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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钢笔文学www.jiugangbi.com提供的《上门儿婿》 8、多了个表弟(第1/2页)
李林氏当初对王满昌也是很喜欢的,王满昌可是唯一一个向他儿子提亲的人。但谁知道这王满昌这么不是东西,定亲不过一个月,就又把亲给退了。这些年来李林氏每次想起王满昌就要开骂,然而,这次听说王满昌来了,心下却是一跳。
他家小俊好不容易又找了个未婚夫,这王满昌来了,若是让袁夕知道小俊定被退过亲,还抢过亲的事,会不会嫌弃他家小俊啊!李林氏一想到袁夕可能会因为王满昌而不娶李俊,心下就十分忐忑,对王满昌也充满了怨恨。
“这个王满昌,还来我们家干什么?!害了我们小俊一次不够,难道还想害第二次!”李林氏气道,拿着把扫帚与张氏一同出了门,想把那王满昌赶走。
那王满昌已经在李家门外徘徊了许久,见李林氏拿着扫帚出来,面色便是一僵。
李林氏二话不说,便拿着扫帚赶人,王满昌也自知理亏,没等李林氏的扫帚扫过来,便灰溜溜的扭头走了。
虽然赶走了王满昌,但李林氏却没有放下心来,心想等下还是打听打听那王满昌到底为什么回来的好。
李林氏这边担心王满昌坏了李俊的婚事,李俊却不知道王满昌来找他了。
袁夕自从决定要留在这古代,做出一番成就之后,就开始想自己要怎么赚钱。
他又问了李俊这个世界的很多事,李俊跟着镖局去过很多地方,也就比李林氏知道的更多。甚至连某些边关沿海的事都知道一些,于是袁夕便知道了更多有关这个世界的信息。
李俊并不是话多的人,不过却很有耐心。袁夕一脸好奇宝宝的模样问他问题,他也回答的很详细。
袁夕问这个世界的事,一是为了了解这个世界,二却是为了想自己要靠什么发家。
等问了李俊很多事之后,他就想到了一个买卖。那就是---做凉皮。
这凉皮只能赚些小钱,不过没办法,虽然很多穿越小说里的主角是靠造玻璃什么的发家的。但他压根没有这种技术,虽然平时会修个电灯,电脑,电冰箱什么的,甚至还会改装发电机。但这些技术在这个古代完全没有用武之地。
其实他上学的时候学习成绩很好,后来在军队的四年和在社会上的这两年也不停的在吸收各种知识,事会很物理,化学技术的。比如他会做最简单的电堆发电,但问题是不知道这个世界有没有出现提纯过的锌。所以想来想去,他能用在这个古代赚钱的技术,竟然只有做凉皮了。
这个世界是没有凉皮的,起码李俊走南闯北的,就从没见过类似凉皮的东西。
而袁夕会做凉皮,是因为他二叔家就是做凉皮的,因为家住的离二叔家近,所以小时候也是在二叔家帮忙做过凉皮的,时间久了,自己也就学会了。
而且,现在正好快到夏天了,正是做凉皮的好时节。
于是,吃过午饭,他就对李俊说要去县城买些东西。
他要去县城,李俊自然是要一起去的。于是,到了下午,张家村下地干活的农人们就看到李俊和一个年轻后生一起往县城的方向去了。
“跟李俊一起的那人到底是谁?”一个正在收玉米的中年哥儿问道。
“不会是李俊的相好的吧,两个人早上就一起出门了。”另一个人道。
“我看有可能,你们看这些年有谁跟李俊这么好过?”
李俊其实并没有对张家村的人们做过什么,张家村的人们与他也没有什么矛盾。毕竟也不是谁都像李家村的那些人那样爱欺负人家人丁单薄的,而且就连李家村,也不是所有人都欺负过李俊家的。李家村也有些人跟李俊家没什么来往。而这张家村因为李俊恶名在外,就更不敢欺负他了。所以张家村的人们与李俊家倒是相安无事了好多年。
不过,李俊不常在家,名声又不怎么好,张家村的人与他也就没多少来往。李俊除了几户关系较好的邻居,竟是连农村里人的脸都认不完。
现在这张家村的人们竟有人与李俊一起进进出出的,就都觉得很是稀罕。
“那可不一定,你们看他们俩现在好好的,却没看见早上李俊追那后生的时候,模样可吓人了,就像是追债似的。”
“人家那是闹着玩儿的,这村里的年轻孩子打打闹闹的,越打感情越好,你没看见那后生满脸笑容,显然对李俊很满意吗?”
几个人想起袁夕对李俊的态度,觉得也是。
他们可都看到了,那后生刚才路过的时候,一双眼睛总是在看李俊,那模样分明就是看上了李俊。真没想到那后生长的斯斯文文的,竟然喜欢李俊这样彪悍的哥儿。
袁夕的确总是在看李俊,李俊长的太好看了,虽然不符合这个世界的审美,但是太符合他的审美了。而且李俊都已经是他的男朋友了,他当然可以光明正大的看。
他不光要看,他还想牵李俊的手呢!
刚才在人多的地方,他怕村里人说闲话,就没有牵,现在到了没人的地方,他就慢慢靠近李俊,拉住了李俊的手。
李俊脸红了起来,却没有挣开。于是,袁夕便美滋滋的拉着大帅哥的手了。
“小俊,你看那里有花,我去摘几朵。”袁夕看到路边不远处有一丛黄色的小菊花,便拉着李俊去摘了几朵。
这几朵小菊花开的很好,袁夕突然有种冲动,想要把它们戴到李俊的头发上。
“小俊,我给你戴上。”袁夕对李俊道。
李俊虽是个哥儿,却没戴过花,他不喜欢戴,也觉得自己戴上一定不好看。不过,看着袁夕期盼的眼光,却点了点头。
于是,袁夕便将那几朵小菊花插在了李俊的耳边。
说真的,李俊虽然长的阳刚,但颜值高,戴花也挺好看的。袁夕都不想给他摘下来了。
“小俊,你真好看。”袁夕不由道。
李俊俊脸又红了红,他知道自己若是个男人,相貌还是很不错的。但他是个哥儿,长成这样一点都不娇嫩美丽的模样,看在别人眼里,却是不好看,甚至怪异的。但他相信袁夕说他好看是出于真心,从袁夕看他的第一眼就知道了。
其实,他觉得袁夕长得才好看,袁夕长的白白嫩嫩的,身材修长,五官精致俊俏,看起来比县城里大户人家养出来的千金哥儿还好看。
李俊觉得袁夕好看,于是也摘了一朵小菊花,插在了袁夕头上。只是他不如袁夕会戴花,竟然插在了袁夕的头顶,袁夕顶着一朵小菊花,模样看起来颇有些滑稽。
袁夕……你高兴就好。
两人走的并不慢,但也走了一个多小时才到县城。
这县城并不多繁华,但卖的东西也不少。街道两旁有很多商铺,也有一些商铺因为经营不下去而不干的。袁夕跑了一圈,最后找到了十几家想要转让的店铺。
李俊白天在镖局上班,对这县城哪里繁华哪里僻静很是了解,有了他提供的信息,袁夕很快就找到了想租的店铺。
这间店铺也是卖饭的,面积很大,也很深,三间门面,里面足有十五米深。店门口贴着一张纸,袁夕看了看,发现这里的字是繁体的,而他竟然大部分都不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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