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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钢笔文学www.jiugangbi.com提供的《被阴湿主角缠上后》 60-70(第6/16页)
仰起头,伸手钳住对方。两人双目对视,他认真地劝对方想来直接说,不必这样。
说完,他迅速挺身,在程霄泽身上落下一吻。
上方那人喉结滚动,眼神晦暗不明。
“再来。”那人哑声道。
他故意瞥过头去,没有回应。耳边传来叹息,他不住回头,却看到程霄泽眼眶泛红,泪珠挂在眼尾。
彻底装不下去,他正想要出言安慰。却见那人神色恢复如常,嘴角缀着笑容。
被耍了。
抓住长发泄愤,他手却不敢使劲。还没来得及控诉对方欺骗,转头就被人压在怀中。
舌头顺着唇隙划过,呼吸被全然掌控,彻底丧失在攻势之中。
直到耳边响起鸣笛声,他才惊醒。
猛地弹起,他慌乱地抹去嘴角的银丝。他扭头不肯看那人,脸颊却不争气地烧得通红。
没想到那人不善罢甘休,竟开始用些下作手段。
不仅摇着他肩膀,说话黏黏糊糊,还没骨头似地赖在他身上,让他不能脱身。
简直无耻!
他在心里控诉道。
咬住舌尖,他才勉强不让自己沦陷在糖衣炮弹中。
发丝挠过颈间,程霄泽紧贴着他。睫毛扫过他,像是把小刷子,挠得他心痒。
完蛋,他绝望地想,还是沦陷了。
别人是吃一堑长一智,他倒好,是吃一堑,再吃一堑。
只要这张脸还在,他这堑就算是吃到撑,也长不了那一智。
他牵起程霄泽,吻过手背。耳边响起轻笑声,他偏过头,余光却不自觉看向那方。
目光却在触及到某处时,瞬间呆滞。
那是……他愕然看向程霄泽的手腕,一颗红痣——和梦里的男孩,那位被“他”抹除的竹马,一模一样的红痣。
幸好此刻程霄泽俯身搭在他肩上,没瞧见他此刻的神情。
想必是难看到极点,他怔愣地想。
身上那人兴奋极了,像个孩子般在他耳边絮絮叨叨,诉说着爱意。
他扯起笑容,回应道:“我也是。”
“什么时候能去见我爸妈?”程霄泽抓住他肩膀,询问道。
想起先前的种种巧合,他点头应下。掌心不断收紧,他听见自己回答道:“那就明天吧。”
气氛变得古怪,程霄泽却恍若未闻。视线扫过两人,程霄泽笑容愈发娇艳,唇瓣像是被鲜血浸透,红得妖冶。
差点维持不住表情,他只得装作紧张,顺势垂头掩盖。
车内一片寂静,只有紫色表盘上不断闪烁着红点。
·
大门迅速打开,程家老宅就这样映入眼帘。和江家老宅不同,程霄泽家里倒是相当热闹。
看到许久未见的程笙,他眉头挑起,做下定论。
程父程母见到他,十分热情,拉着他问东问西,没有半分架子。
即便如此,他心里却生不起半分亲近。凭借本能,他觉得二人没那么喜欢他。
明明是面对他和程霄泽,话题却总是扯到家庭隐私上。作为外人,他自然需要避嫌。
这种行为,几乎明摆着让他离开。
随便寻个借口,他迅速离开。
下楼梯时,倒是碰见意外之人。
程笙此刻正打着电话。她倚靠在栏杆上,姿态慵懒,看起来对此事毫不关心。
看见他,程笙挥手招呼,颔首示意房内情况。
“别介意,他们就是这样。”她挂断电话,安慰道。
她语气平静,补充道:“他们爱屋及乌,看在程霄泽的份上,不会怎么样。”
说着,她低下头,自嘲地笑了笑。
看到她这副样子,他无端想起一道传言:程氏向来古板,几年前却毫无征兆地宣布程笙为继承人。
对此,众说纷纭。许多人都默认,程笙是使用手段谋害弟弟,才逼得父母不得不如此。
在相处前,他也这样猜测过,但很快就被他否定。
如果真如他所想,那句不明不白的话,就解释得通了。
许是他目光过于刺眼,程笙侧目,挑眉道:“说起来,江总您当初还那般不情愿,现在……”
视线戏谑地扫过,他都有些不好意思。
他别开头,选择略过这个话题。转而正色道,开始询问程笙有没有兴趣参加项目。
面对疑问,他提出江氏需要材料来生产新型电池。而程氏,恰好能满足条件。
两人就这样聊起来,十分投入。甚至程霄泽出现在他身后,都没有发现。
还是程霄泽出声呼唤,他才回过神来。
约好待会再聊,他回到书房,和程父程母单独见面。
背后总有道目光如影随形,待他转头,却是空无一人。
也许是错觉,他推开书房大门,没有丝毫胆怯。
程父程母看见他,两人脸上俱是无奈。程母拉起他的手,说起往事。
在谈话中,程霄泽的童年逐渐清晰——难伺候,死脑筋,不听劝。
“撞了南墙也不会回头。”程母感叹道。
“小时候带回来朵莲花。为了养好它,跟在园丁后面学了三个月,弄得灰头土脸也不在乎。”
“可是,”程母叹了口气,“无根的莲花,怎么养得活呢?”
听到这个,脑海中突然浮现出那道身影。小男孩把莲花紧紧地握在掌心,向他承诺会照顾好它。
指尖猛然颤抖,他俯身向前,急切地追问道:“然后呢?”
“失败了。他当时眼眶都红了,愣是没掉半滴眼泪。”
“是吗。”他收回身子,悻悻地回应,“是吗……”
程父程母看向他,眼中满是祈求。
“你会好好对待他的,对吗?”
他闭上眼,脑中闪过种种疑问。所有誓言和困惑都堵在喉咙,千言万语最终轻轻吐出:“会的。”
两人对视,脊背终于放松。
程母抹去泪水,笑着劝他留下吃饭。欣然应下,两人很快离开,独留下他在这书房里。
即便对方说随意就好,他也不好真的乱碰。
之前程霄泽提到过两人同校,也许在这里,会有些痕迹。
他决定趁着这个机会,找到证据。
怀着疑问,他扫过书架,视线最后停滞在某本教科书上。
翻开书,扉页上写着:程霄泽。
指腹拂过字迹,他心中莫名感到熟悉。好像在哪里见过,却怎么都想不起来。
书页快速略过,他发现里面夹着张信封。光滑的触感,终于唤醒记忆。
情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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