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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钢笔文学www.jiugangbi.com提供的《七零小炊事兵》 160-170(第33/40页)
馋!可是您别看这豆腐不起眼,它里头的好东西可多着呢!”
林小棠想了想,尽量用通俗的话解释,“您知道豆腐是用黄豆做的吧?它可是最优质的大豆蛋白,好消化,易吸收,而且豆腐里还含有丰富的钾元素,这个对稳定血压可好了。还有镁元素,它能帮助保护您的心血管。总之啊,豆腐营养丰富,好处多得很,关键是豆腐做得好,口感一点也不赖,滑嫩嫩的可好吃了!”
听说老爷子前段时间刚住过院,所以今天中午的豆腐,林小棠特意选了相对清淡的葱烧做法,只用了葱香提味,少许酱油提鲜,没有用重油重酱的红烧做法,最大限度地保留了豆腐的营养和清爽。
郑老爷子被林小棠这一套营养学理论说得一愣一愣的,虽然有些名词听得半懂不懂,但看她那副认真笃定的小模样,不由就信了七八分。
也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郑老爷子再尝那口葱烧豆腐时,只觉得今天的豆腐格外滑嫩入味,豆香醇厚,还带着葱油的香气,似乎确实比平时吃到的要好吃不少。
郑老爷子咂咂嘴,“嗯……听你这么说了以后,我再吃,这豆腐好像还真有点不一样?”
郑海明在一旁听着,忍不住打趣道,“小棠啊,那照你这么说,我们这些身体倍儿棒的人,是不是就应该多吃肉,少吃豆腐,把豆腐留给更需要的人?”他说着,还故意瞟了老爷子一眼。
“郑大哥,你可不能这么想!”林小棠被逗笑了,连忙摇头,“这些营养可是每个人身体都需要的,不是说谁血压高才需要,血压正常就不用。再说了,豆腐的营养价值肯定远远不止我刚才说的这些,说不定还有很多我们还没研究明白的好处呢!所以啊,甭管血压高不高,各种食物都要吃,营养才能均衡嘛!”
郑大嫂在一旁毫不留情地戳穿丈夫,“小棠,你可别听他的!我看呐,今天这盘葱烧豆腐就属他吃得最多,咱们都没怎么动筷子,就他跟前那一片都快被他一个人包圆了。”
郑老爷子闻言,嫌弃地瞥了一眼大儿子,摇了摇头,叹气道,“啧!我今儿可算是发现了,你这个人除了见血就晕,胆子小,竟然还是个不折不扣的饭桶,我以前怎么没发现你胃口这么好呢?你这……这是不是都盛第二碗米饭了?你说你一上午啥活也没干,咋还这么能吃?这饭量是不是都快赶上你们东食堂那个傻小子……就是那个叫什么来着?就是那个大胃王。”
林小棠一听就知道郑老爷子说的是雷勇,想起雷勇那副见了肉就不要命的馋样,还有他那惊人的饭量,她也忍不住抿嘴偷笑起来,“郑大哥个头高,身体壮实,饭量自然就好呀!就像我们严队长他们一样,个个都是大高个,一顿饭能吃下一盆!郑大哥这饭量跟他们比可差远了。不说和他们比,您看我,个头不算高吧?但我一顿饭也能吃两碗饭呢!关键是这米饭蒸得香,就算不用就菜,我都能空口吃一碗。”
郑老爷子就喜欢林小棠这敞亮的性子,一点儿也不扭捏的实在劲儿,听了这话,脸上顿时就笑开了花,连连点头,“嗯!这话说得实在!你现在正是用功读书的时候,最费脑子了,是该多吃点,吃饱了才有力气读书,这是应该的。”他顿了顿,又补充一句,“不过嘛,有些人,光长个子不长胆子,那可就另说了。”
得,绕了一圈,老爷子到底还是没忘了最后再埋汰儿子一句,郑海明只能摇头失笑,拿自家老爹一点办法都没有。
