简直熟练地让人心疼。

    关名炀那纸老虎他打的过,而闻钰,他已几番确认,确实打不过。

    甚至昨夜交手时,竟隐约有种自己的招数对方都了如指掌的感觉……想到这儿,洛千俞叹了口气,真是邪门。

    不会当初教他武功的人,就是闻钰吧?

    只是自己问出了口,对方却并未答。

    而且,他不懂当初关明炀带他回京城时,一路上遮遮掩掩,不仅连马车都不怎么让他下,甚至还为了避开昭国兵的搜查,一路绕到了极寒之地,害自己高烧,差点没活下来。

    洛千俞指尖挠着云衫的下巴,心底忍不住暗骂:

    关明炀那个剑人,若非当初在极寒之地遇上云衫,零下三四十度的低温酷寒,别说平安回昭国,他恐怕早成了冰原上的一抔冻骨,死的不能再死了。

    反观眼下,闻钰的马车走的全是明面上的正途,即便偶有关卡拦下,守卫见了车驾,转瞬便换上恭敬姿态。

    简直一路畅通无阻。

    到了晚间,更不用在狭窄马车里将就,总能住进附近城中或城郊最雅致的客栈,热水、暖炉早早备好。

    他身上的衣袍也换了样,西昭标志性的蓝色被换下,取而代之的是质地柔软、尺寸刚好的锦缎长袍,或是月白,或是浅金,衬得少年肤色愈发剔透。

    像是被娇惯长大、养的极好的小公子。

    接下来的两日,本以为又要遭罪,事实却恰恰相反。

    每日晨起,桌上定是温热的粥品与精致点心,连他偏爱甜口、不喜葱姜的习惯,闻钰都记得分毫不差。赶路乏了,马车里总备着软垫与暖手炉,甚至有方墨砚与宣纸,还有几样城外新奇的玩意,甚至还有他在南昭养的蛐蛐,供他闲来涂鸦解闷。

    至于闻钰是何时将他的大将军蛐蛐带回来的,洛千俞陷入沉思,多少有些细思极恐了。

    而他平日马车躺坐的位置,会垫上厚茸软垫,像坐在云朵上一样,背后有靠枕,比野营还惬意。

    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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