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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钢笔文学www.jiugangbi.com提供的《九零亿万美元保姆》 第506章 第 506 章(第2/2页)
朗先生的。
这位约翰?朗现年三十九岁,但看上去只有三十岁出头,他是第二代华裔移民,弃儿,母亲姓名不详,是个白人,父亲是第一代华人移民,只能从“捡”到他的时候外套里的中文信里知道他的身世和出生日期。警察找了人翻译信,这孩子连名字都没有,于是接案的警察为他取名约翰,姓就是“龙”的罗马拼音,因为他是华裔。
儿童福利署将弃儿约翰放进福利系统里,他还算走运,换了两个寄养家庭后便被一对好心夫妇收养;但倒霉的是,刚上高中,养父母车祸身亡,两家亲戚都不愿抚养他,还想把他扫地出门,争夺遗产。
养子约翰大概在这个时候萌发了要当律师的想法。他走运的找到了一位不错的律师,保住了养父母的财产;律师还建议他向法庭申请提前独立,他可以用养父母的遗产支付十六岁到十八岁的生活费,如此便不需要监护人,他不想再进入福利系统了。
法官同意了他的申请。养子约翰还算顺利的度过了少年时期,十八岁成年后很快便去了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法学院是哥伦比亚法学院。
也算是非常励志的人生了。
对于这种在困难的环境里仍然能不懈奋斗的狠人,肯尼思也是很佩服的。律师约翰一心奔事业,五年前进了ac,是个工作狂,ac领导层十分看好他,要是他肯一直做下去,十年内当上首席律师简直就是必然的事情。所以他们指派律师约翰当张文雅的指导律师,是绝对的尊重且重视。
肯尼思听过中国人说“混血出美人”,当时他脑子里只想着他和张文雅以后的孩子一定是个漂亮娃娃,直到他见到这位跟他同名的华裔混血,才意识到混血儿可以有多漂亮――而张文雅居然一个字都没有提过朗先生是个俊美男人,好像有哪里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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