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之捡漏前任小叔: 第50章 第 50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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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招呼。不过也就一个招呼,也没我们什么事,就是凑一下。”

    初挽:“好,反正我不用多想,跟着你走听你指挥就行了,对吧?”

    人情应酬这方面,他肯定是高手,跟着这样的人不用动脑子,就当一个不知世事小姑娘就好了。

    陆守俨笑道:“可以。”

    这么说着话,已经到了电车站,陆守俨应该也很少坐电车,他也不熟,正在看电车牌,初挽图现成,随意站一旁。

    也是无意中,突然感觉,好像有一道视线打量着自己。

    她下意识抬头看了眼,就见槐树后有个人影,倒是有些眼熟。

    等到要细看的时候,一辆电车经过,挡住了视线,她再看,却不见了。

    其实当时感觉有人看自己,并没多想,电车站人来人往的,这种无意识的感觉未必当真,只是当她看到那个人身影熟悉,且有些躲闪的时候,便感觉,仿佛不是一个巧合。

    关键那个人的身影,隐约让她想起一个人,陆守俨上辈子的妻子孙雪椰。

    一时自是疑窦丛生,如果是孙雪椰,她怎么会过来这里,要做什么?

    按说这个时候,她和陆守俨只见过三次面,两次还是长辈在场,通信也就是那么稀拉拉的,两个人要说感情,是绝不可能有的,而且他们明明已经分手了,还是孙雪椰自己提的分手。

    她怎么会好好地来找陆守俨,还鬼鬼祟祟的样子?

    陆守俨正研究着站次,看她这样,也顺着她的视线看过去,疑惑:“挽挽,怎么了?”

    初挽摇头:“没什么,刚看到一个人,觉得眼熟,估计看错了。”

    陆守俨再次看了一眼那边,也没看到什么人,这时候电车来了,两个人坐了电车。

    坐在车上,初挽还是想起刚才的那个身影,她觉得应该不至于,但是又觉得太过巧合了。

    陆守俨意识到了她的心不在焉:“不舒服?还是不太想去了?”

    初挽摇头:“不是,我在想别的事。”

    陆守俨:“刚才车站看到的熟人?”

    初挽侧首看向他,他年轻而稳重,眸中是显而易见的关切。

    她摇头:“是,不过也没什么,就是纳闷。”

    陆守俨:“那就先别想了。”

    初挽:“嗯。”

    她想着,自己也没什么好心虚的,就算万一是孙雪椰,没什么大不了,谁也不欠谁的。

    是她自己要和陆守俨分手的,她和陆守俨在一起的时候,他们不是都已经分干净了吗,上辈子的事她又不知道。

    再说,兴许就是自己看错了。

    义利西餐厅位于绒线胡同,今天是开业典礼,果然连副市长都来剪彩了,现场还有一些新闻媒体,也有金发碧眼的记者过来采访,毕竟这是北京城第一家洋味西式快餐厅。

    陆守俨带着初挽,先上前和市领导见过了,那领导见到陆守俨也是高兴,握着他手说:“我听陆老爷子说你要订婚了?”

    陆守俨笑着说是,便将初挽介绍了下,那领导热情地和初挽握了手:“郎才女貌,恭喜恭喜!”

    这时候有记者来采访,陆守俨便带着初挽先进去餐厅,这西式风的布置果然和国内传统餐馆不同,一进去便听到动人的钢琴音乐声,里面还开着空调,灯光座椅都非常讲究,温馨柔和的灯光洒在水磨石地砖上,优雅精致。

    这里的餐厅布局也是自助式的,顾客都是拿着托盘,和后来的麦当劳肯德基很像,就连服务员都用上了电子计算器。

    陆守俨带着初挽,给她大致介绍了这里的餐品,初挽看过去,有红肠烩饭,火腿三明治,炸牛排,炸鸡翅,总之以后麦当劳肯德基那一套,比那些可能更丰富一些。

    这些再过十几年看,也就那样,甚至还被称为垃圾食品,不过这年代,还是非常新鲜的一件事,不然也不至于副市长亲自来剪彩。

    他们正打算点餐,陆守俨好几个发小过来了:“你们怎么才过来,等你们半天了!座位都给你们占好了,快过来坐!”

    那孙清逸笑打量着初挽,发出“啧啧”的声音:“这是挽挽吧,好多年没见,都长这么大了?”

    其它几个纷纷也都对着初挽看:“我怎么记得挽挽才这么丁点大,就一小娃娃,时间过得可真快,这走在街上,我肯定不敢认!”

    孙清逸也叹:“吾家有女初长成,我们老七终于功德圆满了!”

    陆守俨听到这话,视线便扫过去:“嗯?”

    孙清逸几个顿时笑了,大家对视一眼,道:“没什么,没什么,你们赶紧点餐,人家西方的快餐都得自己点,自己吃自己的!你们点了自己的,赶紧过来座位一起吃。”

    等这几个人过去座位处,陆守俨低首问初挽:“想吃什么,我来点。”

    因为人多,距离太近了,他的呼吸就在她耳边。

    初挽道:“炸牛排吧,再吃个三明治,还要个浓汤。”

    她对这些说不上多喜欢,不过在这个年代吃,倒是多了几分新鲜感。

    陆守俨便要了红肠烩饭,火腿三明治,炸牛排,炸鸡腿以及美国浓汤。

    之后他低声说:“这里还有咖啡,果汁和奶茶,你要喝什么?”

    他看着初挽,解释了下:“咖啡可能有点苦,奶茶是甜的。”

    初挽:“我还是要果汁吧。”

    陆守俨便给初挽要了果汁,给自己要了咖啡。

    排队的人有点多,两个人就在那里等,等着的时候,初挽看向靠窗户的座位,陆守俨几个发小已经坐在了之前预留好的位置,正好奇地往这边看,见到她看过去,还热情地冲她笑了笑,看上去格外亲切。

    陆守俨也看到了,道:“不用在意他们,你该吃就吃,都很熟,没外人。”

    初挽笑看着那边,回忆道:“那个白白瘦瘦的,留着平头的,他好像叫霍景云吧,我记得小时候,我们一起去圆明园划船,他要捉鱼,结果不小心掉进去了,当时还是七叔你救他上来的,是不是?”

    她只是隐约有这么一个印象,记得那时候还很小,并不懂生死,也没看到救上来的经过,以至于在她幼稚的心里,她会有一个模糊的印象:霍景云哥哥掉水里,没了,不过现在又有一个霍景云哥哥,这是一个新的霍景云哥哥。

    至于为什么有一个新的霍景云哥哥,两个人有什么不同,她也不懂,小孩子的思维是没什么逻辑的。

    陆守俨听到这话,却是意外地看着她:“你竟然记得这个?”

    初挽:“只是一个模糊的印象,特别模糊,怎么了?”

    陆守俨低首凝视着她,温声道:“挽挽,当时你三岁半。”

    初挽笑了:“原来我记事这么早!”

    据说大部分小孩子五岁前的记忆都是临时记忆,不过看来有些印象深刻的记忆可能还是会留在脑子里,成为一个模糊的片段。

    陆守俨:“那挽挽还记得别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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