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惹阴郁太子后她死遁了: 11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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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璇深深地吐气,吸气,抬手摸到自己被汗水打湿的一绺鬓发。

    待平复了些许,她随意往四周一瞥,约莫是天气太热,原本盖得好好的被子被她在睡梦中踢到了脚边,一半垂落在地。

    帷帐忽而被风掀起一角,这阵微风吹得她平白打了个寒战。

    灰蒙的天光透过纱窗,不远处有鸡鸣声,想来才是丑时——

    作者有话说:下一章一定见面(顶锅盖逃跑)

    第114章 驾崩哀诏

    梦见这般不着边际的事情, 宁璇哪里还能够有睡意。

    她叹了口气,决定起身,这一动, 惊觉自己像是被什么重物碾过一般,双腿发软, 浑身脱力。

    子不语怪力乱神。

    宁璇撇去那些令她又羞又躁的胡思乱想,推开屋门。

    天正蒙蒙亮, 好在屋里点着灯烛,不至于无法视物。

    汪汪——早就听见屋内的动静的黄耳蹲守在门外,还没见到她便激动地叫喊, 身后的尾巴摇摆着甩出了残影。

    “稍等。”宁璇仔细脚下踩到围着自己转圈的它,走到庖屋起灶烧水,顺道将昨日隔壁郝婆婆送来的包子也给蒸上,等一会儿沐浴好她就能够吃上口热乎的。

    灶到宁璇的腰间, 黄耳两条前腿悬空就要立起来,也够不着边沿。

    它只得嗷呜嗷呜地叫, 乌黑的豆眼紧紧地盯着倒放的碗。它知晓那里头盖着骨头, 嘴旁的涎水怎么都挂不住,馋得没招儿。

    “喏,给你。”宁璇摸了摸它柔软的头顶,任由它心满意足地叼着肉骨头跑开。

    它习惯在柱子底下吃东西,约莫是被前主人教的。

    一根有手掌大的骨头几下就被狗嚼碎吞咽进肚, 黄耳舔了舔嘴,又屁颠屁颠地朝宁璇跑过来。

    宁璇瞧出它的意犹未尽,摊开空空如也的手掌。

    黄耳于是趴下来,留给她一个失落但倔强的背影,令宁璇啼笑皆非。

    这是宁璇来到锦州的第十五日。

    许是积攒了与牙行交涉的经验, 这次她出奇顺利地寻到了未来几个月落榻的地方——一间藏在巷子深处的宅子,虽说从外面看破旧了些,但胜在清静干净,租金便宜,更关键的是,此处傍着瘦月湖,走几步路就能到湖边吹风赏荷。

    宅子的主人是个老翁,在年初的时候离世了。

    老翁的子女平素不在锦州,却不想白白空缺着宅子积灰,就委托牙行低价租赁出去,好歹有些人气。

    这只黄耳被老翁养了六年多,可以看得出来,老翁待它极好,将它喂得壮壮的,一身绒毛柔顺蓬松。

    大抵她果真与这宅子有缘,房牙说黄耳很是通人性,遇见不喜或陌生的人便狂吠不止,凶得叫等闲坏人不敢靠近。

    但宁璇与它初初见面时,它便用湿漉漉的鼻头在她脚边嗅闻,最后歪头倒地蹭她。

    恰好她是个独居的年轻女娘,能有条看家护卫的大狗,简直再合适不过。

    总之,她就这样爽快地付了银子,在此住下。

    手头还有些余钱,宁璇并不急于为生计寻活干,悠哉游哉地享受起清闲日子。

    瘦月湖湖面远比她想象得还要阔,还要长,风景清嘉。

    湖中的荷花袅娜相连,碧叶紧挨着碧叶仿佛没有尽头,大半个县都弥漫着沁人心脾的清香,时有钓叟莲娃乘船拨开湖面,嬉笑声惊得莲下游鱼跳出水面。

    日日看,日日都能瞧见不同的景象。

    既然来了,她至少要在锦州过夏,等到满湖荷花尽然凋零了再另作打算。

    不多时,一锅水就烧开了,滚沸着咕噜咕噜地冒泡。

    宁璇伸手掀开足足有手臂围起来那么大的锅盖,水汽登时袅袅上升,熏得人眼睫都难睁开。

    最初两次,她躲闪不及,手被烫得红了两三日才消退。

    如今她已能熟稔地避开,动作干脆利落地用木瓢舀起热水往浴桶里倾倒。

    温热的水流洗去了浑身的粘腻,换上干爽的衣裳后,宁璇整个人复又变得轻盈起来。

    她用指尖捏着一个就能管饱的包子,蹲坐在门前慢慢吃,仰头看天光破晓。

    包子皮薄馅多,里头包着的是时令的豇豆,剁碎了跟五香肉末搅和在一起,有荤有素,吃起来别提有多美。

    宁璇很喜欢清晨时分的这份静谧,鸟雀在枝梢轻啼,清风似有若无,一切声息都很轻,她的心也很安静,安静到什么都不必去想,自然而然地对当前自己的生活感到满足。

    又过了一会儿,天就完全亮了,可以听到其余人家窸窸窣窣的动静与说话声。

    算准了时辰,宁璇拎上菜篮,准备去市集上买些肉与瓜果。

    前两日锦州将将落了场雨,院子里的水井是满的,用手掬起一捧水,是天然的沁凉冰爽。她打算湃些果子,晌午酷热的时候可以吃。

    黄耳很乖地留步在大门外,负责看家。

    不知是否为宁璇的错觉,黄耳今日异常的躁动,一直在舔鼻子,似乎嗅到了什么危险的气息。

    她于是又轻轻挠了挠它的下巴才离开。

    殊不知墙角处,侧身躲藏起来的钟晏如定定地瞧着她,根本不敢眨眼,生怕一眨眼,女娘就会消失不见。

    从侗州赶到锦州,一路的胆怯害怕,仅有他自己清楚。

    他生怕自己又没来得及追上她。

    那种失望经历一次也就够了,他太想要见到她。

    黏稠的目光贪婪地、一寸一寸地落在她的黛眉、明眸、琼鼻、檀唇,最后停在她抚摸狗头的手上。

    这两年,她清减了些,唇边噙着的笑意却明媚好看。

    钟晏如没忍住,还是生出了不合时宜的嫉妒。

    为何他不能够是那只黄耳呢?只要摇摇尾巴,叫一叫,就能被女娘温柔地哄着。

    被女娘的手抚摩会是什么样的感觉呢?

    他仔细地回想了下,上一次宁璇还愿意哄他已经是五年前的事了。但那时的舒适,他永远都不会忘却……她的手是无法言说的温暖柔和,能够隔绝世间所有嘈杂的声响,带给他返璞归真的轻松与幸福。

    他也想做女娘的小狗,想要成为她唯一的小狗。

    她可以用铁链子将他锁起来,可以在他想要咬她的时候用力地打他、骂他,可以将他关在漆黑的柴房里让他挨饿,只要不抛弃他,怎样都可以。

    他愿意每日睁眼闭眼只为见到她。

    此刻他曝在青天白日之下,满腔都是阴暗的念头,却可耻地感到兴奋,比大权在握、报仇雪恨等等所有的瞬间加起来还要兴奋百倍。

    但是钟晏如告诉自己,他得忍住,他得先收起獠牙,敛起爪子,向女娘证明他是只温驯的狗,不会再伤害她,不会再强迫她。

    她喜欢过去的钟晏如,那他就扮回过去。只要她喜欢,他伪装一辈子也甘之如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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