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汉武帝侄子的我: 10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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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一开始就因为可能出现的乱象而摆烂,努力都不去努力,那才是无可救药。

    刘彻深以为然:“高照之言,字字珠玑。”

    不是他字字珠玑,是他被填喂了智慧的结晶。

    “陛下谬赞。”接着说他的观点——

    “因此臣侄以为,御酒坊应当增设,但不可归属于郡国。或可独立于朝廷官府之外,设立一机构,掌管为国谋利之商事。”

    “再有,御酒坊选址,最好是只在良田广袤、五谷丰饶的富裕郡国,如此方可负担酿酒的五谷消耗。”

    贫瘠之地酿了美酒,营收也不会多好。

    “除铸钱业或需谨慎考虑之外,后续民用盐、铁、粮业若也效仿酒业,亦可归属此机构主管。”

    他对范围进行了限定:民用。军用其实也可以,但话题太敏感,所幸先适当规避。

    “此机构属于皇帝与国家所有,掌事者直接对皇帝负责,其身份不是官吏,也非商贾。”

    “掌事者由善于商事的忠君、无私之辈担任,官吏考察以政绩,掌事者则考察以盈利。”

    “在此机构上下,如同朝廷与郡国各级官府一般,设置监察之职,依法检举惩办贪公谋私之乱象。”

    刘吉所说的未命名机构,大体类似于后世的国企。

    后来霍光组织盐铁会议后,也只废除了酒的国家专卖,盐铁(及铸钱)也官营可都是一代代一直实行下去了。

    只不过基本一直是官商混合,直至结合企业制度形成国企。

    “高照之策,可为国策。”刘彻听完,神情严肃,只是赞道。

    当然可为国策,因为它本来就是。

    刘吉深知这一点。

    “高照,你回去将今日策论书写成文,待到下次廷议时,也一道列席商讨。”

    刘吉领命:“唯。”

    ……

    又谈论沟通了一些细节。

    今日这场谈论临到尾声时,刘彻问起:“高照在考工室下属工坊,改进高炉炼钢一事,进展如何?”

    今日言论涉及了铁,当下时机若是有了成果,岂非正好可以不仅限于酒业?

    “进展可观。”刘吉终究说了实话,“事实上,已经基本完成改造试验,改造后的高炉所炼之钢,尤甚于铁匠千锤百炼所得百炼钢。”

    “便是陛下今日不问,臣侄也打算在炼出一批用作更换旧有皇室兵器的钢铁利兵后,就向陛下请奏演示,给陛下一个惊喜。”

    “朕这是自己提前打破了惊喜?”刘彻好心情地玩笑道。

    刘吉也促狭使坏一般,笑着回道:“不能给陛下惊喜,但还可以给朝觐的诸侯王和列侯们一个大大的惊喜。”

    朝觐期间,向诸侯王和列侯展示朝廷的兵器之利。

    这就相当于武器展,或者大阅兵,向自己人和潜在敌人展示拳头和肌肉,安心自己人,震慑潜在敌人。

    刘彻一愣,随即哈哈大笑:“高照你啊!”但确实是个好主意。

    “这个惊喜甚好!你率领考工室好生准备,待到演示之后,朕再一道封赏。”

    “唯!那臣侄先行谢过陛下了。”显然刘吉很有信心,他自信能得封赏。

    但刘彻问起高炉炼铁的成效,本意并非止于此。

    因此刘吉也随后道:“高炉炼铁之法既成,首要是更换皇室兵器,其后还有南北二军,也该按需补上坚甲利兵,以有力防卫京畿。”

    “在这之后还有边军……南北二军尚且需要二三年循序渐进,十数万将士一朝全数更换坚甲利兵,自然不可能。”

    刘吉说这话时的神情,不似是出于与大将军的私交嫌隙,而是就事论事。

    刘彻见此,也只是先点头赞同:“高照言之有理。”

    但话音一转:“全数边军更换钢兵不可能,但以钢兵坚甲装备一支三五千之数的精兵,还是需要的。”

    “陛下所言有理。”刘吉妥协般。

    又回归主题:“因此高炉炼钢之法成功后,在军用军需被满足之前,恐无暇分心于民用民需。”

    换而言之,铁的‘官(国)营’为时尚早,至少得两三年后。

    比主线史料上的时间稍晚,但也只晚了一两年。

    不过,刘吉所说军用军需与民用民需之间,严格意义上来说并不冲突,是可以双线并行的。

    改造朝廷官府铸造兵甲的工坊同时,也能一道旨令下去,在铁矿产地同时建造高炉,实行铁的专卖。

    但那样就太忙碌了,恐顾此失彼,徒生波折。

    如今国家财政还没到山穷水尽的地步,边军有军屯收获马铃薯支援的情况下,皇帝刘彻也没那么急需盐铁之利去弥补财政。

    因此他愿意等一两年。

    “依高照所言,先着眼于酒业。”铁业可暂缓一二。

    所以,当国家财政没那么糟糕时,在经济政策上屡出狠招的汉武帝,也是可以讲究循序渐进的——

    作者有话说:昨天没更新,今天补上0.9更

    第104章

    刘吉回到别院, 喝口水稍歇会儿后,就唤来颜枢。

    猪猪帝让他把今天的策论书写成文,等到下次廷议时与众朝臣商讨。

    与以往书写奏书一样, 他阐述自己的意思, 颜枢执笔起草。

    先论述‘不与民争利’的理论,得出’国当与’民’争利’的观点。

    再说国体所争之利的好处作用,再框定争利的范围——关乎国之大业、民之生计商业者。

    接着详说酒的利弊双刃,否定御酒坊不该常设为郡国官府工坊的原因。

    最后提出另设一机构,掌管为国谋利的商事。

    将在宫中与皇帝对谈的内容梳理一遍。

    “……仲枢,此策论波及极大,远甚于之前的小打小闹。”

    颜枢听完,呆怔当场。

    与不动如山的表象不同,他的内心已经翻涌巨浪!

    岂止波及极大? !简直是要在大汉朝野上下掀起滔天巨浪啊!

    虽然详论的只是御酒坊——或者说酒业, 但酒业只是最先被推到台前的一个俳优。

    台后还蛰伏着盐、铁、铸钱和粮业,等待酒业演罢就登场呢!

    君侯一策,就收揽了天下商事最为巨利的前五之业!

    一旦如君侯之策施行,又岂止是动了明面商籍的商贾命根子, 更是与天下豪强为敌!

    而天下豪强顶层, 便是朝中公卿、地方诸侯王与列侯x。

    盐、铁、酒、粮和铸钱业, 收归国营。

    加上已经施行的‘新官田制’, 在此五业之外, 还要再加一业:土地。

    君侯…君侯几乎将与除了皇帝之外的,天下所有豪强为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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