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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钢笔文学www.jiugangbi.com提供的《孤芳》 2、旧神故去新神至(第3/3页)
滴一滴,落到她的面颊上。
朦胧间,她以为下了雨。
这就是雨嘛?
还是第一次见呢。
兰召常年下雪,哪怕是夏日,也是千里雪飘,雨这种东西,十四年来,她倒是第一回见。
淅淅沥沥的。
阿妈拉杰告诉她,篁,乃竹林之意,可惜兰召没有竹林,除了夏季遍野的青草,雪山之巅的几棵松,便少见其他绿植,故,在兰召,青色是生机、是命脉、是希望、是最尊贵的颜色,只有兰召王才可着全青色衣袍,而王女,只能着朱红色。
叛军的脚步声在撤退,取而代之的是另一只军队的马蹄声。
视线朦胧间,她已没了站起来的力气,整个人俯趴在泥泞之间,一只黑色鹿皮靴滑入眼前,随后是一角朱红衣袂。
那是个穿红色曳撒的男子。
不知身份,只知,足够让达奚战畏惧。
因为她听到了达奚战的声音,以及一道悠懒随性的声音,听声音似乎是个十八九的少年郎。
二人在交涉。
她听不清他们具体说了什么,但能感受到二人的情绪,达奚战头一次气急败坏,不仅狂悖不再,反而极力掩饰语气中的畏怕:“是你!”
“是我。”那少年语气却是悠悠闲闲,又不加掩饰的嚣张,“你很会找死。”
“这是我们兰召的国事!你手是不是伸太长了?!”
那少年郎嗤笑一声,嚣张又狠厉:“我还可以伸得更长一点,比如砍了你的脑袋当蹴鞠踢。”
随后是长剑出鞘的声音,刀光剑影、白刃纷飞,“铛铛”几声刀锋剑撞的摩擦后,达奚战的刀断了。
那少年则懒懒一嗤。
达奚战带着奚族叛贼落荒而逃。
随后,那双黑色的鹿皮靴尖轻轻踢了踢她的肩膀:“喂!”
一道漫不经心的声音携着一丝少年郎捉弄人的笑意,从上方落下:“莫非还是死了?”
她手指艰难地抬了抬,又沉沉落下。
随后那人长长叹了一声,似是随手将长剑扔给一旁侍从,再弯下腰,俯身,她只觉身子一轻。
他把她拦腰横抱进了怀,她的头自然往他肩头一歪。
他发辫上坠了发饰,上头一颗红色的珠子凉凉拂过她的鼻尖,兰香满腔。
“水……”
“什么?”他似是没听清,低头一瞬,呼吸尽数撒在她脸上。
她彻底晕了过去。
……
往事如烟,再睁开眼,只有富丽堂皇的大殿。
殿内柔风漫起,拂过珠帘薄纱,我坐在那垫了软榻的椅子上,轻轻喘着气。
四周跪着的仍旧跪着,大气不敢喘。
一首靡靡之音,却教当朝太后一个晌午的功夫,杖杀十余人。
屋外被杖打的人嘴里都塞了木核桃,上头都是木刺,一咬唇腔皆是轻微麻痛,却又发不出一丝喊声,可那木杖重重打在皮肉之上的声音,却仍旧搅乱了我一帘清梦。
一枝朱红海棠从窗缝间探进来,春风拂过,枝上海棠扑簌簌颤动,随后红色花瓣落满了一整个妆匣。
我让人在孤芳殿的后院搬了张摇椅,满院的海棠开得如火如荼,红得如同梦里那棵系满了红色绸布的古梧桐树。
春风拂来,满院棠雨,扑扑簌簌,一如他当年的孤芳自赏阁。
不,比之王府的贴梗海棠,还是逊色了太多。
曾经的东楚,才子佳人,女求仙男问雅,谁不极求清丽素雅之风?
个个都在乱世里问风雅,附庸那一份所谓的自在疏狂。
唯独他,酷爱红色,尤爱朱红色,第一次见他,他便是一身红衣曳撒,锦裳华袍,劲装猎猎,乌发用红珠银链高束身后,浅笑慵懒,眉宇藏锋。
世人虽都怕他,说他是当世魔头,可哪怕是如今,暗暗附庸者却未见其少。
甚至大街上随处可见半侧耳上坠一只羽毛流苏耳坠的贵族男子,皆是在学他当年的风流潇洒。
可那乱世风雅里自成一派的奢华艳丽、自在疏狂,旁人学来,总是多了一分艳丽,少了一分狂飒清雅,艳极生俗,反而不伦不类。
可惜、可惜……
此事我并未存心封锁消息,以致消息传得比我意料中的还快,嗣音闻之,匆匆离了大长公主府来宫内寻我。
她见到我时,想来已是向我身边那些婢子宦臣问明了缘由,故也只是叹了口气。
我瞧她一眼,便又合上了眼:“元熙来了啊。”
嗣音轻轻摇头,又叹了一声,劝我:“乐赢你又何苦如此?那些个歌女女官并不知那首《离棠恨》的由来用意,只是鹦鹉学舌赶一赶宫外风流,想来也是被别有用心之人利用罢了,找到罪魁祸首,能杀的砍了,不能杀的让影卫偷偷杀了,这不就完了?何苦白惹一身腌臜闲话?”
我躺在摇椅上晒太阳,任由头顶枝上的棠英轻轻飘落,徒惹一身落英缤纷。
我捻起一枚海棠花瓣,随意地朝空中撒了。
“罪魁祸首该千刀万剐,唱歌的人也该死。”
都道枪打出头鸟,可有些事,不杀出头鸟,便是默许了某些心思如藤萝疯长,凭生了怠慢,积毁销骨。
我就是不许任何人诬赖他,也不允任何人说他的不是。
无论有意还是无意。
一句都不行。
一、句、都、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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