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爹被豪门认回去后[七零]: 140-145

您现在阅读的是旧钢笔文学www.jiugangbi.com提供的《我爹被豪门认回去后[七零]》 140-145(第1/15页)

    第141章 第 141 章

    害怕

    炼器那是顾宁宁的强项。

    这是她在前世干惯了的活。

    但如今却没有那么容易。

    实在是, 这个世界和前世的世界它不一样啊。

    前世里有满满的灵气,这里却稀薄的可怕。

    这样的环境下,自然是炼不成法器的, 那只能炼个小玩意了。

    而她手中的这个便是。

    要说它有什么作用,除了漂亮之外,也就只剩下了祈福这一作用了。

    倒也不是说她用了什么手段,或是里面加了什么。

    它前世可是一条锦鲤,那可是鱼中最有福气的,不但自己有福气, 也能够给旁人带来福气。

    只要真心对她好,那么这福气就会长长久久。

    当然也没有副作用,不像世间传说的那样,对锦鲤不好就会反作用恶运, 那是不可能的。

    这不是锦鲤,是锦鲤中的另类黑锦鲤才会干的事。

    要说她什么也没有加,那也不是。*

    她自己炼的器自己知道, 什么也不加这不是她的风格。

    就算这个世界灵气再稀薄那也还是有灵气的,她就在里面加了一个聚灵的法阵。

    这首饰配戴久了, 身体就会越来越好,这都是灵气的作用。

    她想将这个送给妈妈。

    妈妈这段时间太忙了。

    她也没有想到, 上过学竟然会有这么多的事。

    既要比赛,又要听课修学分,还要参加各种社团。

    有时候在想, 如果真的那么忙, 以后她就不要上学了。

    在家的日子可比在学校的日子舒坦多了。

    “妈妈, 这个送给你。”顾宁宁喜滋滋地将装着首饰的盒子递到宁芝的手上。

    那个盒子也是有讲究的, 那里被宁宁刻画了一个聚灵的法阵。

    是的, 不光首饰上有聚灵法阵,盒子上也有。

    这是双重保险,只为了更好地让首饰赶到聚灵的效果,这样妈妈戴着整个人就可以精神焕发。

    一天的疲劳也会消散,比吃任何的补品还要好。

    “那爸爸呢?”一个闷闷的声音,在身后出现。

    顾宁宁望过去,看到的是一个衣服皱巴巴,脸上胡子拉渣,一身怪味的男人。

    可不就是她爸爸,又是谁?

    爸爸一个月没有回家了,怎么搞成这样?

    顾宁宁自然是不会嫌弃自家老爸的,她有的只是心疼。

    扑过去想要抱抱爸爸,却已经被对方避开了,他道:“爸爸身上脏,我先去洗洗,等我回来,你可想好了要送什么东西给爸爸。”

    争宠是必须的。

    女儿的东西,哪怕是一根草,那也是宝贝的。

    他都会时刻带着,炫耀给所有人,这是他女儿送的。

    不过,这会先把澡给洗了。

    想想,作为轻微洁癖的人,能够在实验室里呆上那么久,就已经够崩溃了。

    那个时候他一心都在实验上,却也没有想那么多。

    这对于一个科研狂魔来说,也只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那个时候哪还想那么多,只是实验到了关键时刻,不想半途而废罢了。

    等到他终于把那些实验数据彻底搞明白之后,才发现自己竟然能够在实验室呆那么久。

    而且身上还馊了,这是无法忍受的。

    就是现在天气冷,别人一个月洗澡的也大有人在,却都不是顾明华。

    以前就是再冷,家里再困难,烧不了水的情况下,他都会用冷水洗澡,再不济也会擦擦身子洗洗脚。

    这使得他急忙忙地回家,路上便是遇到了别的同学,也不予理睬的真正原因。

    至于别人会怎么想,那就是别人的事了。

    只要他的家人不怎么想就行了。

    他的心里只有家人,家人不嫌弃,那就是天塌下来,他也一点都不在乎。

    等他清洗完之后已经是半小时之后的事了。

    一个月没清洗了,身上脏得能搓出泥来,可不得好好地洗一番?

    身上干净了,想怎么抱女儿就怎么抱,也不用顾虑太多。

    这不,一出去,女儿的身子就飞奔向他:“爸爸,我做出来了,你看,是不是特别配妈妈?”

    顾明华用力地抱住飞扑到他怀里的宁宁,目光望向了她手里握着的那支钗子。

    其实说是簪子更准确些,但又与传统的钗子或是簪子又有不同。

    如果只是传统样式,那么也就勾不成让人惊艳的程度了。

    那簪子上雕刻着锦鲤模样,那鱼嘴里又吐着珠子,就像水珠一样。

    在阳光下,就好像能够看到鱼嘴里吐出来的珠子折射出来的光芒像水流一样,美丽极了。

    如果只是看图纸,其实无法真正发现到它的美妙与奥妙,只有看到了实物之后,那种惊艳的感觉才能实实在在。

    “这就是你之前画的参赛图纸中的实物?”顾明华一眼就认出了那簪子出处。

    顾宁宁眼睛发亮:“是哒啦,爸爸你还记得呢?”

    顾明华:“只要是宁宁的事情,爸爸自然记得。”

    顾宁宁可开心了。

    能够被爸爸妈妈把自己的事情记在心上,怎么能不让她开心呢。

    她这个年龄,也是可以上学的年龄。

    但顾明华不想让女儿过早地启蒙,也就没有立马把人送往学校,幼儿园都没有。

    大院里能玩的小朋友挺多的,这个年龄正是应该好好玩,过好童年才是应该,将来有的是时间学习。

    等到可以学习的时候,童年也就过去了。

    而人的一生,又有几个童年呢?

    顾宁宁喜欢跟大院里的孩子玩,可以说,现在的她几乎要成为大院里的孩子王了。

    一个才三岁的孩子王,想想就搞笑。

    但确实如此,大院里的孩子除了那些年龄太大都去上学的,八岁以下的孩子,几乎清一色都叫她姐。

    三岁的姐,奶凶奶凶,但顾宁宁却告诉他,她征服他们的并不是武力,而是智慧。

    还有许许多多稀奇的玩意儿。

    她手头的玩具,那可是比其他大院孩子多的多。

    除了市面上能够买到的,还有许多是顾明华亲手做的。

    他当年虽然被木匠老师傅退了学徒,但是就那么看了几天,他竟然能够自己上手做了。

    更不要说,他还跟机械专业的教授好好学过,又在机械厂呆过,想要做几款好玩的玩具,不是个事儿。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旧钢笔文学】 努力为你分享更多好看的小说旧钢笔文学

设置

字体样式
字体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