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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钢笔文学www.jiugangbi.com提供的《我爱上了我笔下的女主》 第23页(第2/2页)
据古籍记载,一个朝代一旦存在百年,便是被上天认可了。
所以百年后,上天会给建立这个朝代的掌权者降下福祉,令其后嗣拥有与常人不同的血脉。
此血脉献祭一柄名为青冥的神剑,就可开天辟地,令持剑者成仙。
故,为了避免有心之人觊觎,除皇室在位者外,几乎无人知晓这件事。
“倘若有一日骊朝出了什么事,那宣铃只要牺牲掉她那个没有仙骨的孩子祭剑,再叫她那有仙骨的孩子持剑,便可威慑天下,再叫骊朝存续起码百年。”
也可叫宣铃稳坐帝位。
更甚者,宣铃也可自己成仙,只要她剥了自己孩子的仙骨,换到自己身上。
“小殿下若不愿这么做呢?”封思崖担忧。
宣情道:“那就你替她动手。”
封思崖:“……”
封思崖:“好。我知道了。”
她沉默以后,还是答应了宣情。
与此同时,房瓦上,宣铃听见了宣情所有话,面色一沉,重重将掀开的房瓦盖回了原来的位置。
“走。出宫。”宣铃同朝雪道。
第 21 章
宫外长街,随着夜色的渐深,街道上也摆出越来越多的小摊。
摊位上大都是买花灯的,各式各样,琳琅满目,有好些都是青雅从前不曾见过的。
“姑娘买一盏花灯吗?”行至一个小摊前,一名老媪笑盈盈喊住了二人,她手中拿着一盏兔子灯,栩栩如生,甚是可爱。
“在我们盛安,有一个习俗,”老媪见自己吸引了青雅目光,慈祥一笑,徐徐说道:“在灯会那日,买一盏自己最喜欢的花灯,然后寻个高地许愿,就能让神明听见自己的愿望。而且,站得越高许愿,愿望越容易灵验哦。”
老媪将手里的花灯放进青雅手中。
青雅垂眸看手里的小兔子,白滚滚一团,顶着红红的眼睛,红红的耳朵,瞧着简单,却又有许多精细处,体现了做这花灯的那位手艺人技艺之精巧。
“所以姑娘买了我这花灯罢。”老媪浅笑,“买了之后,去前边一条街外的摘星楼。那儿呀,是我们盛安最高的一座楼,每年灯会,都会有好些个人去那儿吃了饭,然后提灯许愿的。”
老媪同青雅说了灯会最热闹的活动,最热闹的地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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