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日微疯: 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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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快了,再深入十米一定出水。不信也得信,不然怎么办呢?青河湾都见底了。

    枪支长短各带了一支,双肩包里装好刀斧匕首,吃完早饭我跟着三队一起出门。我妈以为我随队去打丧尸,其实一出门我就把王连山郭阳和陈硕从面包车上赶了下去。

    “你们今天委屈一下,挤挤皮卡车斗吧,这辆我开走了。”

    郭阳跑去皮卡车那儿跟高晨报告,他立刻下车拦住了我:“你一个人去?不行。”

    “没事,我上小江山,那儿丧尸不多,去看看能不能打到野鸡野兔子什么的。”

    他从车窗伸手进来按住方向盘:“绝对不能单兵行动,我们和你一起去。”

    “我只是去转转,开车去开车回,有危险我会跑的,你们干你们的去,我一个人应付得来。”

    他往里探身,把手移到点火锁:“我拔钥匙了?”

    我哭笑不得:“你这干什么呀真是,找动物不一定能找到的,一队人耽误一天的事何必呢?”

    “临出门程阿姨才交待过我,说把你交给我了,让我看着你。你和三队一起出来的,不能擅自行动。”

    他的脑袋离我非常近,说话微微侧头,呼吸几乎要喷到我脸上。我突然心跳加速,口舌生津,紧紧抵着靠背,仰下巴看车顶:“行行,快快,那一起吧。”

    不是我想这么快妥协,实在是我怕他再死心眼一会儿,就能闻到我身上淡淡的馊味了。

    话说我怎么闻不到他身上的馊味呢?味儿是有的,可我不知那是什么味儿,如果必须要冠以名号的话,那就是男人味儿噢我的上帝呀,哪里来的男人味儿,一定是这该死的荷尔蒙爆炸,蒙蔽了我的嗅觉。

    还有我妈,什么把我交给他了,这话能随便说的吗?多容易让人误会啊

    被赶下车的三人重新上车,郭阳坐在副驾驶歪头多看了我两眼:“齐姐,你脸咋这么红呢?”

    我觉得自己听到了天方夜谭,自小到大我无论尴尬,羞愧,醉酒,甚至心动,从来没脸红过。情绪是有,但生理上反应不出来,我就是个不会脸红的女人,这是基因遗传。

    “脸红吗?”

    “红。”

    扒下镜子看了一眼,我吓一哆嗦,真的红。不但脸蛋红,眼皮也红,耳朵也红,和韩波喝醉酒变身红脸大汉的形象一模一样。伸手摸了摸,还烫。

    真是见鬼了!我故作镇定道:“热的。”天儿多热啊,脸红可不就是热的嘛。

    王连山在后座莫名其妙地嘿嘿笑了两声,我敏感地回头:“你笑什么?”

    他指着靠背道:“这些人坐车也真不老实,椅背都蹬出洞来了。”说着又笑了两声。

    我听着那笑声总觉得深意无限,白他一眼,他还一脸无辜:“怎么了?”

    我哪知道怎么了,我就是做贼心虚吧。可是我做了什么贼?心又虚什么?小心脏噗噔噗噔地跳,方向盘都有点握不结实了。

    小江山位于市西郊,不高但是占地挺广,青河从它脚下流过。军分区仓库所在的北山很少有人踏足,南山却算是一个市民休闲健身的好去处。山顶树繁林密,而半山腰上则有农家乐,有采石场,有战争年代留下的炮所遗址,树木被砍伐得较多,看起来就像一个穿着绿背心光着下半身的胖子蹲在青河之畔。

    在山上整整呆了一天,丧尸的确不多,农家乐和炮所那儿有几只,再往高处走就没了它们的踪迹。我们从山南翻到山北,专挑没路的山体攀爬,不放过任何一棵疑似有鸟窝的树,有不明排泄物的洞口。在干涸的山涧里寻找,翻开带着枯苔的石头,草丛,灌木丛,甚至摸进了石场废弃的坑洞。全部收获就是七八只四脚蛇,十几只蚂蚱和一只死在洞里的蝙蝠尸体。

