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情独白: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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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换。就连牙刷和毛巾也是, 颜色款式可以变,但就认准那一个牌儿。

    车不高调,但也绝对不普通, 遇到极为正式的场合他会开车库里那辆红旗L5,平时都是陆家伯父在用。

    好端端的,怎么又换了新车?

    还这么巧合, 偏偏和沈教授的那辆撞了款,程不喜背地里嘀咕。

    横竖今天也就这样了,她才是口碑崩无可崩的那个, 宁辞那边只有日后慢慢弥补, 一点点挽回形象了。除此之外好像也没别的什么办法了,谁让她不长记性呢。

    放了人家两回鸽子, 消息发过去至今还没回呢, 可见有多生气

    不想在大庭广众之下闹得不愉快,他哥身份又比较特殊, 街上人多眼杂,要是被拍到什么终归不好。她虽然心里不情愿,但还是乖乖上了车。

    熟悉的内饰, 就连座椅前后的距离和靠背调节的角度都和上次坐沈教授那辆区别不大,甚至可以说几乎完全一样,就好像他实地考察过emm应该是想多了。

    不至于吧?

    程不喜其实很喜欢空间大的车,尤其这种中大型的SUV,因为既宽敞又实用。

    这车能摸到的地方不是真皮就是木头,抛光得也恰到好处有油质光感,手感很妙,贵得不浮夸,也不奢靡,尺度把控得非常舒服,就很oldmoney

    喜欢大型车就跟喜欢鲨鱼和恐龙一样,她知道自己是什么德行,小时候崇拜霸王龙,长大了崇拜陆庭洲,但这些都是过去式了。

    刚才特别留意车牌,这完全就是俩崭新的车,没和沈教授借换开,当然当哥的也不屑做这种无聊的事情——

    今天负责开车的不是辛集,辛哥去外地蹲点项目了,驾驶座是完全陌生的面孔,但是能入她哥眼的,绝不是什么简单的人。

    程不喜不由得想起那位名叫万怡的妖女,不知道她最近和大哥走得近不近,很久没见过了。

    …

    坐下后,车内很安静,一丝风都透不进。

    宁辞的聊天框依旧空着,小红点迟迟不来,她心里烦乱,无聊点开999+寝室小群,里面正在激烈吐槽。

    管11.23:[图片/][图片/]

    管11.23:[学人精!(发怒)]

    管11.23:[看别人有她也必须要有,真是贱死了!]

    怡(考研版):[我了个燥,她没有自己的审美吗?(笑哭)]

    管11.23:[服了,学就学了,偏偏这蠢逼还要和你比!!气死我了!!]

    雅缤8.17:[你第一天知道?]

    [我入学时戴了条手串,转头就在她手上看见了条一模一样的,还有发箍沐浴乳啥的(捂脸)(破涕为笑)就连我买个草稿本都要学(强)(强)(呲牙)……尤其还爱借东西不还,真是日了狗了]

    [学人精能不能去死!!]

    [精神瘸子,嫉妒心强又自卑的小丑]

    事情起因是冯源见管谦茹买了件漂亮毛衣,毛茸茸胸口一个大爱心,转头也买了,买就买吧,还大摇大摆说她买的更便宜,这下可把管惹毛了,群内激情开喷。

    程不喜正巧看到那句‘嫉妒心强又自卑’,不知道是赞同说得太对还是别的什么的,总之扯了下眉头。

    陆庭洲注意到,问她:“在看什么?”

    她犹如惊弓之鸟,立马将群聊天关闭,目光躲闪:“没看什么。”

    嘴上这样说,满脑子都是学人精、学人精

    再结合这辆新车心里乱七八糟的-

    暮色渐近,太阳悄悄沉向西边,楼宇森林的轮廓开始变得模糊,边缘仿佛被轻轻晕染开,像打了一层漂亮的柔光滤镜。

    街灯好似被一只看不见的手按下了开关,一盏接一盏,试探般亮起。

    即将出发,她张口就问要带她上哪儿,仿佛必须确认是送她回学校才能安心。

    陆庭洲答非所问,只敲打:“听二老说,你

    很久不回家吃饭了。”

    程不喜:“……”

    像是被按住七寸的小蛇,头缓缓下伛。

    “最近学习任务很重吗?家都不回。”

    那不是你回来了吗。

    摆在从前,她周末高低都会回去一趟。

    他话里话外的牢骚意味已经很明显了,程不喜长睫颤颤,更沮丧了,硬着头皮说:“最近考试周。”

    大哥好像也不是非要她说点什么不可,只是单纯问问。

    程不喜松了口气。

    下一秒,他递来个盒子。

    程不喜眨巴眨巴眼,很是意外,后知后觉是送她的礼物,抬眼看向送礼物的人,夕阳西坠,大哥的身躯伟岸英拔,那张脸不动声色,但莫名有种温柔的色泽。

    “……”

    “打开看看。”他说。

    程不喜小小惊措,但规矩照做。

    拆开精美的包装,里面是藕粉色的鞋盒,拨开盒盖,漂亮的鞋面映入眼帘。

    是一双MIU MIU的圆头复古玛丽珍。

    白拼黑,3.5厘米粗高跟,风格慵懒甜美,穿上就是公主,还特别显腿长。

    八成是上回,见她在外面穿了件十分漂亮的亚麻针织衫,夜色里莹莹动人,但下半身鞋袜的搭配有些差强人意,于是大哥亲自挑选了一双送给她。也算是补上他回来的首个正式见面礼罢?

    她迟迟不动,大哥有些吃不准这礼物送得究竟合不合她的心意,“不喜欢吗?”

    原本黑漆漆,又满是华光的眸子轻微沉黯几分。

    质疑声出,她立马摇头,露出克制又惊喜的笑颜:“喜欢。”

    具体怎么个喜欢,也没说清楚。

    反正就是喜欢。说难听就是敷衍。

    这并不是他头回送她鞋子,都说送鞋子有希望对方能“鞋”手相伴的意思,鞋又与和谐的谐是同音,可程不喜倒希望是远走高飞的意思。

    这双鞋在她眼里就是个漂亮的刑具。

    说起高跟鞋,她小时候有段时间特别羡慕鬓影衣香的都市丽人,尤其是舞会上穿恨天高的那一拨。

    她们妆容精致、纤细条顺,戴流苏耳环,香气扑鼻,一颦一笑皆像范本上刻画的那样,完美得无可指摘,浑身上下都透着优雅名媛淑女范儿,最主要,她们脚上穿着闪闪发亮的高跟鞋。

    长裙曳地,丰臀妖娆,走姿踩踏的声音像是在琴弦上跳舞,而程不喜年纪小,却只能穿平底的玛丽珍、再不济运动鞋、板鞋。甚至好几回夜里做梦都是穿高跟鞋。终于有一天趁养母不在,偷穿了她鞋柜里那双MB蓝色缎面钻孔鞋。

    MB,ManoloBlahnik,莫罗伯拉尼克,在国内只有香港三家专卖店。

    养母的鞋,她穿显然不合脚,但她还是倔拗地将脚塞进去,穿好后站起来,对着镜子左右欣赏,兴奋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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