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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钢笔文学www.jiugangbi.com提供的《宋婉的周目人生》 440-450(第13/14页)
个职位的认知很深刻,别看只在地方上,但能够被称之为“父母”,就可见其掌权之重了,这种情况下,只要是有些见识的人都不想跟父母官对着干。
所谓“破家县令”可真的不是说说而已,真的把宋老爷逼急了,来个严打,倒霉的总会是同一批人。
宋宣有着自己的道理,继续说:“不过是你我不好接触,才有人借着光大的手送回来,否则……”
送回来东西的未必就是那个偷东西的,要知道某些事情,地位太低的人恐怕全无认知,并不知道自己捅了多大的窟窿,但收到消息的贼头,总会聪明一些,知道该如何投诚。
宋婉知道宋宣不会欺骗自己,但他这话,她实在是不敢信,脸上全是狐疑之色:“真的?”
“那不然呢?”
不去想那些乱七八糟的,宋宣只觉得此刻的思路格外清明,“光大只是放出风声去,就有人把这东西偷偷送回来了,可见他们也是不想闹大的,估计是哪个贪心的,只想着墨翠珍贵,却没想到佩戴墨翠的人家也非寻常人。”
言语之中略有些得意之色,宋宣脸上的笑容都有那么点儿“老子当官儿,我骄傲”的意思。
宋宣到底还年轻,没有多少城府,在这件事上很难掩饰自己的骄傲,官宦子弟,这个几乎可等同不灭金身了。
见他这样,宋婉就知道自己怀疑的再不好说起,把墨翠黑鹰放下来,端起茶壶给宋宣倒了一杯茶,笑着恭维两句,把话题扯开了。
东西昂贵,且丢了一回,这一回找回来之后不再佩戴,也就有了理由。
宋婉回到房中,把墨翠黑鹰收起来一只,另外一只则装在荷包之中,等着见了胡蓉再给她。
“姑娘何必做这么麻烦,直接把‘它’还回去不就行了。”
春巧所指,并非后来定做的墨翠黑鹰,而是最初的那个原版。
宋婉给了她一个白眼,这才发现这时候的春巧也挺幼稚天真的,想事情还没有老道如嬷嬷,并没有她以前认为的靠谱。
一周目的时候,宋婉几乎把春巧当做指向标,对方怎样怎样就对,亏得春巧对人没坏心,对她也算真诚,否则还真不知道要怎么往沟里跳。
那时候春巧给她的印象就是“可靠的小姐姐”,叫对方一声“姐姐”,只当是对引路人的尊敬了。
现在才发现,对从未经历过的事情,春巧的见识还是有些短浅。
“若是一开始就还回去,也还罢了,这时候还回去,难不成是要割袍断义?”
其实,还回去的机会还有一次,就是在知道这墨翠黑鹰被问起的时候,那时候宋婉大可以装作慌乱地拿出来,让胡蓉想办法交代,反正胡蓉一向自诩“姐姐”,担事儿也是应该的。
但那时候宋婉并不想拿出来,越是有猫腻,她就越是想要研究,即便这一次准备摆烂,也没准备真的什么信息都不去获取了,顶多是从主动变为被动,既然这东西已经落在自己手里,自己也有足够的兴趣,怎能就这样拱手与人呢?
宋婉的话让春巧沉思了片刻,最后不得不点头承认宋婉说得对,继而有些歉意:“竟是我想得差了,幸而姑娘没有听我的。”
见春巧有几分思路,从领队到队员,这个差距总还是有些的,宋婉颇为理解地哄她:“姐姐为我好,我是知道的,只不过,有些事,真的不是一撒手就行的,沾了手就是撇不干净的。”
如何证明自己只吃了一碗饭呢?剖开肚子是肯定行不通的,那就只能做些转移注意力的事情了。
两只墨翠黑鹰就是宋婉的以新换旧之计,剩下的,那暗中关注的人信还是不信就不是她能掌控的了。
之后的日子宋婉不仅按时上下学,还跟女学的几个姑娘都多了些来往,墨翠黑鹰也还给了胡蓉,还把近日来往的人组了个社团,以墨翠黑鹰丢了又回来的故事做引,把社团名字定为“黑鹰社”,以墨翠黑鹰为信物。
这个简单粗暴的的命名方式,听起来实在不适合娇娇俏俏的女儿家,也不似学子们的书会梅兰竹菊,各自清雅,有些像是武人的社团,主打的就是一个简单粗暴。
听起来有点儿武力推平一切的意思,甚至因为黑鹰是天上飞禽,这个社团听起来还有点儿飘。
卫明就十分不理解这个命名方式。
“怎么是这么个名字?”
他跟宋宣闲聊的时候说起来的,宋宣也笑:“哈哈,我也问了,你猜婉婉怎么说的?”
“怎么说的?”
知道宋宣是卖关子,卫明却还是很捧场,追问一句。
宋宣摇头晃脑:“鹰翔于天,寓意自由,愿每个人都有自由的寓意,可以飞到自己想要去的地方。”
他在复述宋婉的话,言语之中却没有多少认真,好像在说小女孩儿的粉色梦境,完全就是一吹就破的粉泡泡,说起来都觉得好笑。
卫明没有笑,他的目光不由顺着那一角屋檐看向蓝天白云,天地广阔,哪里是目力所能及,自由,听起来还真的是挺美好的。
同一时间,第一次社团活动之后,胡蓉也在为这个名字耿耿于怀,坠在裙摆上的墨翠黑鹰就好像是白纸上的污渍,让她分外不喜,还要懊恼自己此前怎么就觉得那桌上的墨翠黑鹰好看,直接拿走了呢?
这玩意儿黑乎乎的,有什么好看的啊!
“怎么就非要叫这个名字,听起来多……”
无论宋婉说得含义多么好,胡蓉听起来都觉得心梗,她真的是再也不要喜欢墨翠黑鹰了。
若说丢之前她还算平常心,不喜欢也不是很讨厌,但丢了再回来之后,胡蓉每次看到这玩意儿就好像是看到了什么危险物品,多亏这时候还没什么爆炸物,不然她恐怕就要以为这是不定时就会爆的那种东西了。
“你没听说过一句话吗?要隐藏一滴水最好的地方是海洋,要隐藏一片叶子最好的地方是森林,要隐藏一只鸟,那最好是给它准备一片足够群鸟翱翔的天空。”
唯有在群鸟之中,单独的一两只才不那么显眼,这就好像“大隐隐于市”一样,为什么是“市”,因为人足够多。
胡蓉不笨,被宋婉用话一点,很快想明白了,社团定名为“黑鹰社”,以墨翠黑鹰为信物就显得很正常,人手一个墨翠黑鹰,谁还能特意盯着她们两个手上的?这是搅浑水啊!
又被你想到了!胡蓉再看过来的目光,就满是这样的含义了,她是真的很佩服宋婉的巧思,不仅快,而且巧,每一次都在自己束手无策的时候给出了解决方案,听起来还很靠谱。
“也不单是为了这个,我真的觉得黑鹰挺好的,还有,咱们的社团既然成立了,也该做点儿什么,不然,下一次活动,咱们就去福胜寺吧,那藏宝之处并未被填上,咱们再去一趟看看,故地重游,如何?”
宋婉的心中并不是只惦记着墨翠黑鹰,还想要娱乐放松,社团既然已经成立,也总不能光有个名头,总要做点儿项目,诗书琴画,都太过寻常,若是办什么读书会,还有宋宣他们的书会在前,那不如,寻幽探密之余,也各自写些小说文章,一并交给书坊,读后感什么的,嘿嘿,一起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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