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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钢笔文学www.jiugangbi.com提供的《前男友们总在修罗场》 第三十一章(第2/2页)
这是他第一次从对方嘴里不含嫌弃地听到自己的名字——这是不是说明林凌在某些时候,也会偶尔怀念自己?!
叶瑾还没有胡思乱想完,只听黑发少年眸子里溢满了兴奋地扳着手指说:“我还记得以前跟他住在一起的时候,他还很喜欢用手抓肉,说是餐具太麻烦了……”
已经完美得到宫廷贵族礼仪传授的叶瑾:“………………”
——草,黑历史!
林凌如数家珍地接着说:“他那个时候看不懂字,也不懂机甲怎么操纵,我还得一个发音一个发音地教他,宛如养了一个儿子。”
已经非常高大的叶瑾:“…………”
——我.擦,谁要当你蛾子?!我要当你老公!相公!丈夫!夫君!
林凌像是没发现身边的青年反常地沉默,他继续刻意在叶瑾面前揭露他的黑历史:“嗯,还有刚来的时候,他很怕人,硬是要粘着我不放,感觉多了一条小尾巴。”
叶瑾:“…………”
——日,他那是怕林凌被那个叶珩拐走好不好!这家伙傻了唧又没戒心!生气!
林凌本来以为以叶瑾的骄傲程度,听他这么一数落,就算不当场发作也要黑下脸来,可谁知道他用眼角余光偷看了一下,对方英俊的脸上充满了一种可以称之为怀念的情绪?好像还挺乐在其中?
林凌开始觉得,在二狗子的成长过程中,好像出了一丢丢问题,比如从一只狼崽子长成了哈士奇。
而叶瑾则在林凌的数落声中想着——他原来还记得那些过往啊,真好,喜滋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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