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儿婿: 6、英雄救美?

您现在阅读的是旧钢笔文学www.jiugangbi.com提供的《上门儿婿》 6、英雄救美?(第2/3页)

想干的事了,我告诉你,想逼我跟你结婚……也没门儿,你还是……去找别人吧……”

    ………

    袁夕等了一会儿,也没听见李俊回话,于是往后看了一眼。却看到李俊已经停下了。

    卧槽!大兄弟你总算停下了!袁夕此时已经累的不行,见他停下,也赶紧停下歇歇。

    “呼呼……累死我了。”袁夕拉起自己的衣服给自己扇风,一边警惕的注意着李俊,怕他突然又来追自己。

    然而,李俊并没有继续追他。

    袁夕看见他低着头,远远的看不清他的表情。

    过了一会儿,他竟然转身往回走了。

    袁夕一愣,他怎么往回走了?难道是放弃了么?

    李俊放弃了,他松了口气,但是又不可避免的有些失落。

    他长这么大,还没被这样帅的帅哥追过呢!呃……虽然追的方式有些与众不同。

    而且,像李俊这样合他胃口的大帅哥,他很可能以后再也遇不到了。就这样错过了,真是太可惜了。

    看着李俊那默默走远的背影,袁夕心中五味杂陈。

    李俊的背影看起来很是落寞,走着走着,肩膀竟然还还抖了一下。

    肩膀抖了一下,等等,他不会是哭了吧。

    想到李俊会哭,袁夕道心里竟然产生了一丝不忍!

    搞什么,要走就干脆潇洒的走,露出这样落寞难过的背影,一点都不帅气!

    袁夕看着他的背影,心里有些不舍,但他是穿越来的,对这个世界没有多少认同感。也许将来有一天,他还会穿越回去。既然他不打算留在这里,还是不要给人家希望了。

    不然,万一将来有一天他走了,不是更对不起人家吗?

    想到这里,袁夕不在看李俊,而是往李俊相反的方向走去。

    两人这一路你追我赶的跑了很远,袁夕这才发现,他们竟然已经顺着官道跑到了县城门口。

    只见不远处横卧着一道城墙,城门口的匾额上写着三个大字---昌平县。

    来来往往的农民小贩挑着担子,背着包袱,在城门口进进出出。几个衙役打扮的人站在城门口,无聊的打着哈欠,那站姿,真是一点儿当兵的样子都没有。

    袁夕不满地看着那几个衙役没精打采的样子,这种站没站像的士兵,在部队里一天至少要被教官罚三次。

    不过,他并没有将这种不满表现在脸上。也没有进城,而是被城门口那个卖包子的小摊吸引住了。

    早上没吃东西,还跑了那么久,他现在才发现自己的肚子很饿很饿。

    他把自己身上带的东西盘算了一下,最后决定把那不锈钢指甲剪卖了,换点钱生活。

    袁夕对古代也是有些了解的,古代应该没有不锈钢,像指甲剪这样精巧的不锈钢器具,更应该是独此一份,应该能卖个好价钱。

    打定了主意,袁夕不再盯着那卖包子的小摊,转头向城门走去。

    那两个打着哈欠的守城士兵看到他那异于常人的打扮,和一头短短的头发。皱了皱眉,便上前拦住了他。

    “你是哪里人?怎么这身打扮?头发还这么短?”一个略胖的守城士兵挡在他面前问。

    袁夕心里已经想好了说辞,便道:“二位大哥,我叫袁夕,家住在张家村。我小时候算命的说我十八岁之前命里有劫,只有依靠佛祖庇佑才能化解灾厄。于是我爹便把我送进了金莲寺里进修,今年我刚满18岁生日,就还俗回家来了。只是刚还俗不久,头发还没长长,所以才是这个模样。至于我身上的这身衣服,是我在山上自己琢磨着做出来的。”

    好在他身上穿的是比较普通的衬衫加黑裤子,不是那种稀奇古怪的奇装异服。

    他长得白白净净的,看起来嫩的很。说18岁,那两个守门士兵也没有怀疑。听他在金莲寺出家过,倒是对他高看了一眼,没怎么难为他,便放他进城了。

    他进城后,就开始找能买他指甲剪的买家。

    这个县城并不怎么繁华,街道两旁开着一些店铺,但看起来大都比较破旧,卫生状况也令人担忧。街上来来往往的行人并不多,穿着也并不怎么干净整齐。看起来都不像是太有钱的。

    周围的路人经过他时,看向他的目光都像是在看什么稀罕事物似的。就算袁夕向来脸皮比较厚,被看多了也不由有些不好意思。

    向人打听了城里最繁华的酒楼,当铺在哪里,他就朝着最近的一家当铺走去。

    袁夕还是第一次进古代的当铺,这挡铺的柜台是用木栅栏封闭起来的,只留了一个一尺高的洞。跟电视剧里演的那些古代当铺差不多。

    当铺的伙计见他进来,便面带微笑的问:“客官,你想当什么?”

    袁夕一脸高深莫测,道:“你们老板在吗?我要当的这东西是个稀罕货,整个大渊朝只此一份,是我师父给我的。价格可不便宜。”

    那伙计闻言一愣,道:“客官您稍等,我去找我们老板过来。”

    他说完就转身进了里间,过了不一会儿,就领着一个白白胖胖,穿着丝绸的中年男人出来了。

    那中年人面上笑眯眯的,眼睛里却透着精光。上下打量了一番袁夕,道:“我就是这里的掌柜的,小兄弟,你要当什么?”

    袁夕点头,将口袋里的指甲剪拿出来,让掌柜的仔细看看,道:“这个东西的材质很不一般,叫做不锈钢,十分坚硬,比精铁还要坚固很多。却永远不会生锈,表面光滑可鉴,水火不侵。且这件东西精致小巧,制作工艺十分复杂,没有特殊的工具做不出来。当年我师父从西洋将它带回来,已经用了很久,却仍然如新做的一般。师父仙逝后,就将它给了我,我对这件东西十分喜欢,时常带在身上,但是如今我也到了该娶哥儿的年纪了,家里没房子,又拿不出彩礼,只好把这东西拿出来卖了。也好在县城里买个院子,再娶个哥儿。”

    那掌柜仔细的观看了那指甲剪一番,发现这东西的材质,他竟然从没见过。有点像银,又不是银,却比银还要光滑,且非常的精致小巧,上面的花纹纹路精致繁复,单就这个鬼斧神工的做工,就不是寻常人能做出来的。

    不过这东西的造型很是奇怪,漂亮是漂亮,却不像是用来观赏的。

    袁夕又把指甲剪的盖子打开,一只手捏着指甲剪,放在另一只手的食指指甲边,道:“这东西的用途是剪指甲,你看着两个小刀,可锋利了。”

    他说着,便开始用指甲剪剪指甲。

    这把指甲剪是他花了八十块钱买的,在指甲剪里也不算便宜了。质量那是钢钢的,拿在手里就显得挺有分量,剪指甲那是剪的相当好用。

    他剪完了一只手指的指甲,便对掌柜的说:“掌柜的,你也来试试。”

    掌柜的在旁边看着,觉得这东西很是新奇。他见识的东西也不算少了,却从未见过这样的东西。

    这个朝代的人们剪指甲都是用剪刀,讲究的人家也只是用小一些的剪刀。像这种专门用来剪指甲的剪刀,是从未出现过的。

    不得不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旧钢笔文学】 努力为你分享更多好看的小说旧钢笔文学

设置

字体样式
字体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