一顿饭热热闹闹地吃下来,郑大嫂精心准备的红烧肉和清蒸鱼这两道硬菜剩了不少,反倒是家常的葱烧豆腐、韭菜炒鸡蛋,还有那道咸蛋黄炒南瓜,已经被大家吃得盘干碗净,连葱花都没剩下几颗。
郑大嫂看着剩下的菜,尤其是那碗还剩大半的红烧肉,有些不好意思地笑道,“哎,早知道我这个肉和鱼就留着,等小棠你来了再下锅就好了。这下可好,好好的肉和鱼都被我给做糟蹋了。”
其实,一顿饭吃下来,林小棠已经尝出来了,郑大嫂做的红烧肉最大的问题就是火候,大火急烧虽然能让肉块迅速上色,但内里的脂肪来不及充分渗出,吃起来就会略显油腻,尤其是对郑老爷子这样需要控制油脂摄入的人来说,更不友好。而且瘦肉也因为火候太急,口感有些发柴了,再加上炖煮的时间可能没掌握好,肉香和调料的味道没有足够的时间融合,导致味道浮于表面,肉香味略显寡淡,没有达到红烧肉应有的肥而不腻、瘦而不柴的精髓。
「对!没错!」盘子里的红烧肉仿佛找到了知音,委屈地向林小棠告状,「她就是用大火猛烧的,一点都不温柔!」
「可不是嘛,火烧火燎的,我们内部的油脂兄弟们都还没准备好搬家呢,就全被封在里头了,实在是闷得慌!」肥肉油腻地开口抱怨。
瘦肉也干巴巴地附和,「香料兄弟也没来得及和我们充分交流感情,味道都还没进门呢!」
郑大嫂看着那一碗分量还不少的红烧肉,有些发愁,她问林小棠,“小棠,你看这肉还有办法补救补救吗?这肉回头热给他们吃,估计又要被那两个挑嘴的小子念叨这肉没有肉香味了,跟他们爷爷一样,嘴巴刁得很。”她今天做得急了点,这肉确实有点失了准头了。
这在林小棠看来却不是什么难事,她爽快地点点头,“可以啊,嫂子,这肉回一下锅,稍微处理一下,味道应该能改善不少。要不,我给您回个锅试试?”
她话音刚落,脑海里就响起了红烧肉们惊疑不定的议论。
「回锅?那我们还是纯粹的红烧肉吗?我们可不想变成回锅肉!那……那可是另外一道菜了!」
「就是!就是!我们生来就是要做红烧肉的!我们以能做红烧肉为荣!改了名号可不行!」
林小棠被脑海里这委屈又傲娇的心声逗得差点笑出声,她一边洗手,一边耐心安抚,“放心放心,只是回锅稍微再加工一下,改善改善你们香味不足、口感油腻的问题,并不是要把你们做成回锅肉,再说了,难道你们就甘心只做一盘空有其表的红烧肉吗??”
红烧肉们沉默了片刻,似乎被说动了,最后达成一致。
「那……那好吧!为了我们红烧肉的名声,我们愿意二次下锅,再努力一把!」
「对!我们要做就做最好吃的红烧肉!不能给‘红烧肉’这个名头丢脸!」
「小棠同志,拜托你了!咱们势必要让郑家人对我们刮目相看!」
林小棠系上围裙,开始处理这份略有欠缺的红烧肉,空锅烧热,放入少许冰糖,加一点点清水,小火耐心地熬煮,糖水慢慢变得浓稠,颜色由浅黄变为琥珀色,再逐渐加深成枣红色,直到锅中开始冒起细密的小泡泡,一股焦糖特有的甜香味争先恐后地飘散出来,炒糖色最考验耐心和火候,火大了容易焦糊发苦,火小了颜色上不去。
等到糖色炒得正正好了,林小棠迅速将碗里剩下的红烧肉倒入锅中,轻轻翻炒,让每一块肉都均匀地裹上那层红亮诱人的糖色。接着,放入少许姜片和一颗八角,热油激发出香料的复合香气,同时淋入少许料酒,“刺啦”一声,锅边瞬间腾起一股带着酒香的蒸汽,这可以很好地去除肉块中残留的些许异味,然后再加入酱油调味增色,快速翻炒均匀后,让酱香和糖色、肉香充分融合。翻炒均匀后,沿着锅边加入半碗开水,水量刚好没过肉块一半即可,盖上锅盖,小火炖煮,让肉块在汤汁中小火慢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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