    站在洞口,我泄气地看着天上五点来钟还威力不减的太阳,对高晨道:“你带他们先回去,我和老王小郭再等一会儿,等太阳下山没那么热了,小动物说不定会出来觅食。”

    并没规定外勤小队要统一服装,但自从我们弄来了大批警备制服,男士们都对特战服情有独钟。皮靴一穿,腰带一扎,小枪一别,再丑的人都显现三分飒爽之气,更别提像高晨这种长相“还行”的了。

    肩平背直,蜂腰长腿,藏青色的制服穿在他身上格外好看,尤其是站在穿着同样衣服的老王身边,一个难掩军人风姿英气勃勃,一个一看就是社畜中的佼佼者,放面镜子在他俩跟前,老王立马就会受到伤害。

    “让海潮海浪回去报个平安吧,我们一起等。”他袖子挽到肘部,露出精瘦且修长的小臂,右手提着一把统配西瓜刀,手腕处绷起一条青筋。

    我看着那条又直又长又青的筋,心中啧啧,怎么会有人连筋都长得这么好看?怪不得以前网络上流行一句话叫帅哥都上交国家了,网民诚不欺我。天下不乱,我这平头小百姓哪有机会近距离接触这样优秀的男人。

    “爱风,爱风。”他伸手在我眼前晃一下:“想什么呢?”

    “啊?”我回神,忙问:“你说什么?”

    “我说让海潮海浪回去报信,以免程阿姨着急,其他人留下一起等。你说的有道理,日落后,温度降至零下前,是动物觅食的最佳时机,我们分组在几个做过记号的洞口进行蹲守,抓活的的几率还是很大的。”

    “嗯。”我眼不眨地看着他的脸,“那那我俩一组?”

    能找到野物当然好,找不到也不用生出心理负担,这是大自然骤变造成的,渺小的人类力所不及。所以在走街串巷杀丧尸、深入各种环境复杂的建筑里找物资、累死累活挖土填包堵路的日常里,干上一天这样的活儿简直就是休假郊游。

    想想夕阳西下之时,我俩并肩埋伏在某兽洞口,送走白昼最后一道炽热霞光,迎来寒夜前的第一缕凉风,山野寂静,呼吸可闻倒也是一段美好时光。

    “好,那我先出去分一下组。”

    高晨爽快答应,出了坑洞,我心里喜滋滋的,王连山在一边突然又莫名其妙地嘿嘿笑了两声。我眼珠子缓缓移了过去:“你又笑什么?”

    他上下左右找了一圈,指着地上的蝙蝠尸体道:“你看这蝙蝠死的,四爪朝天的,多好笑。”

    “不好笑。”我凉凉地看着他,“老王你今天很古怪啊,有什么话就直说,别哼哼哈哈的,听得我浑身不舒坦。”

    他乐呵呵地道:“没什么,就是看齐大夫你和高队长处得挺好,不像跟着余队长的时候,说不了几句话就要吵吵扒火闹点别扭。这人的性格啊真是不一样,高队长还是比较温柔的。”

    听他提到余中简,我那点喜滋滋的感觉忽然间就消失得无影无踪,瞬间又想起余瑜那副阴戾的样子,胸口有些堵得慌。如果余瑜隐忍功夫修炼到位,羞辱不再能刺激他犯病的话,那余中简还有回来的希望吗?

    老王又道:“余队长要不是出了事,怕是请你你也不回咱们三队了,对吧?”

    我郁郁不爽:“我想去哪队就去哪队,还要他请?他也没出什么事,总有一天会回来的。”

    老王叹口气:“但愿如此,余队长厉害啊,有他在心里都踏实多了。”

    又多一个余中简的拥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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