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蝙蝠侠+正联)韦恩家童养媳: 22、骑士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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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老人家。”阿尔弗雷德为lilith端上浓汤后侍立一侧说。米莎小姑娘的性子确实适合管家一职,只要经过合理的调教她会是个优秀的管家。不过小姑娘现在要做的还是慢慢长大。

    “为什么不在一开始就带她回来?”布鲁斯明白lilith的性子,一旦决定好了没人能改变她的决定。只是只是到底是什么理由让lilith没有在一开始就把那个女孩带回来?

    “米莎对情绪太过敏感,我本来打算让她待在我双胞胎哥哥的养父母那里,知道高中毕业。那儿是个乡下的小镇,民风淳朴。不过米莎比我想象的要心志坚定的多,既然如此来哥谭也就没有什么。”lilith挑了一块看上去最有食欲的胡萝卜放入嘴中细嚼慢咽。

    对情绪太过敏感?布鲁斯想到哥谭小巷中形形色色毫不掩饰的欲望和恶意,明白了lilith对米莎的担忧。心性未定的孩子确实容易被这些负面情绪所影响,这毫无疑问。“你确定?”

    “你在怀疑我的判断力?”lilith挑眉。米莎心中有一条明确的线,这是她带走米莎的时候就有的。而现在,小姑娘的决心足够她坚守这条线,不退让哪怕一步。虽然看上去是个不到十二岁的柔弱小姑娘,但实际上米莎却意外的坚强。“我当初救她的时候可是见识过她的毅力的,布鲁斯,他是个坚强的好姑娘。”

    “我没有不相信。”布鲁斯这么说。

    在见过米莎后,布鲁斯明白了lilith的话。米莎有一双清澈的眼睛,从她的眼中可以看见她坚定不移的信念。遮掩的孩子,确实不用担心她会在哥谭长歪。“当然,一个好姑娘。”布鲁斯肯定了lilith的话。

    “你是布鲁斯·韦恩?lilith喜欢的那个人的?”米莎看着眼前可以称得上英俊帅气的男人,觉得这人确实不错,适合lilith。不过想到眼前这位先生的花边新闻,米莎觉得还是另外那位先生比较好一点,更适合lilith。

    布鲁斯被米莎的话弄的愣了愣,而且小姑娘那认真的样子也让人有些忍俊不禁。“我是布鲁斯·韦恩,莱克特小姐。”

    “你可以叫我米莎。”米莎转头看了眼坐在另一边沙发上专心看书的lilith,转回来低下声音说:“你也喜欢lilith吧?为什么不告诉她还在外面那么花心?”

    “……她值得更好的。”布鲁斯揉了揉小姑娘的头发失笑。果真是对感情敏感,lilith不会带回来一个爱牵红线的小红娘吧?

    “可你对她来说就是最好的呀。”米莎眨了眨眼表示不懂。大人的世界果然不是一般的复杂呢,还是只有lilith和布鲁斯·韦恩的世界才那么复杂?

    布鲁斯摇摇头。“你还小,有些事情没那么简单。”他连自己的未来都无法保证又如何承诺他人未来?况且他的身份一旦暴露,对lilith来说这是天大的危险,无异于天塌了。

    ……米莎表示,这两只的感情要不要这么纠结啊,这种事情不是只要你爱我我也爱你就够了么?这一刻米莎无比想念单细胞脑回路简单的克拉克,克拉克一定不会再这种感情问题上让玛莎伤脑筋的。

    要知道米莎觉得布鲁斯除了花花公子这一点外,在其他方便堪称万能绝世好男人,这已经足够好了,论优秀世界上能比得过的没有几个——有lilith开小灶,米莎对花花公子的能力还是略有了解的。

    而能够比得上的人里面克拉克是兄长完全不用考虑,卢瑟早就被三振出局了而且卢瑟外貌上有个致命的缺陷——他是个光头,另外就是隔壁星城那个同样失踪过的富豪——不过此人比布鲁斯还花花公子还喜欢绿帽子!还有一个和布鲁斯同城的蝙蝠侠,不过此人太过神秘,要是和他谈恋爱首先要找着人。

    “在想什么?”看到米莎小姑娘在自己回答后就陷入思考,布鲁斯再一次觉得这小姑娘确实是来做红娘的吧?

    “我在想比您优秀的男士的情况,不过综合下来有可能获得lilith芳心的大概就只有星城的那个喜欢绿帽子的土豪和哥谭的蝙蝠侠,lilith应该比较偏爱蝙蝠侠,不过……我觉得……”让lilith变心不是很容易。米莎状似天真的说出了自己的想法。自己不爽膈应一下别人也不错。但米莎说完却发现布鲁斯的表情有些古怪。

    “你不觉得……蝙蝠侠的生活太危险了么?”布鲁斯不知道该说小姑娘什么好,不过这个年纪的孩子都是崇拜英雄的,崇拜却不了解。

    “lilith很厉害。”米莎说完握拳自己点点头,表示这话的真实性。

    lilith的小粉丝,布鲁斯看着这孩子气十足的小动作失笑,他什么时候竟学会从一个孩子身上找理由了。他正想再说些什么,蝙蝠波响了起来。布鲁斯眼中风暴暗起,匆匆找了个理由离开前往蝙蝠洞。

    “他晚上一向这么忙?”米莎看向另一边沙发上捧着书的lilith。

    “一直。”lilith回了米莎一个笑容,高深莫测。

    哦,可怜的lilith,米莎眨了眨眼睛。“我去预习功课了。”米莎找了个理由也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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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米莎日记:哥谭多奇葩,这句话是克拉克的女同事来家里做客的时候告诉我的,面上还带着些愤愤不平。克拉克貌似喜欢那个强势的女同事。不过要我说,克拉克喜欢那个女同事没事,但卡尔的性子却不一定和那个女同事合得来。话题转回哥谭,那个女同事虽然人高傲了一些,但不得不说有些事情——特别是挑选形容词上,还是有一些权威性的,奇葩这个词用的无比准确。参观完阿克汉姆诸多钟情于哥谭钟情于蝙蝠侠的孩子们之后,这是我唯一的结论:哥谭多奇葩。另:哥谭还多想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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