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不言: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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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俞思:【你室友也不是正宗中国人。】

    温榆:【哇你说得好有道理。】

    温榆:【但是纪让礼是不一样的/躺平】

    他没有办法对俞思具体解释,因为还在向俞思营造他自来到这里一切都很顺利的假象,所以他也没办法详尽告知俞思纪让礼这个人究竟有多好。

    尽管他真的很想,真的真的,很想。

    俞思换了一个和上次不一样的国际快递,送达时间快了整整一天,宿舍冰箱被塞得满满当当,甚至连纪让礼的水都放不下了。

    不过这样的苦恼并没有持续很久,眼见此等盛景的纪让礼第二天就弄了个小冰箱回来,水一次只往里面放三瓶,剩下的空间都给温榆。

    在温榆忙着做饭的时候,纪让礼也曾数次尝试帮他,可惜越帮越忙,最后果断放弃。

    厨房的忙虽然帮不上,但不妨碍在别的地方花心思。

    自从发现温榆喜欢甜品,纪让礼时常给他带。

    有时候是从派对上打包,有时候是回去时从沿途路过的甜品店购买,大多是葡萄味,偶尔没了才换提子。

    温榆一开始还有点不好意思,后来吃得多了竟然也习惯了,时不时还会主动给纪让礼发消息,让他顺便给自己带一杯热奶茶,或者想尝蛋糕新口味。

    但绝不包括习惯纪让礼某天晚上给他带回来一只超大玩偶熊。

    是真的很大,有半个纪让礼那么高,黑眼睛,深棕色鼻头,一身棕色小卷毛,没穿衣服,脖子上打着很漂亮的英伦风红格领结。

    温榆看傻眼,张着嘴都不会说话了。

    纪让礼把熊塞进他怀里,他下意识抱住,人都快被毛茸茸埋了,手感特别好,大小熊软得不行,抱起来很舒服很舒服。

    忍不住把脸埋进去深吸一口气,香的,接着从熊脑袋旁边探出圆溜锃亮一双眼睛:“是送给我的吗?”

    纪让礼很酷地两手插兜:“不是。”

    温榆笑容一收:“啊?那你还给我抱?”

    纪让礼:“那你还问。”

    温榆眨眨眼睛,又笑起来,把熊抱更紧:“你就是送我的。”

    纪让礼换了鞋要回房间换衣服了,温榆踩着拖鞋啪嗒啪嗒跟着他:“谢谢,我很喜欢,不过是怎么忽然想到送我这个?”

    “陪莫里茨给他女朋友挑礼物,看见就顺手买了。”

    纪让礼走到房间门口,回头看他和小熊如出一辙的傻样,总结点评:“很幼稚,确实适合你。”

    说完进去了,反手关门的力气不大,导致门也没关严,还剩下一条虚虚的缝隙,进去都不用拉门把。

    但温榆是君子,很自觉地在门口就停下了,喜滋滋端详着自己意外得到的礼物。

    爱不释手抱了很久才抱回房间放在床上,吃了晚饭回房间,他把熊放在床的外侧,自己爬进里侧。

    躺下后不久摸到熊后颈的标签,凑近仔细看,是一串陌生的英文,不出意外应该是玩偶品牌名。

    温榆打开手机,在搜索栏输入这串英文,将要点下搜索时又犹豫起来,最后默默将手机塞回枕头底下。

    还是不查了吧。

    他悻悻地想,感觉查了就没办法这么心安理得抱着睡觉了,做人偶尔也要相信一点直觉。

    从后面抱住小熊,握着小熊圆润的两只手,曲起一条腿压在小熊身上,舒舒服服闭上眼睛——

    忽地睁开。

    这个姿势怎么……

    所以纪让礼当时也和他现在的想法一样,觉得这样抱着很舒服吗?

    可是他又不是小熊。

    他没这么软,没这么毛茸茸。

    对了,纪让礼之前还嫌他瘦……

    对什么?

    不对不对。

    睡着觉想这些奇奇怪怪的做什么呢。

    察觉耳朵有隐隐发烫的迹象,他立刻放开熊翻身背对,把被子拉到下巴重新闭眼。

    半分钟,一分钟,两分钟,两分半。

    没撑过三分钟,他就默默转了回来,双眼紧闭再次手脚并用抱住小熊。

    没关系的,没关系的,这只是一只小熊。

    而且它又没有成精。

    ……更奇怪了,他为什么要说“它又”?

    ***

    经过无数次动之以情死皮赖脸,最后顶着纪让礼的死亡注视勇敢舞到温榆面前的莫里茨终于获得一次蹭饭权,成了温榆和纪让礼宿舍的第一位客人。

    纪让礼:“没有下一次。”

    莫里茨:“我听温的,你又没有话语权。”

    纪让礼:“……说话注意点,别提让他不高兴的东西。”

    莫里茨:“放心,我情商很高。”

    纪让礼:“吃完就快点走,别一直——”

    “你们聊完了吗?”

    厨房门被拉开,温榆探出半颗脑袋,不好意思使唤客人,便看向纪让礼:“可不可以去帮我买一瓶可乐?”

    纪让礼应下温榆,下楼前警告地瞥一眼莫里茨,后者当看不见,吹着口哨抱着手开始在客厅闲逛。

    莫里茨喜欢吃甜口菜系,这是温榆从纪让礼那里听说的,所以他决定除了火锅,额外再做一遍可乐话梅排骨,加一道红烧肉。

    可乐还没到,那就先做红烧肉。

    先把大块的五花肉放在干锅里烫皮,去了腥味后小刀刮干净,冷水下锅,放葱姜黄酒煮过捞出,温水冲洗。

    改刀切成大小匀整的方块,锅里喷一层油后放入五花肉慢煎,待四面金黄后盛出。

    煎香的味道从厨房飘到客厅,莫里茨闻着味过来,惊叹:“太香了!这就是正经中国美食吗?难怪席勒总是嫌弃我带他去的中餐厅难吃,这已经可以吃了吗?温,我可以尝一块吗?”

    温榆哭笑不得:“不能莫里茨,这只是半成品,还没有做完。”

    他在莫里茨兴致勃勃的围观下往油锅里倒入冰糖,小火煎至枣红色并冒出小泡,放肉翻炒上色,加入黄酒去腥增香。

    接着依次加入生抽老抽,醋,继续翻炒,加入提前备好的香料,再倒入没过肉的开水,小火稍加慢炖后捞出香料。

    最后加盐开大火收浓酱汁,最后装盘,在表面撒上一点桂花增香点缀,一道红烧肉制作完成。

    莫里茨已经合不拢嘴巴了:“不可置信,是真实存在的吗?什么神奇的东方料理魔法!”

    过足的情绪价值让温榆一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虽然对莫里茨已经不陌生了,但没有纪让礼在,他还是很局促:“其实时间不大够,火也不方便……你要先尝一块吗?想用筷子还是叉子?”

    “筷子,我用筷子就好。”

    莫里茨接过温榆递来的筷子,挑了最上面一块肉加起来,整个放进嘴里,才嚼两口便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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