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阅读的是
旧钢笔文学www.jiugangbi.com提供的《被大圣捡到的日子里》 第66章 素食主义(第1/2页)
身为地缚骨,白思淼很难离开白虎山。
头五百年里他都被困在山洞中,透过碗大的缺口观望外面的世界。后来随着法力加深,他才慢慢扩大了活动范围。
犹记得五百年前,他刚修成人形走出山洞的那一刻,天地乍然昏暗,随即紫电交加,云层欲塌。
在那三个月的惊雷中,他目睹了大圣战无不胜的英姿,心神万分向往矣!
待天空放晴后,他开始网罗部下,多方打探变天事件,靠收集大圣的事迹度过了数百年。
在他心里,大圣就是象征自由的光!如今真人就坐在他面前,他焉能不激动?!
而猴哥见对方一听自己名号就吓成那样,顿时歇了揍妖的心。平心而论,这白骨精的修为很差,既比不上黑熊精,也比不上黄风怪。
对方能称霸这片山,估计是因为此地灵气一般,没大妖看得上眼。因此让这些小妖得以太平安生。
不过今日遇到他,算他们倒霉,他得让他们体会一下妖生的险恶。
猴哥看向搬来救兵的豺狗精说:“斋饭何在。”
豺狗精被盯得肩膀一抖,怂兮兮地躲到大王身后。另一只豺狗精也有样学样,恨不得钻地藏起来,紧紧贴在大王身后寻求庇护。
白思淼早有听闻,大圣正在护送一个和尚去西天取经。
原以为是谣传,没想到竟是真的。
定是那和尚行至林中饿了,遂请大圣出来化斋。碰巧这两只狗子贪吃,在林中生火烤肉,方才引来大的圣注意。
这肉烤的好啊!
‘’小、小妖白思淼,见过大圣!”白思淼按下激动的心,鼓起勇气邀请道:“大圣,可食用的蔬果米面都在小人洞中。倘若大圣不嫌弃,不如移步到小人家中做个客?小人手艺不错,定不会让大圣和大圣的同伴们失望而归!”
猴哥:?
这骨头精居然不怕他?还知道他不是一个人。
想起“嗷嗷待哺”的师父师弟们,猴哥没怎么犹豫就接受了。
左右有他在,万事翻不起波浪。
白思淼殷勤地给大圣指了路,尔后带着两只狗子采摘一堆新鲜蔬果,兴冲冲地飞回洞中准备膳食。
两只狗子不太理解,大王为何要请那么可怕的妖怪上门做客。
他们出生不过百年,常年呆在山坳里,并没有出去打探过消息。是以,也就没怎么听说过大圣的威名。
但大王高兴,他们就高兴!
猴哥回去见唐三藏前,先找到溪流把小宝的小油嘴擦干净,叮嘱她说:“不要告诉他们你吃肉的事。”
“嗯嗯。”敖宝很懂地点着脑袋,“唐唐不吃肉,二师兄三师兄不吃肉。”
猴哥失笑,将指尖的水珠掸到她脸上说:“你跟着观音的时候,他给你吃肉了?”
敖宝摇头:“菩萨给敖宝喂灵气,灵气甜甜的!”
“哦。”甜的是吧,“那灵气和肉肉,你选哪一个?”
“唔?为什么要选呀,敖宝不能两个都要嘛?”小肥啾用脑袋蹭着大师兄的颈窝,天真问道。
猴哥沉默片刻,抬手揉炸她的绒毛说:“你想要什么就有什么,快睡觉,变回原来的样子。”省得那三个牲口,一见到你就两眼放光。
敖宝乖乖地应了声,拢拢羽毛,钻进大师兄的衣领里,只露出一个小脑袋透气。
猴哥空着手回去,把快饿趴的三只带去白思淼的白骨洞。
天蓬看着前边九曲十八弯的小道,又瞅了眼脚边的万丈山崖,实在想不明白什么人家会住在这种鬼地方。
他能想到的只有妖怪,但若是妖怪,死猴子不可能看不出来。
天蓬带着种种猜测往前走,直到来到用血迹书写的“白骨洞”前。
天蓬:?还真是妖怪的洞穴!
“你认识这里的妖?”除此之外,不作他想!
“有的吃就吃。”猴哥在两只羊妖的恭候下,带头走进洞中,原以为这洞里会顾名思义放满白骨,没想到还挺干净舒适的。
简朴的石桌上已经摆满了菜肴瓜果,从色泽香气上看已经征服了肚子越叫越响的人。
天蓬连咽了三下唾沫,我滴个乖乖,别是障眼法来的吧?
他使劲地揉了揉眼睛,怎么看都看不出猫腻。随着一声兴高采烈的“大圣你来啦”,天蓬才注意到在东南角烧菜的洞主。
“大圣你们先吃,就剩下最后一个菜了,很快就好!”
“悟空?”三藏肉眼凡胎看不穿白思淼的真身,但那两个狗头精和羊头精,明显是妖怪的身份。
猴哥这才简单说起山坳里的事。
三藏听了称奇道:“没想到这穷山恶水之地,还有这般淳朴的妖怪。”实在是太少见了。
主家不上座,三藏再饿也坚持不动筷子。直到洞穴主人炒完最后一个菜过来,才行以拜访礼,自我介绍一番。
天蓬留意着,发现那妖精对便宜师父的来历不感兴趣。一般妖怪听说是东土大唐来的和尚,都会想到长生不老肉。
对方却没有,注意力都在臭猴子身上。一边让他们随意,一边殷勤地给臭猴子布菜。不知道的,还以为臭猴子才是洞穴的主人呢。
天蓬吃了一碟馒头两碗菜粥,减缓了饥饿才问道:“白公子,认识我家大师兄?”
白思淼笑说:“这天下,谁不认识齐天大圣孙悟空啊?”
天蓬:“……”
马屁精!
为了不让大圣生疑,白思淼主动说起自己第一次见大圣的模样。
从他的话中,猴哥终于明白自己当初捅穿三十三重天的事,是怎么被流传那么广的了。合着是打架的时候被看见了。
天蓬不予置否,打量洞中的摆设说:“你身为妖怪,怎么不吃人,反而偏爱种地?”大部分动物成精后,没有好的引导,都会跟着吃人的。
他如今算是妖族,问起白思淼这话,倒也不算突兀。
“实不相瞒,早些年,我确实吃过几个进山挖宝,挖到我家里来的强盗。滋味一般,没什么特别的。后来我听闻大圣不爱吃人,就跟着不碰人肉了,左右吃些瓜果也能填饱肚子。”白思淼如实答道。
“阿弥陀佛。”三藏看向大徒弟说:“原是悟空做了好榜样。”
天蓬鸡皮疙瘩都起来了,他没法理解这种极度崇拜的心理。但他可以作证:“你的大圣不是不爱吃人,而是从不吃人。”
死猴子若是吃过人,那口仙气就浊了,哪里还能救人消灾?
白思淼一听,忙表态道:“我日后肯定也不吃!”
闻言,三藏一行人朝猴哥看过去,这种时候你不应该说点什么鼓励对方吗?
猴哥抬头:?
都看我作甚?
几人吃饱喝足后,还得到了白思淼馈赠的两大袋米粮。
这下可彻底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旧钢笔文学】 努力为你分享更多好看的小说
旧钢笔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