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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钢笔文学www.jiugangbi.com提供的《烂苹果[强取豪夺]》 5、失乐园(第2/2页)
时间,您有任何事都可以告诉我,由我亲自接送您上下学。”
可是她之前明明跟叔叔说好了,他不在家的时候她可以在学校里住的,他自己也同意了。
他现在这是什么意思?
没等她说什么,佣人就带着一排漂亮优雅的女人走到了客厅,林姚觉得这更奇怪了。
莫里森却一点也不惊讶,只是对着佣人点点头,然后转过头对着林姚开口:“林小姐,这些是我初步选出的补习老师,您随意选择,如果都不满意,我会重新为您挑选。”
补习老师,林姚这会儿才终于想起来,那天早饭的时候蔺兆和提过这件事。
蔺兆和决定好的事是改变不了的,林姚松开了手,有些无力:“什么时候上课?”
“上课时间是每天晚饭后的两个小时,结束之后您需要向罗卡先生打电话汇报情况。”
“打电话?每天吗?”
莫里森点头:“是的。”
又是莫里森,又是打电话,无不都说明了一点,那就是蔺兆和仍然不信任她,不信任她真的完全放弃了。
这么一算,属于她自己的时间更是少之又少,更遑论她还要防备蔺兆和发现。
她的心情一下子滑到谷底,莫里森不是不知道她心情不好的原因,但在他的立场上,他不能说别的。
莫里森犹豫片刻,提了个折中的办法:“林小姐,要不然您先去吃早饭,吃完早饭再选。”
林姚抿唇摇头:“不用,你来选就好。”
她本就不上心,选谁都无所谓。
莫里森有些为难,因为老板不是这么嘱咐的,再说等老板问起这件事的时候,他该怎么说,要说林小姐就只是随便选了一个吗?
老板虽然当时不会说什么,但以他的性格,肯定会留个心眼,难说以后会不会发作。
林姚在老板那的地位不一般,他没见过老板对谁这么有耐心过,这两个人,无论惹了谁都不行。
林姚说完就要走,莫里森却稍微向左走了半步,不能算是拦住她,但也足以让她停下脚步:“林小姐,第一位老师是从小在美国长大的华裔,我想她应该会跟您有共同话题,您喜欢这个吗?”
看他的架势,仿佛是她不给一个答案就走不了了,林姚看着他的眼睛,随意点了点头。
莫里森果然没再拦着她了。
林姚心情七上八下。
吃完饭,莫里森果然又跟着她,有他在,赵师傅连说话都拘束了一些。
今天一整天都是满课,林姚被吓得都不敢在教室里学习,只能挑着不点名的课逃课去别的地方学习。
可是她觉得学的不如之前认真。
晚上,她最担心的英语补习课还是如期开始了。
两个小时,说长也不长,可绝对不算短,距离考试越来越近,她的时间也变得紧迫,无论如何,她都是不愿意让出这两个小时来学这些没用的东西的。
尤其,家教老师辅导的不是应试的东西,而是平时更能用到的日常沟通,她不是不明白蔺兆和的良苦用心,他大概是想让她以后在伦敦能过的舒服一些,所以才让老师教她这些。
可是她不想学英语,不想去国外,她只要多学一秒,就仿佛离伦敦更近了一步。
她愈发觉得即将到来的考试更重要了。
“alright,dear,doyouhaveanymorequestions?”
林姚这才从思绪里回神,摇摇头:“no,thanks.”
英文老师点头微笑,跟她说如果有任何问题随时找她,林姚客气地点头,跟着她站了起来,送她到了卧室门口。
现在已经九点半,这已经是她平时要休息的时间了,可是她没有丝毫睡意,满脑子都是浪费的时间,今天白天也没学进去,快要考试了,她这样可不行。
这样下去都不用等叔叔不同意了,反正她自己也考不上去。
想谁就来谁,林姚的电话突兀地叮叮咚咚地响了起来,她吓了一大跳,因为只有叔叔的铃声是不一样的。
手机震动得左右摇晃,林姚硬着头皮拿起来,他都主动给她打电话了,她要是不接就更完蛋了。
林姚拿着手机,脸蛋憋得有点红扑扑的,电话那头却安安静静的,她没忍住先开了口:“叔叔?”
蔺兆和沉沉地应了一声,那声音仿佛是从胸腔里出来的。
“嗯。”
但蔺兆和等了半天也不见她主动开口,他有些恼火,但他决定不跟这小孩计较:“今天学什么了?”
林姚的心跳加速,英文老师讲课的时候她一直都在想别的,两个小时几乎什么都没听进去,她踌躇了一会儿,电话那头就急不可耐地催促她:“说话。”
“就,就是对话什么的,我听不太懂……”
她这话说的极没底气,她不擅长说谎,尤其是在蔺兆和面前说谎,更何况她这句话还藏了点自己的小心思。
太难了,所以别让她学了好不好?
蔺兆和沉默片刻,发出了短促的哼笑声:“听不懂?偷奸耍滑的时候聪明得要命,学点英语就开始听不懂了?”
林姚脑袋僵了一瞬,她以为蔺兆和听懂了她话里的弦外之音,所以在敲打她,但蔺兆和却没那意思,就是说着玩玩而已。
“听话点,好好学,要是我回来了还是听不懂,你就只能待在家里学,哪都不能去,明白吗?”
林姚还能说什么,只能低低地说了句好。
可是蔺兆和似乎还是心情很好的模样,他并不把他的话当作训斥和威胁,因为他说的全是事实,他真的会那么做,而且还是理所当然地做。
不过抛开一切来说,林姚乖巧的模样总会让他心情不错,即使只是听到声音。
旁边的秘书提醒他会议即将开始,蔺兆和又想京北那边估计已经快十点了,这小孩天天睡的早,再多说点估计会影响她睡觉:“行了,你快去睡觉,明天再说。”
明天再说,他们明天还要打电话。
叔叔丝毫没有提她要天天回家的事,也没有提莫里森必须跟着她的事,仿佛这才是正常的,仿佛他做所有的决定就是正确的,不能丝毫动摇,她只能乖乖遵从。
假如她真的跟着蔺兆和去了伦敦生活,那里是他更熟悉、权利更大的地方,他只会变本加厉,只会一如既往不允许她离开他,不允许她做跟他没有关系的事。
但倘若那时他已经结婚了呢?她该用什么身份继续留在他身边?
林姚的心跳得迅速,也许是因为蔺兆和是西方人,也许是他从小生长的环境不同,身边没有人教过他,她知道他根本就没有丝毫的礼义廉耻,真到了那个时候,他只会旁若无人地把她继续留在身边。
他是无所谓,那她呢?她算什么?
她突然觉得一阵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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