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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钢笔文学www.jiugangbi.com提供的《小侯爷只想跑路[穿书]》 100-110(第11/25页)
本就低垂的头埋得更低。
血红烈马险些踏入人群, 好在闻钰及时勒了缰绳,才堪堪停在洛千俞面前。
“抬起头来。”
闻钰的声音自上方响起。
洛千俞额角渗了汗。
俄顷,他才极其缓慢地、抬起了头。
就在他与闻钰视线对上的那一瞬,远处忽然奔来一匹快马,一名士兵翻身下马,禀报:“参赞大人,属下等在山脚发现一匹银白色的狼!”
闻钰闻言,目光微沉,不及多言,只勒转马头,手中缰绳一扬,沉声道:“驾!”
披风前蹄扬起轻嘶一声,朝山脚方向疾驰而去,蹄子踏过尘土,转瞬便消失在远处的拐角。
围聚人群纷纷抬头,待热闹没了,才渐渐散去,低声议论着方才的动静,缓缓回了各自去处。
洛千俞身形终于松垮下来,抬手按在胸口,狂跳的心脏慢慢平复,化作一声长长、带着后怕的舒气。
连后背都已被薄汗浸冷。
……
好险。
他甚至怀疑再多呆一秒,闻钰就会认出他来。
即便是状元郎,也不该敏锐到这种地步。
而且,他怀疑云衫是故意现身,引走了大熙兵的注意。
怕闻钰回过味来,再返回找他,小侯爷不敢多留,趁着人群散去,转身便往镇外跑去。
走了约莫半里地,天色渐暗,他下意识朝山脚方向望去,隐约能看见山间有零星火光晃动,格外显眼,想必是大熙的士兵正在山中搜寻。
大抵是在找云衫。
闻钰这是怎么了?
为什么要抓一只无辜的冰原狼?
云衫本就不是寻常物种……就算他战死,冰原狼逃了,以云衫的体格和本领,就算流落在外,也定能在山林里站稳脚跟,甚至成为一方狼王,闻钰何必这般在意地找它?
更何况,从他战死至今已过两月。
即便怀疑自己受伤在外,迟迟无法现身,事到如今闻钰也定然放弃,接受小侯爷已死的事实。
洛千俞身影顿住,一个念头不受控地冒出来:
闻钰这么急着赶去,是想找到他的云衫,带回去好好照顾?
少年喉头一哽。
……
没必要,真的没必要。
难为他有心。
虽然是主角受,但闻钰是真把他当兄弟,在黑风口一战之后,满世界都传他死了,唯有闻钰不相信他的死讯,这么够义气地四处找他,还想替他照顾自己失去主人的冰原狼……这份兄弟义气,小侯爷说不感动是假的。
可惜,自己想远离原书剧情,若是此刻现身,让身为原书主角的闻钰看到,一切就都功亏一篑了。
洛千俞转身,没停留太久,前往城镇之外的渡口,最初提前踩过点,和云衫约好的汇合之处。
行至渡口岸边,寒风卷着水汽扑面而来,他正翘首张望,忽听远处传来熟悉的低沉叫声。
小侯爷眸光一亮。
终于,一道银白色身影自远处窜出,云衫向他走来,少年俯身抱住冰原狼,顺便抬手,摘去冰原狼头顶的一片叶子。
不多时,渡口传来渡船的鸣笛声。
少年低声道:“走。”
待与云衫上了船,江风拂过脸颊,小侯爷望着渐渐远去的岸边,他神色微怔,随即彻底松了口气。
两个月来的提心吊胆、躲躲藏藏,在这一刻尽数消散,终于看见了曙光。
他终于离开西漠了!
他熟悉的人,不是在京城,便是在这刚离开的西漠。
只要离开西漠,便不用再像这般躲躲藏藏,等到了地图的北半侧,另一处昭国统治下的地域,他便真正彻底消失在所有人的视野之中。
再见啦,闻钰。
纵有万般不舍,但……
他跑路成功了!
之前仅限于战场死遁,而此刻,是真正意义上的跑路成功。
作为一个穿书者,想跑路有多不容易?
他等这一日等了整整两年,甚至从战场下来,在西漠这段逃亡之路上,吃过多少苦,熬过多少追杀,几次在鬼门关前命悬一线,只有小侯爷自己知道……当然,还有他的狼。
提起这些日子,都是一把辛酸泪。
而他终于等到了熬出头的这一天。
待今后换了身份,便不用再拘束于小侯爷的身份之下,不用再惧怕原书剧情,不用顾忌苏鹤的话本,没了不可抗力,他变成了彻底的自由身。
主角受,还有一众股票攻们,你们继续在京城爱恨情仇相互纠缠吧,小爷不奉陪了!
青山绿水,后会无期。
就此别过,江湖不见!
哈哈哈哈哈哈!!!
*
渡船之上,小侯爷面目严肃,掏出了怀中地图,平整摊开。
冰原狼立于一旁,正襟危坐。
洛千俞陷入沉思。
接下来的目的地,究竟该前往哪处?
九幽盟,还是昭国?
是相信他熟悉的太子,还是相信书上的忠告?
少年指尖划过标记的路线,心中按自己算,跨过西漠,算是已走了一半,到九幽盟大概仅需两个月,到昭国则需三个月。
两处虽是相反方向,但最终,他都要经过北境。
到岸后,洛千俞雇了辆宽敞的马车,将云衫安置在车厢一侧,自己坐在外侧他抬手掀开车帘,望着渡口轮廓渐渐缩小,隐入暮色,才缓缓将帘幕落下。
身上是前所未有的轻松。
进入北域,先前逃命的紧绷像是被北地的风悄然吹散,不再需要提心吊胆躲着士兵,赶路的日子也多了几分惬意。
白日里瞧见沿途的胡杨林染着暮红,他便会停下车,带着云衫在林子里走一走,看冰原狼猎来林间的野鹿,银白的身影在落叶间穿梭,比在西漠时自在了许多。
待进了北域的城镇,日子愈发自在。
这里的人见惯了野兽,对云衫这样体型庞大的狗倒也见怪不怪,偶尔还有住民见云衫生得漂亮,爱不释手,主动投喂。
洛千俞索性卸了易容,露出原本的模样,走在市集上也不用低头躲闪。
他会在卖糖画的摊子前驻足,挑一支兔子糖画,自己咬一口,再掰下小块喂给蹲在脚边的云衫。也会在午后的茶摊旁坐下,点一壶北地特有的砖茶,看邻桌的猎户炫耀新捕的狐狸皮,听他们讲雪山里的奇闻。
到了夜里,北地城镇的烟火气更浓。
街角的烤肉摊支起架子,滋滋冒油的羊肉香气飘得老远,洛千俞会买上几串,一边逛集市,一边举着肉串慢慢啃,瞥见街边孩童提着纸灯笼追跑打闹,灯笼晃出暖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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