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情独白: 7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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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还在为狗粮的事委屈。她想弯腰去安抚,大哥的声音从对面传来:“不用理它,吃你的。”

    伴君如伴虎,她摸了几下赶紧坐直了。

    哥看完邮件,放下平板。餐厅里安静得很,只有多比跑动的声。他忽然问:“手怎么了?”

    程不喜一愣,把左手往袖子里缩了缩,“没怎么。”

    “肿了。”哥很直白地挑明。

    “可能……睡觉压到了。”她含糊道。

    他没再追问,而是起身去厨房盛咖喱。她悄悄松了口气,把左手抬起来查看。

    她也纳闷儿,怎么好端端的就肿了?难道昨天她用手抓过什么东西吗?好像没有吧,她只抓了那件外套…正疑惑不解着,哥拿着一支消肿清凉的药膏出现在眼前。

    没等她反应,手腕就被一只温热的大掌覆盖住了。

    哥将昨夜放纵过火,弄的红肿的小手捉进手心,挤出药膏慢慢地涂抹。

    一边涂抹一边皱眉,怪自己不知节制,次数太多,有些过了。

    程不喜习惯于这样的对待,因此并不抵触,只是目光虚虚散散地落在地面,不知道小脑袋瓜子里都在想什么。

    哥不笑时嘴角自然下抿,透出冷硬之感,可眉梢一挑,那点冷意倏然化开,成了懒洋洋的暖。

    白色衬衫领口闭得严实,领带是深沉的绀青色,打得一丝不苟,严丝合缝地卡在喉结下方,透出强烈的禁欲感。

    “在想什么?”他问,是很俊凌的眉压眼。

    她眼珠微颤,思绪回笼,视线从地面收回落在他的下巴处,又缓缓转移到他的眼睛。

    都说对视是人类不带欲望的另一种意义上的精神接吻。

    她倒不觉得,也没有这样觉得,她只是觉得这一双眼睛比起从前,更沉了点,更暗了些,看不透,摸不着。

    他是个捉摸不透的人。

    感觉像是长久俯瞰着长满青苔的深井,不论怎么往里面扔石头,那个人始终如一,波澜不惊,没有回音。

    所以,水下面究竟是什么样的世界?

    默默看了会儿,似乎是想确认什么,又想开口承认什么。

    她很想说:哥,我有喜欢的人了-

    但,最后还是一个字都没说,因为哥被一通电话叫走了。

    走的时候妹还坐在椅子上,牛奶喝了一多杯半,背影纤细直薄,手臂撑在身体两侧,探出半边身子,绕过玄关目送他,小狗一样。

    他立在门边,沉默凝望,忽然间涌上万千思绪。

    很像年轻妻子目送出门工作的丈夫那样,带着无尽的惦念,出入平安。在无数个清晨日落里,柴米油盐,日子就这样慢慢悠悠地过下去,好像也不错。

    他不求什么,是富贵是贫贱,是春夏还是秋冬,只求这个-

    冬至这天用不着回家,一个人呆家里又很无聊,惦记宁辞,于是就约他下午出门逛街,去大栅栏,对面欣然接受。

    程不喜长相遗传了亲爹所有的优点,亲爹高大帅气,皮肤很白,气质又像早故的母亲。眼尾细长微微下垂,不笑时有些清冷疏离,笑起来则弯弯的,卧蚕明显,往那儿一站,像初夏清晨沾了露水的栀子,干净里透着一股子甜津津的生气。

    她没开车,两人两车不方便,宁辞说他开一辆黑色的车来接她。

    下楼,没想到他居然开的是大G,她不由得愣了下,宁辞从车里下来,遥遥这么一打眼,蓦地笑了。

    俩人有怪癖,都喜欢学对方穿衣服。每次见面都暗自记在心里,这不,今儿倒好,全撞。都不约而同地穿了鬼冢虎,大鹅,还都戴了mlb的帽子,黑白撞色,红黑交织。

    宁辞走到她面前,上下将她欣赏打量,嘴角不羁一扬:“暗恋我?”

    “学我穿衣服?”

    程不喜也没想到撞这么齐,简直就是情侣款,明明来之前也没打过招呼约定过什么啊,气得转过身不理他,宁辞见状急急忙忙又去哄:“怎么了怎么了。”

    伸手勾她肩膀:“生气了?”

    她生起气来的样子格外招人。

    不说话,“真恼我了?”

    宁辞失笑,没招啊:“行行行。”

    他败了,他投降:“是我暗恋你,是我天天琢磨怎么亲近你,我学你穿衣服,行不行?”

    这还差不多。程不喜红着脸停止气鼓鼓,转过身来正眼瞧了几瞧,他的头发比起之前好像又短了点儿。

    目光落在他大敞的领口,和日常领口紧闭严合的大哥比较起来,他总是这么的张扬且豪气,俊美皮囊裸-露得大大方方。

    那衣服里像是有阵阵暖流,散发着无尽的暖意香气,引诱她分心,一股邪念涌入大脑:要是能钻进去,和他穿一件外套就好了。

    额。见鬼。

    她被自己荒唐的念头惊了一跳-

    大G停稳,从地下停车场出来,眼前就是大栅栏。

    程不喜骨子里钟情大尺寸的车,比如SUV,梦想是开坦克300,可家中大哥和养母的座驾要么偏商务要么都是轿跑,她很少有机会坐大G这种越野车,今儿算是过足了瘾。

    经过Berry Beans,她一眼瞥见橱窗里蓬松可爱的小蛋糕,不自觉地咽了咽口水,宁辞在她身上装了监控,轻易捕捉到,也不出声,就径直笑着往里走。

    她:“……”

    后知后觉自己的小心思全被他摸透,并且他倒好,也不说点什么,直接就大摇大摆地进去了,她还能怎么着,追上去啊。

    点了招牌巴菲,二人占据一张小圆桌,宁辞注意到她的包挂上是一颗迷你的足球仿真挂件,看起来有些年头了。

    也没听她说过喜欢足球啊,挑眉问:“爱看球?”

    程不喜低头看了眼手机包:“你说这个么?唔,这是小时候去看亚冠,得的纪念品。”

    “一直挂在这个小包上,我都快忘记啦。”她眼眸晶晶亮。

    至于喜欢看球,她解释说:“我是因为家里人嗯,我哥爱看,被他影响到,以前经常陪着他一块儿看,哦对,他喜欢卡卡。”

    说到这儿,她愣了下,好像不论说什么都会不由自主地想起他,绕不开他,从小到大,大哥几乎已经占据了她生活的方方面面,成了无处不在的一部分。

    “是吗?”宁辞笑,“我喜欢C罗。”

    09年吧,那年他七岁,第一次看欧冠,彼时的皇家马德里迎来两个旷世奇才,一个是上帝之子,一个是惊天杀神。

    卡卡就是那位上帝之子,而C罗是惊天杀神。

    宁辞不禁对她嘴里的哥哥更为久仰和好奇了,真想和这位大哥见一面,毕竟以后他成了小舅子,这大舅哥怎么着也得好好哄着、伺候着吧?

    “你呢?”他转问,说了半天都是哥哥,“你喜欢哪个球员。”

    “我”她眼神飘了一下,“我没有什么喜欢的。”

    宁辞笑着:“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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