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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钢笔文学www.jiugangbi.com提供的《芍药媚君心(重生)》 80-90(第4/16页)
还噙着一抹极浅、却让人无端感到如沐春风的笑意。
“公主何必动怒?”宁梓韵温声开口,嗓音通透得如同敲击在冰面上的玉石, “这茶是南郊新摘的茉莉,配上大秦皇宫的甘草露,最是能平肝火、定心神。公主远道而来,这锦城的风硬,怕是伤了公主的肺气,多喝两杯总是没坏处的。至于公主说的那些“仗着谁”的话……”
她顿了顿,目光掠过林内那些开得正艳的红芍药,语气不紧不慢:“在这世间,谁不都是仗着些什么才活着的?雄鹰仗着翅膀,恶狼仗着牙齿,而公主……不也是仗着月支王室的秘术与那一身公主身份的银铃,才敢在大秦的百花林里这般大放异彩吗?”
宁梓韵的语气平和,并没有半分讥讽,却字字如针,精准地挑开了哈丽玛那层骄傲的皮囊。哈丽玛被噎得语塞,这种拳头打在棉花上的无力感,让她那双幽绿色的眸子几乎要冒出火来。
“你少在这里假惺惺!”哈丽玛冷笑一声,身子往后一靠,甲套在白瓷杯边缘划过,发出令人牙酸的声音,“你们大秦的女人,就是这般虚实难辨。想要什么不敢说,恨谁也不敢认,整日里躲在这劳什子的纱帘后算计。不像我们月支,喜欢的男人,抢也要抢到马背上;恨的人,直接用弯刀割了喉咙放血。”
“哦?”宁梓韵眉梢微挑,似乎真的生出了几分兴致,她并没有接那关于“算计”的话头,反而象是闲话家常一般,微微前倾了身子,“公主说,月支的习俗是“抢”?这倒是新鲜。我自幼生长在大周,后来回了大秦,见惯了那些“以礼相待”、“三书六礼”的繁文缛节,倒真想听听,公主若是看上了一位男子,在月支会用什么样的方式去对应这份感情?难不成,仅凭一柄弯刀就能让他回心转意?”
哈丽玛见宁梓韵非但不理会她的挑衅,反而一副虚心求教、甚至是有些钦佩的模样,心底那股属于草原儿女的优越感顿时膨胀了起来。
在她看来,这个银发的病弱郡主,终究是被这深宫高墙养废了,连基本的还手之力都没有,只能靠打听这些异域风情来掩饰尴尬。
“弯刀那是最后的手段。”哈丽玛提到感情时,眼底那一抹常年不散的戾气竟奇迹般地消散了瞬息,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近乎偏执的痴迷。她下意识地拨弄着腰间的银铃,眼神变得悠远。
“在月支,若是看中了草原上的雄鹰,女子便会在每年的银铃节上,将自己腰间最清脆的那串铃铛,亲手系在那个男人的马鞍上。”哈丽玛低声说着,语气里竟多了一抹罕见的、带刺的温柔。
“如果他也中意这个女子,便会当众策马狂奔三圈,将女子的头巾挑在枪尖上。若他不中意……”哈丽玛停顿了一下,嘴角勾起一抹残忍且傲慢的弧度,“那就用铃铛里的“牵魂散”,让他这辈子除了这个女子,再也看不见别的颜色。哪怕他心里藏着千万重冰雪,我们也总有办法,让他跪在那裙摆下,求着我们别离开。宁梓韵,你说,这种法子是不是比你们大秦那些哭天抹泪的哀求要痛快得多?”
