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娇气小作精揣崽后[穿书]: 2、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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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悦小区。

    男人把车停好,绕过去给焦蕉打开车门。

    “到了。”男人轻咳一声,目光却盯着虚空某一点,似乎坐在副驾驶的是什么洪水猛兽。

    焦蕉一路都不太老实,药性太强,他的耐力本来就不好,忍了这么久,马上就要到极限。

    一路上,他紧紧抓着安全带,下车时指节苍白,掌心却因粗糙的安全带摩擦而红得厉害。

    车里特别闷,外头还在下小雨,窗子也没办法打开通风。

    坚持了一路,下车时,焦蕉浑身的力气都在被抽空的边缘,眼前似有虚影,眼前的男人由一个变成了两个。

    “不舒服吗?”男人像是看出了什么,眼里的谨慎多了几分。

    焦蕉点点头,凭着为数不多的清醒意识慢慢拉近与男人之间的距离。

    “嗯,不舒服”,他把额头抵在男人胸膛,声音带着哭腔,“特别不舒服。”

    “那先上楼把衣服换一下吧。”男人扶了下他的后颈,像是安抚。

    “汪,汪,汪!”不知道哪家养了条狗,在这种时候很不合时宜地叫唤起来。

    焦蕉不悦地蹙眉,额头在男人胸口蹭了蹭,平复了下呼吸,身上恢复了一点力气。

    额头与宽阔的胸膛分离,就着这个姿势,他伸出食指,用指肚在男人胸膛一笔一划写下自己的名字。

    “焦蕉”,写完以后他才抬头,嗓音很哑地问,“哥哥,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

    “方凭舟。”

    方屿行报出一个陌生的名字,依然扶着焦蕉的后颈,细腻的触感确实令人迷醉,但他不能分神。

    他想知道,眼前这个漂亮的男孩,究竟是怀着目的来,还是单纯的一场偶遇。

    焦蕉咀嚼着这个名字,试图从原书里找到一丝与其有关的蛛丝马迹。

    不过很可惜,原书里完全没有提过这个人,结合酒保的身份,大概率就是个连名字都不配拥有的路人甲。

    没事,只要不是主角攻方屿行就可以。

    他可不想走那什么带球跑的狗血剧情。

    药性很奇怪,一阵一阵的,下车吹了一会凉风,焦蕉觉得自己的理智又回来了一点。

    ……不愧是薛定谔的药。

    看准时机,焦蕉立刻踮起脚尖,以一种很暧昧的姿势展开双臂勾住方屿行的脖颈,脸蛋红扑扑的,乍一看和喝醉没什么两样。

    “方,凭,舟”,他一个字一个字念出来,像是在证明自己已经把这个名字牢牢记在了心里。

    但是他又抬起眼眸,咬了下下唇,声音因身体不适而更加绵软:“可我还是喜欢叫哥哥。”

    方屿行笑了笑,语气轻松了一点:“我这个年纪,不太适合被叫成哥哥。”

    焦蕉愣了下,从脸和身材来说,他怎么看这个男人也没有超过三十岁,不过人家都这么说了,他也不能硬把人家当小年轻。

    “那……叔叔?”

    这种情况下喊这种称呼真是比狗叫还不合时宜,但他竟然没从方屿行脸上看到一点不高兴。

    这男人不会就吃这一套吧?

    焦蕉胆子更大了一些,圈着方屿行的脖颈离他更近,唇瓣与他的耳廓只离一毫,唇齿间的热气吹进了他耳蜗。

    一连又喊了几声“叔叔”。

    最后一声还未落下,方屿行忽扶住他肩膀,别开眼,将两个人的距离拉开了一点。

    “去换衣服吧。”

    *

    焦蕉乖乖跟在后面进电梯,等着方屿行用指纹锁开门。

    从头到尾,他就确定了一件事——这个男人是真的穷。

    他对这本书的世界不熟悉,刚进来时还以为小区门口没有保安是什么特色,或者有电子保安作为代替。

    走了一段路,越想越不对劲,哪有高档小区连破旧的路灯都没人修的,还有,这居民楼和居民楼之间挨得也太近了,地方小的可怜。

    平时焦蕉一个人住,房子还有几千平米,各种设施一应俱全,连游泳池都有几个篮球场那么大。

    看着男人的背影,焦蕉忽然产生一丝怜悯,他甚至能够联想到方屿行每天早出晚归,在酒吧里端茶倒水当酒保,回家又得住在这间小房子里,吃着泡面啃面包。

    太惨了。

    如果他能穿书回到原来的世界,他一定要让作者把这位路人甲的生活质量改写一下。

    方屿行把焦蕉带进家门就去自己的卧室找衣服。

    这是他名下一处最不起眼的房产,平时在酒吧混成酒保时会回来住,大多时间都不在。

    他放在这里的衣服并不多,找了许久才找着几件更加贴合他酒保身份的衣服。

    抓着件t恤已经走到门口,眼前忽然闪过那被酒水泼湿的领口下,被布料摩擦泛红的白腻皮肤。

    方屿行按了按眉心,又调转脚步重新打开衣柜,精挑细选布料更加柔软的。

    出来时,焦蕉正乖巧地坐在沙发上,被酒水弄脏的t恤已经被脱下扔在脚边,上身只披了件薄毯。

    不过显然,薄毯的料子也不能使这副敏.感娇气的身体满意,原本只是脖颈处有些红,现在连同胸膛、小腹,还有一双藕白色的匀称长臂,也跟着染上薄粉。

    焦蕉听见脚步声抬起头,白炽灯将他本就瓷白的身子润得更像一块美玉,只是美玉上片片薄粉又太过惹眼,像是被欺负过。

    见方屿行手里拿着一件干净的白t恤,他索性将身上的薄毯也扔在一边,站起来慢慢朝方屿行走过去。

    “先穿上。”白t被递到他手里,方屿行越过他走到沙发旁边,把地上那件脏衣服捡了起来,一路走进卫生间扔进洗衣机。

    再出来时,那件白t依旧被提在手里,焦蕉也还站在原来的地方。

    眼巴巴地看着他。

    “怎么了,布料还是穿不惯?”方屿行不知想到什么,表情比刚才严肃,眼神也更警惕。

    想从他手里拿到那组数据的人很多,他不能保证焦蕉不是其中之一。

    焦蕉摇摇头,“不是”,他用手指勾着衣领在两个人中间晃了晃,“这件衣服是新的。”

    新的有什么问题?方屿行一时没有反应过来。

    焦蕉就知道这棵大铁树不明白,赤着脚走过去,直视着男人,而后伸开双臂慢慢搂住他的腰,把整张发烫的脸都埋在他胸膛里。

    “想穿叔叔的衣服。”

    窗外一道雷电响彻,焦蕉下意识揪住方屿行的衣服,恨不能整个人都钻进他怀里。

    焦蕉最怕打雷了。

    以前在家里,管家爷爷都会抱着他,安抚说:“少爷别怕,捂好两只小耳朵,就什么也听不见了。”

    事实证明管家爷爷只是在哄他,捂上耳朵也还是能听见的。

    等雷声响过,焦蕉才松开方屿行的衣服,脸蛋依旧埋在他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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