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人生物见闻录: 220-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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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人说:“若是后来他们相恋了,那就太狗血了。”

    少凰说:“怎么可能,那是人族,龙虽然看着没我族那般骄傲,但实际上比我族更傲,哪怕是混血种,也不屑于与非神类的生物通婚,更别说相爱了。而且,那只龙女可是楉,混血种王族血裔中百万年来最出色的龙,也是下一任王最有力的候选人之一,这样的龙绝不可能爱上凡人,将凡人给下锅了倒还有可能。算算时间,楉渡天劫化神龙的天劫应该会在近两三千年落下,不过,以她的实力,应不至于渡个劫都那么惨吧?”

    熊猫道:“渡个劫自然不至于那么惨,但渡劫期间是一个很不错的机会。”

    众人秒懂。

    王位最有力的候选人之一,既然是之一,自然不止她一个,肯定还有别的。若是能趁机弄死楉,那无疑是离王位近了一大步。

    我很是无语的说:“有资格角逐王位,想来也是种族内部的天才人物,下这么狠,未免过了。”

    想也知道,楉的潜力必然很大,否则也不可能以混血种的身份成为王位的候选人。这样的一条龙,若是活着,必然能够给种族创造更大的价值。说弄死就弄死,离王位是近了一大步,但对种族的发展必然造成伤害。

    “近在眼前的个人利益与族群未来的利益,脑子正常的人都是选择前者。”阿莯理所当然的说。

    我说:“你这是拐着弯骂人?”

    “没有。”阿莯道:“一个脑子正常的人若是在两者之间选择后者,多半是因为它是金字塔顶端的存在,便如师尊,她会将族群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更多的还是因为她是王,南明是她的责任,也是她的家,更是她所爱。”

    我说:“屁股决定脑子。”

    阿莯颌首。

    君王自然以国族利益为先,但在坐上那个位置之前却是不一定,但这种做法,真的很蠢。

    保住了眼前的一时之利,可种族利益受损,你又能得到多少好处呢?

    古人云,宁为盛世犬,不为乱世人。

    为何?

    不就是因为盛世时,犬过得比乱世人还好吗?

    同理,族群强盛,那么哪怕自己只是一个臣子都绝对比一个衰落族群的王要神气。而且,角逐王位,只要你有足够的实力,该是你的就是你的,跑不掉。就好比少凰,这丫多不靠谱,但她被推翻了吗?没有,因为都打不过她。绝对的实力面前,少凰再不靠谱,她的族人也会自觉的将这家伙给当成定海神针。

    继续艾伦的事。

    艾伦在大仇得报后陷入了深深的迷茫中,很正常,以复仇为一生目标的人在完成了目标后自然就不知道该干什么了。而就是在这个时候,艾伦遇到了一个贵族小姐,贵族小姐似乎对他挺有兴趣的,一来二去,俩人开始了交往,地下交往,只是玩玩。西方血统论很是根深蒂固,贵族不与平民通婚。

    因为迷惘而被美色所惑的艾伦没注意到龙女似笑非笑的眼神,不过他也很快就明白了。

    那个贵族小姐是一只吸血鬼,在艾伦上了餐桌时是龙女赶到救了他,而那个贵族小姐,确切说,是贵族小姐的一家子代替艾伦上了餐桌。

    “没人教过你,越是美丽的东西就越是危险的道理吗?”龙女享用着大餐,同时教导了艾伦一个道理:美丽即危险。

    没人教过,但现在有了,相信经过这么一遭,艾伦对这话时刻铭记于心。

    因为这些惊悚的经历,艾伦对龙女的物种属性愈发好奇,这究竟什么物种?

    艾伦的好奇在另一条龙找上门的时候得到了满足,代价是生命。

    艾伦与龙女生活在同一片屋檐下,身上不免沾染了些龙的味道,也因此,找不到龙女的龙找到了他。

    艾伦对于具体发生了什么事不是很清楚,他只知道,自己死也不肯说出龙女在哪,然后就真的死了。再醒来的时候却发现自己活了,深衣乌发的龙女就在旁边百无聊赖的翻着一卷圣经。

    “有人要杀你。”艾伦赶紧说。

    “已经被轰走了。”龙女说。“多谢你拖延了时间让我做了充足的准备,不然我还真没把握能成功。”

    艾伦莫名的心寒,这话的意思是说,其实这家伙很清楚自己被人给抓了刑讯,但她当没看见,因为需要时间。

    艾伦很想生气,却不知道如何生气,因为自己根本没资格对这个只是披着人皮,实际上不知道是什么物种的不明生物生气。

    龙女也不在意艾伦生气与否,她只是坦诚而已,不屑于欺骗一个凡人。

    再后来,龙女也离开了,这次能有一只找上门来,再呆下去肯定有下一只,她需要换个安全的地方,对自己好,也对这座城邑好。

    龙女走了,但她留下的麻烦却仍在,丫吃了一家子的吸血鬼,但别人不知道,只以为是艾伦做的。

    根据熊猫的检查,艾伦原本应该是死了的,只是楉用自己的力量将他给救活了,并且维持着他的生命,让他看上去和活人差不多,但实际上,他和活人还是有区别的。而被吸血鬼给咬了后,楉留在他体内的力量为了救他对他进行更彻底的改造,于是造就了一只喜欢日光浴的吸血鬼。

    这根本不是熊猫原本以为的是进化或基因变异的原因,毫无研究价值,熊猫的失落之情可想而知。

    好吧,它要是不用遗憾后悔的眼神看我,我会同情它的,而现在,我更想砍死它。

    第227章 第九章血脉·荆山

    你有没有看过书?连着看一个月,一天二十四小时至少二十个小时在对着史料。

    我从未如此深切的体会到一个道理:华夏五千年还真不是说说的,MD,翻遍地球所有国家,绝对不会有哪个国家的史料之丰厚比华夏更变态的。

    单是正史就有二十四史,而野史逸闻以及地方志上下五千年,我恨你。

    反正终于不用翻阅史料的时候我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并且哪怕是正坐在去盗墓的飞机上我也没有任何意见,淡定的紧。

    嗯,盗墓,不过别人盗墓是为了财宝,而我,我也不知自己为了什么,少凰说要去掘一座古代陵墓,找我帮忙,我能拒绝吗?

    显然不能,因为少凰是为了她怀里那枚蛋。

    但,混蛋啊,让我盗墓你好歹也得给个目标啊。

    盗什么墓,墓穴的具体位置什么的,总得给一个吧。

    然而,那只黑鸟什么都没给我,哦,不,还是给了的,给了墓穴的大概范围,也就方圆百里左右,至于墓穴,那一片土地之下的所有陵墓都是我的目标。不确定具体那座陵墓,干脆将所有陵墓都给挖开瞅几眼。少凰这画风真是简单粗暴的令人佩服,前提是她支使的人不是我的话。

    我很想多拉几个人下水的,但一起查了一个月的史料,我能够想到拉下水的对像也都差不多猜到了少凰在找什么,最后除了尘寰这只主动送上门的狼,别的,我一只都没能拉下水。

    我看了看坐在旁边带着眼罩睡觉的尘寰,吐出了两个字:傻瓜。

    没看少凰自己都是在家等消息同时换西藏的相关资料继续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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