宁梓韵静静地听着,指尖在茶杯边缘摩挲。牵魂散,果然,月支王室的手段,向来是与这些能控制神志的蛊药脱不开干系的。她想起思洛查到的那些关于落红散的线索,心中冷笑:哈丽玛公主,你这法子确实痛快,可惜,你用错了地方。
“听起来,倒象是一场以命相搏的博弈。”宁梓韵似笑非笑地看着哈丽玛,语气里带着几分漫不经心的试探,“能让公主不惜跨越千山万水来到锦城,甚至不顾大秦与月支之间那点脆弱的平衡,也非要以此作为筹码。公主口中的那位“雄鹰”,想必一定是个威震四方的豪杰了。在大秦人的眼里,能配得上这番描述的,怕是也只有那位正忙于复朝议程的……”
她故意将话引向禾凛,想要看看哈丽玛的真实反应。
然而,哈丽玛听到宁梓韵提到禾凛,眼底却飞快地划过一抹极其复杂的情绪。那不是羞涩,也不是志在必得的爱慕,而是一抹浓重的不屑,甚至是带着一丝淡淡的嫌恶。
“禾凛?”哈丽玛大笑起来,笑声里充满了讽刺,震得席间的宫灯都微微晃动,“他确实很强,甚至强得超出了我月支父王的预料。大典之日震碎金针,血洗何家,这种狠辣果决,确实是个像样的对手。但宁梓韵,你太小看本公主了,也太小看这天下的男人了。你以为我是为了他才留在这冷飕飕的锦城?你以为我费尽心思弄出那些动静,是为了爬上大秦的龙床?”
宁梓韵的指尖猛地一顿,心口的一处象是被什么细小的针尖轻轻扎了一下。
不是禾凛?
如果不为了禾凛,哈丽玛为何要在长乐宫布下那个局?为何要利用何太后的发疯来攻击禾凛最深的恐惧?为何要在那井水里投下落红散?这些动作,每一个都是在针对禾凛最看重的人和事。
“公主的话,我倒有些听不懂了。”宁梓韵微微垂眸,掩盖住眼底那一抹陡然升起的疑虑。她重新提起茶壶,继续给哈丽玛续茶,语调平稳得听不出半分波澜,“既然公主看不上皇上,那又何必在这大年初一的时候,在这宫里闹出这么多动静?总不至于是为了在这百花林里看一场雪吧?”
哈丽玛抿了一口茉莉茶,那股沁人心脾的清香似乎让她彻底放松了警惕。
活灵散生效了。
她看着宁梓韵,眼神变得飘忽而悠远,象是透过这重重半透明的蝉翼纱,看向了遥远的、早已被烽火与控制欲淹没的过去。
“我喜欢的那个人,他才不是禾凛这种只会用暴力和阴沉去征服一切的野兽。”哈丽玛低声说着,语气里竟多了一抹罕见的、近乎病态的柔情,“他比这世间任何一个男人都要优雅,也比任何人都要残忍。他喜欢穿着那一身玄青色的儒衫,坐在那绘满了江山如画的御案后。他不喜欢那些粗俗的刀兵,他更喜欢在深夜里,一个人在那座冷冰冰的寝宫里,守着那株枯萎的、却被他用秘法留住颜色的红芍药。”
玄青色儒衫?御案?枯萎的红芍药?
宁梓韵的心脏剧烈跳动了一下。这几个词,在大秦人的记忆里,或许会联想到某些雅士。但落入宁梓韵的耳中,却象是一道劈开重重迷雾的惊雷,震得她灵魂都在发颤。
大秦尚黑,皇室子弟多穿玄色或赤金。而大周,那位执掌乾坤三年的帝王,最爱的便是那玄青色的常服,那是他伪装温润儒雅最好的皮囊。
“他不爱说话,却能一眼看穿你所有的秘密。”哈丽玛继续呢喃,似乎已经彻底沉浸在了自己的叙述中,丝毫没察觉到宁梓韵那逐渐僵硬的神色,“他喜欢掌控,那种掌控不是让你死,而是让你活得生不如死,却还要跪在他脚边谢恩。他告诉我,他弄丢了一件这辈子最完美的“作品”。他在那座重新修建的、空荡荡的凤仪宫里坐了一夜又一夜,他在等,等那件作品自己走回去,或者,等别人帮他带回去。”
凤仪宫。
宁梓韵此时觉得,这温室里的空气仿佛在一瞬间被抽干了,连那地龙传来的暖意都变得冰冷彻骨。
那股子熟悉的、混合着龙涎香与陈腐气息的味道,仿佛跨越了霄饶镇的战火,再次死死地缠绕在了她的脖颈上。
哈丽玛喜欢的,竟然不是禾凛!
她是月支的公主,在某次边境的会盟,或者是在月支与大周暗中交换情报、商议如何联手对付秦国的某个瞬间,见到了那个坐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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