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侯爷只想跑路[穿书]: 10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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烛亮。

    小侯爷买些北域特有的玛瑙珠子,还给云衫挑一块柔软的羊毛垫子,垫在车厢里,让云衫更舒服些。

    一会客栈,冰原狼卧在他脚边,尾巴扫过他的裤腿。

    这般自在的日子过了约莫半月,二人终是抵达北域第一大城,朔城。

    买了好些杂什充作行囊,刚逛至城门口,便见不少人围着墙根议论纷纷,墙上贴满了告示。

    洛千俞本未放在心上,正带着云衫要走,却听见人群中有人念叨:“这寻人告示的赏钱可真多,还有寻狼的……”

    小侯爷脚步顿住。

    忍不住凑了过去,待少年目光落在告示上,下一刻,他发现纸上画着的,正是自己。

    竟与那时林间客栈大熙兵手中的那张一模一样!

    眉眼轮廓,细致分明,下方还写着“寻洛氏千俞,若有知情者,赏银千两”。

    更让他喉间发紧的是,旁边另一张告示上,画的赫然是云衫的模样,银白的皮毛、标志性的蓝眼,标注着“寻此冰原狼,与洛千俞同踪,赏银百两”。

    洛千俞心头一沉。

    为什么搜寻已经到了这里?!

    若只是局限在西漠,他尚能理解,或许是战地交界,大熙认定他被西漠兵掳走,不愿放弃追查。可如今连千里之外的朔城都贴了告示,就不止是闻钰在执着地找他。

    皇帝也下了场。

    小侯爷目瞪口呆。

    他实在想不通,即便朝廷怀疑他没战死在沙场,只是躲在某处养伤,可这么多月过去,他始终没露面,按常理,任谁都该认定他早已不在人世,怎么不仅没放弃,反而扩大了搜寻范围?!

    小侯爷勉强回神,不敢再在告示前多待,连忙带着云衫回了客栈。

    他反手闩上门,将散落的衣物、地图飞快收进包裹里,此地不宜久留,他们得继续赶路了。

    掀开车帘坐进车厢,小侯爷将包裹往角落一放,立刻掏出卷边的地图铺在膝头。

    北境是他们的必经之路。

    可如今北境和大熙正在打仗。

    听客栈掌柜的说,若想绕开北境战事,需要穿过东边的极寒之地。

    为此,洛千俞准备了另一个行囊,里面塞满了厚实的狐裘、暖手的汤婆子,还有裹脚的羊毛袜,都是他特意在朔城置办的。

    马车直奔极寒之地。

    待车夫不能再送,便由小侯爷亲自驾车,少年披上两层御寒的棉袍,外面再罩一件宽大的狐裘,领口拉高遮住半张脸,把自己裹得像个粽子。

    云衫端坐着,洛千俞轻笑道:“云衫,要回你老家了。”

    “乌尔勒说过,冰原狼生在北境,常出没在极寒之地,说不定你会遇到同类。”

    云衫坐在他身边,身子依旧板直,微微歪了下头。

    洛千俞忽然一怔,随即想起什么,有点担心道:“你那些同类不会把我的马吃了吧?”

    “你到时候拦着点……不然咱们就得在冰天雪地里走路了。”

    马车刚踏入极寒之地,车外的风就变了性子。

    呼啸的寒风携着碎雪砸在车帘上,发出呼呼肃响,连车厢都似在微微震颤,透过缝隙钻进来的凉气,让洛千俞下意识裹紧了身上的狐裘。

    好在他早有准备,车厢内壁铺了厚厚的羊毛毡,角落放着两个烧得暖融融的炭盆,连车帘都加了一层防雪的油布,此刻车厢里暖烘烘的,倒像个移动的小暖炉。

    洛千俞靠在软枕上,手里捧着温热的姜茶,看着身旁云衫银白的皮毛被炭火映得泛着暖光,默默拿起了手中用来解闷的话本。

    竟没觉得这极寒之路有多难熬。

    唯一让他犯难的,就是解手时遭罪,有一些冻屁股。

    每次钻回车厢,他都要捧着炭盆暖好一会儿,才能缓过来。

    马车在雪地里碾出两道长痕,洛千俞正低头给云衫梳理毛发,忽然听见车窗“嗒”地响了一声。

    少年抬头望去。

    竟见一只暗褐色的鹰正立在车门边沿,细喙微微阖动,眼睛直勾勾盯着车厢里,既不扑腾也不鸣叫,更没攻击,就这么看着他。

    洛千俞:“……”

    小侯爷毫不犹豫把鹰赶走了。

    第二日,这头鹰又出现在了同样的地方,他正在给云衫喂肉干吃。

    这一次,鹰直直盯着冰原狼口中的肉干,扑扇了两下翅膀。

    洛千俞:“……”

    少年犹豫半晌,虽然很舍不得,终究还是从行囊里,摸出块风干的羊肉干。

    只掰下一小块。

    云衫还在长身体呢。

    他伸手递到鹰面前,那鹰倒也不客气,低头叼过肉干,几下咽进肚里,扑棱着翅膀便飞走了。

    本以为这只是偶然,没成想第三日同一时刻,那只鹰又准时落在了车外,自己掀开车帘,照旧睁着眼看他。

    第四日、第五日……日日如此。

    每当他拿出小半块肉干,鹰就吃掉,吃完便走,从不多做停留,却也从不错过。

    洛千俞看着准时报到的鹰,直接凑到了他跟前,眼睛发亮,少年捏着刚备好的肉干,都气笑了。

    “这么粘人,跟个小狗一样。”

    洛千俞刚把拇指大小的肉干递过去,那鹰却没像往常一样叼走肉干,反而猛地俯身,铁钩似的喙一扯,竟将他束发的玉簪给叼了下来!

    乌发瞬间披散在肩头,那鹰动作极快,叼着玉簪扑棱着翅膀就往远处飞,转眼便成了雪天里一个小小黑影,哪还追得上。

    洛千俞愣了足足两秒,才反应过来,气道:“你这白眼狼畜生!”

    小侯爷心疼坏了。

    这是他许久以前的簪子,仅在儿时戴过,连闻钰都不知道,只因这是他所有簪子里最贵重的一支,玉质温润,雕工精细。他一直留着,就是想着万一以后遭遇意外、身无分文,还能拿它去当铺换些银钱应急呢。

    如今倒好,被折磨没主的鹰叼走,随便掉在哪个荒山野岭,别说应急,连念想都没了。

    少年叹了口气,伸手将散落的乌发随意拢了拢,转身坐回马车里。

    马车碾过最后一片覆雪的冻土。

    他们即将要离开极寒之地,这些日子除了白雪便是冻土,甚至许久未见过树木草色,小侯爷难得心情好了不少。

    风雪交加之际,车辕忽然一顿,拉车的马发出一声惊恐的嘶鸣,连绵不断,前蹄不安地刨着雪。

    马车被迫停下。

    洛千俞察觉不对,掀开车帘望去。

    雪地里,竟不知何时多了一头灰黑的狼。

    身形与云衫相似,却更显壮硕,正死死盯着马车。

    云衫最先警觉,没等洛千俞开口,便纵身跳出马车,落在雪地里。

    最初,视线中仅有这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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