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标记的她: 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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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竟,她也不想因为自己做得不好,而让季池予勉强接受不够好的东西……这是不对的。

    季池予应该吃最好吃的食物,住在最干净、最安全的家里,然后每天都露出很好看的笑容。

    这样才是正确的。余野芒想。

    等季池予吃完早餐、回卧室换衣服的时候,余野芒就起身,开始收拾桌上的碗筷。

    她并不打算跟兰斯有什么交流,却拦不住对方非要凑到她跟前,狂刷存在感。

    在兰斯第三次好心帮忙、却险些把盘子摔碎后,余野芒深吸一口气,冷着脸看向对方。

    “你到底为什么要缠着我?我不会跟你走的。”

    这并不是余野芒第一次见到兰斯。

    在地下拍卖会的那一晚,这个味道闻起来像野兽一样的红头发Alpha,就提出过想要带走她。

    是简知白不知道说了什么,另外一个黑发红眼的Alpha制止了这个人,她后面才和行动组一起离开的。

    余野芒警惕地看着兰斯,右手指尖已经探向了袖口。

    最近,只要季池予不在家的时候,她就会去简知白那里报道,学习暗杀者的技巧。

    简知白说她天生就懂得怎么隐匿气息、最小化自己的存在感,一击制胜的奇袭路线,是最适合她的。

    “我需要学会如何杀人吗?”余野芒问他,“这也是留在季池予身边的条件之一吗?”

    简知白闻言扬起眉。

    “别把这种责任推卸到我和大小姐身上——刀在你自己手里,是要杀人,还是要保护谁,都要由你自己做主。如果想杀人的话,就算没有刀,哪怕只有一支钢笔,也会有人想方设法去扎穿对方的喉咙。”

    将特制的暗器匣绑在了余野芒的手臂上,他确认一切机关都能正常使用后,便收回手,任由余野芒的袖子往下滑落,将暗器匣掩盖。

    简知白淡淡道:“而我,只是负责把刀交给你。”

    余野芒当时还不太理解这句话的意思。

    但她现在好像有点明白了。

    至少,在她想要反抗、想要保护自己的时候,她可以有一把刀握在手里,而不是只能逃跑或者束手就擒。

    余野芒眼也不眨地盯着兰斯,幽绿的眼睛冰冷而尖锐,像是一头正在呲牙威胁敌人的小狼崽。

    兰斯却反而笑得更开心了。

    想起了过去的自己,他完全没被惹恼,甚至因为不想让余野芒更害怕——他敢确定,要是再靠近的话,余野芒一定会扑过来撕咬他的。

    因为如果是他的话,他就会这么干。

    兰斯索性突然抱膝蹲下,从居高临下的俯视,变成了没那么有压迫感的仰视。

    他像个前辈那样,好心提醒余野芒:“要努力变得有用哦?这样主人就会更喜欢你,你就可以踩在竞争者的身上,一直陪着她了。”

    余野芒却不屑一顾。

    “不,我不需要变得有用。”

    她低下眼睛,看向自己白皙的、尚且柔弱无力的掌心,用力攥紧十指,然后看向了兰斯,一字一顿地说。

    “季池予说,我只需要做‘余野芒’就够了。”

    兰斯眨了眨眼睛,“哇”了一声。

    于是,等季池予换好衣服出来一看,就瞧见兰斯蹲在那里,对着余野芒一通小海豹鼓掌,一副被帅到了的小迷弟样子。

    季池予:?

    上了车之后,她忍不住好奇:“你好像很喜欢野芒?”

    “嗯!因为我们是同类啊!我也是被头儿从地下斗兽场捡回来的。”

    兰斯笑眯眯地承认:“我那天本来想把她一起带回去的。但是简知白说,这是兔子小姐你要捡的,头儿就不同意了。”

    ——“同类”。

    季池予抓住了关键词:“那你为什么不喜欢简知白?你之前也说过,他身上有‘同类’的味道吧?”

    兰斯从不遮掩自己的情绪,一提到简知白,刚才还眉开眼笑的脸,立刻就嫌弃地皱成了一团。

    简知白和余野芒不一样。

    他觉得简知白是同类,是因为他们都是被抛弃之后,在阴影里扭曲挣扎过的人,即便现在换上了光鲜的衣服,看起来人模人样的,可骨子里透出的腐败味道却没变。

    “简知白很危险。”

    但兰斯想了想,又补充:“不过你是一个很好的主人。他好像很听你的话……你要记得喂饱他,不要让他感觉到饿。不然他会吃掉你的。”

    他很认真地叮嘱季池予,要小心饲喂怪物。

    可季池予只觉得:这小文盲又叽里咕噜说什么呢?怎么每个字都认识,但串一起就不像是人类的语言了?

    她决定挑自己能听懂的部分,礼貌地回一下。

    季池予纠正:“我不是谁的主人。”

    兰斯不太理解:“为什么?有主人不是很好吗?没有主人的野狗才可怜……要是脖子上没有项圈的话,会很害怕得不敢睡熟吧?”

    因为没有项圈的话,就意味着“无家可归”,代表他们没有能够回去的地方啊。

    兰斯觉得,要是兔子小姐连项圈都不愿意给简知白戴一个的话,不用等简知白感到饥饿,就要立刻反过来把她吃掉了。

    毕竟兔子小姐看起来很菜,一个人打不过简知白。

    感觉两个人的交流,好像完全不在一个频道上,季池予换了一种解释的方式。

    “那陆吾是怎么回答你的呢?”她问。

    说到这个,兰斯可就对答如流了。

    “头儿说,反正我脑子也想不出什么名堂,索性别想那么多了,听他的命令就好。只要我听话、不背叛他,他就不会丢下我。”

    “嘿嘿,其实我有好几次任务失败了,还以为自己就要死在那里了,都是头儿亲自去救我的——虽然兔子小姐你也很好,但我的老大才是最好的主人!”

    他看起来很骄傲的样子。

    季池予看了他一眼,不再跟兰斯纠结这个话题,转而问起另一个她困惑了很久的事情。

    “所以你为什么要叫我‘兔子小姐’?”

    兰斯眨了眨眼睛:“因为头儿说你像兔子啊。而且电视里都夸兔子很可爱,上次那部热映电影里的‘兔子警官’也很受欢迎。兔子是好东西,你也很好。难道你不喜欢兔子吗?”

    季池予直言:“我比较喜欢你叫我的名字。”

    “哦。”兰斯很乖地点点头,“好的兔子小姐,我记住了!”

    季池予:“……”不,你根本就没记住!

    季池予默念:这家伙脑子坏了,这家伙脑子坏了,还是个只爱看狗血电视剧的小文盲,她不跟病人计较。

    心平气和地侧过脸,季池予看向车窗外流动的景色,却避不开玻璃上倒映出的兰斯的影子。

    她又想起了上一次在陆家,为自己向导的俞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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