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枝欲栖: 5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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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的太子,绝不是他们可以效忠的明主,现如今太子被废黜,扶植二皇子为储君,便是板上钉钉的事了。

    多年党争落下了最后一笔,那曾追随谢煜,发誓效忠,与谢翊为难最多的老臣,知晓大势已去,而自己也老迈了,是该给新人腾腾地儿了,为首的一监察御史,一中书令,都向陛下递了告老还乡的折子。

    陛下朱笔亲挥,准了二人的奏。

    谢煜踏上流放梅州之路时,陛下手持罪己诏,登上了长安最高的三出阙,在那里,以黄钟鼙鼓,宣读了自己的罪孽,并昭示天下,血气不足,心阳亏虚,此后二皇子代为监国。

    这是退位的征兆。

    彼时,谢煜仍未走出长安。

    当他在城门口听闻,父皇终是要将皇位传给谢翊时,心头一阵荒凉。

    粗而长的锁链拖沓在地面,发出哗啦的沉闷响声。

    他将要去的地方,是梅州那不毛之地,此行千里,山水迢迢,就算能侥幸熬过旅途的艰险,到了那穷山恶水、瘴毒弥漫之地,焉知能否熬得住?

    父皇,从未在意过他的死活。

    他不是父皇心爱的女子所生的孩子,他的存在,终究是碍了别人的天伦。

    谢煜闭上了眼,紧攥住腕骨上缠绕的锁链,在洪钟的嗡鸣余韵散尽时分,一头扎向了巍峨的城墙。

    暮色四合,金红的余晖斜照着古朴斑驳的城墙。

    融化的积雪化作缕缕水痕,从城墙之上蜿蜒而下,至墙根处,在青砖的裂隙里与鲜血交融,汇流坠地。

    旧岁的腊月三十,在万众喜庆的炮仗声中被送走,新年的第一缕春风悄然来临,拂卷过苏醒的九州。

    被晒化的积雪,融成了水迹,深深扎入泥里。

    大地露出宛如麻癫病人般圈圈洼洼的脸,被雪水灌溉的湿润泥地里,明媚的一点青芽破土而出,抖落了一身冰晶,招展处盎然的新绿。

    广平伯府几乎还沉浸在年节的喜悦当中。

    过了初一,少将军就上禁中去了,不但领回了骠骑金印,还带回了一封诏书来,陛下封伯爷为庸国公了,伯爷若是泉下有知,得知少将军如今青出于蓝,替他报仇雪恨,还得了升迁,也可以含笑九泉了吧。

    刘洪素日里是个勤俭的持家有道的管事,刚翻过年,他就想着把家里家外的布置都撤了,东西收起来,明年还可再用。

    时彧知道了,叫来刘洪:“让他们都停。东西不用撤。”

    刘洪对于这话理解得不是很透彻,忙一拱手:“少将军,还请明示啊。”

    年已经过了,伯府素来冷清,罕有人至,到了初二以后,就不会再有人来拜谒了,这些东西早些撤了也没什么不好。

    思来想去,刘洪沉吟着道:“少将军要是想留到上元节后,那倒也不是不可。不过现在出了太阳了,老奴担心挂得久些,那些红绸子就再不禁存放了。”

    时彧皱眉道:“我没给你挣钱么?不该省的,你抠门成这样?还有,让你把账都交给沈夫人,你没听?”

    刘洪受了冤枉,心想,您一走,沈夫人一心扑在为父翻案这事上,无心理事,所以将伯府的中馈又还给老奴,哪里是老奴我擅权自专啊。

    可要说沈夫人翻案的那事儿,刘洪一个字都不敢提。

    闷闷吃了个哑巴亏,转个弯儿道:“那将军,要那些红绸子,是做什么呢?”

    时彧被刘洪这么一问,少年俊逸的面容隐约地一红,倒生出几分赧然来,看得刘洪一愣一愣的。

    心生揣测之际,只听少将军轻咳一声,道:“教人备好行头,三日后,我要与沈夫人成亲。”

    这句话,足把刘洪吓了一大跳:“成亲?”

    时彧蹙眉瞥眼:“怎么,不可?你很意外?”

    不,少将军要和沈夫人成亲这件事不意外。

    可要紧的是——

    “三日,将军,这会否太紧张了一些?这三日老奴上哪儿给你张罗哟。”

    时彧眸光沉沉:“我与沈栖鸢,无父无母,无亲无故,就这还给你三日时间准备,还紧凑?告诉你,成婚这件事是早就定下的,我一日都等不得,尽快。”

    这天要下雨,将军要成婚,都是拦不住的。

    刘洪也不知道,将军他怎的比黄花大闺女还恨嫁,非得三天就办好这一辈子的终身大事,可将军既有命令下来,他也不敢违背,虾着腰口中连续答应着。

    相比起刘洪要操的心,时彧需要管的事便极为简单。

    夜深时分,时彧与沈栖鸢二人留在亭松园的书房中共事。

    一个忙着绣喜帕,一个忙着写婚书。

    灯油越烧越亮,发出白炽的明亮光芒,照着一双新婚夫妇如璧如圭般的面容。

    各自操心着手头的事宜,还不忘了互相询问一句。

    “熠郎,你看我绣的这一对鸳鸯,可有需要修改的地方?”

    “阿鸢,你看除了这几个,还有没有要送帖子的亲朋?”

    也不知,是亭松园的地龙烧得太旺,还是书房内的火烛燃得太多,时彧的脸颊上一片激红,沈栖鸢的鼻梁耳朵上也是彤霞飞动。

    对视了一眼,沉浸在彼此将要新婚的紧张与喜悦里,实难分出一丝理智,仔细聆听对方的问题。

    沈栖鸢觉着这样很怪,他们实在不大像是平常的夫妻。

    寻常人家的郎君与娘子,在成婚之前是不会见面的,他们呢,好像没有丝毫这方面的忌讳,日日厮守在一块儿,甚至婚前,就屡屡越过雷池,行了那翻云覆雨的周公之礼。

    燃烧得炽烈的银灯,剪下男人侧身的挺阔修长的轮廓,投掷在青灰的墙面,有些朦胧。

    沈栖鸢看他写了许多了,曼声道:“我在长安没有什么亲朋好友,实在不知道还能送给谁。你拿了主意吧。”

    这时时彧也看了眼银灯下缃叶色薄罗轻衣的女子,她乌发松挽,高堆如云,发丝掩映下露出一截玉质的雪颈,色泽比上好的羊脂玉还要通透。

    她手中的帕子上,绣了两只活灵活现交颈戏水的鸳鸯,五彩斑斓的羽毛,轻浮于渌波荡漾间,栩栩如生。

    便如他们二人。

    时彧的唇角折出了一点弧度,忽地伸手拽住了沈栖鸢的皓腕。

    稍加用力,那如水中白莲般脆不堪折的女子,便轻盈落入怀中,衣带翩然,两腮如火。

    时彧接过她掌心的帕子,仔细又端详,中肯地点评:“绣得挺像那么回事的,你看这两只水鸭子,一个神气骄傲,一个蔫头耷脑,可不是咱俩?”

    沈栖鸢其实心里总觉得,她比时彧大,思维心性都比他要成熟,所以有时些许小事,必要相让,不必相争,否则显得自己也不分轻重了。

    可时彧总是有办法激怒她,害她忍不住想生气啊。

    沈栖鸢心下恼着,口吻依然平顺柔和,听不出一丝硝烟气:“是鸳鸯。”

    时彧收紧臂膀把她锁在胸怀,知晓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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