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失忆对家恋爱了: 1、噩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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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春,云川市。

    细雨,回南天。

    雨声淅沥,雨水砸到破旧逼仄的居民区内,混着油污、烟头和腐烂发霉的食物残渣从小巷里流出来。

    空气中一股挥之不去的恶臭,顺着家家户户紧闭的门窗缝隙钻进屋内,整个居民区像是泡在粪水里。

    有人打开窗,泼出一盆混着鸡毛和血污的热水,楼下,不幸被溅了一身的女人扯开嗓子和她对骂,引来无数看热闹的人。

    窗外人声嘈杂,屋里却静得只能听见心跳声。

    十五岁的沈乐捧着妈妈传给爸爸,爸爸传给弟弟,最后才落到她手里,早已摔得支离破碎的手机,艰难地打出一行字。

    「下雨了,我就不去送你了,一路平安,希望你在国外一切都好」

    对面是沈乐最好的朋友江月白,也是她放在心尖上的人。

    聊天界面顶上立即变为“对方正在输入中”,沈乐的心提了起来,像催眠师手里的怀表,颤悠悠。

    沈乐希望江月白回复,却又害怕。

    她怕江月白说一些伤人的话,更怕江月白轻飘飘的不当回事。

    她怕自己对江月白来说很重要,更怕自己对江月白来说无关紧要。

    「月亮:沈乐!昨晚约你出来见面你不愿意,现在又不肯来送我,我到底做错了什么?你为什么无缘无故疏远我!」

    江月白还是问出来了,可是她能怎么回答呢?

    说自己其实喜欢她?

    江月白不喜欢女孩子,说出来之后她们兴许连朋友都没得做——虽然现在也没好到哪去。

    她把一切都搞砸了。

    房间里没有开灯,和窗外一样阴沉,地板、墙壁和天花板都覆着密密麻麻的水珠,像是用于缓冲减震的气泡膜,空气中飘着回南天特有的潮气,混合着怎么也晾不干的衣服湿臭味。

    手机微弱的屏幕光打在沈乐脸上,映出一双湿漉漉的眼,她正在经历回南天。

    「你没有错,是我的问题」

    「月亮:行,这个问题暂时放到一边。天气预报说雨半小时后停,我改签了三小时后的下一班飞机,在t1入口等你」

    [微信红包]

    「这是往返车费,你收下」

    「我希望你能来,不然,我们就绝交」

    绝,绝交?!

    沈乐倒吸一口气,猛地瞪大眼,脑子来不及思考,人已经站起来,结果脚一滑,狠狠摔到地上,拖鞋飞出两道抛物线,手机也被甩进床底。

    她来不及检查疼得要命的膝盖和手肘,一瘸一拐地抓过晾衣杆,把手机从床底扫出来。

    手机黑了屏,碎得不成样子。

    它从沈乐弟弟沈君珩手里传下来的时候就只剩一口气,再这么一摔,仙逝是必然的了。

    可沈乐还是紧紧按住关机键,她知道开机希望渺茫,但万一呢,万一它能回光返照呢?

    她只求能回一个「来」字,让江月白知道她会赴约,那样江月白就不用揪着心苦等。

    可是奇迹没有发生,手机彻底报废。

    沈乐是有点迷信的人,她认为万事万物冥冥之中自有天意。

    也许,她跟江月白没有缘分。

    两行清泪从眼眶涌出,沿着沈乐瘦削的脸部弧度下滑,砸到她常年冰凉的手上,烫得人心颤。

    江月白和沈乐恰好相反,一双手总是暖乎乎,像个小火炉,她贪凉,沈乐贪她,她们的手便一直牵着,热量传递,直到体温相当。

    她们熟悉起来时云川已经入了秋,冷空气没过多久就南下,热的时节远不如冷的多,江月白需要沈乐的凉也就远比不上沈乐需要江月白的暖。

    热力学第二定律,热量不能自发地从低温物体转移到高温物体。

    所以,从来都是她需要江月白,而不是江月白需要她。

    去它的天意!

    沈乐一把拉开被虫蛀空了的木板门,又一打滑,幸亏扒拉着门借了把力,好险没有摔倒,只是一屁股坐到地上,水洗过似的冰凉地砖洇湿了她不算厚的校服裤。

    奇怪,明明不疼,眼泪却流得更簌簌。

    沈乐着急站起来,急于求成的结果是再次滑倒,这该死的回南天像跟她作对似的。

    “喂喂喂,干什么干什么?毛毛躁躁的。说了多少遍,女孩子要文静!你倒好,要么苦着脸不说话,像家里死了人,要么就是这副上不得台面的样子。”

    说话的人是沈乐的妈妈王凤霞,微胖,花白短发,一张脸长满皱纹,像揉皱之后再展开的纸团,找不到一块平整的地方,她嘴角总是朝下,看起来很凶,黑山老妖一样,笑起来的时候……沈乐忘了她笑起来的样子。

    视线下移,只见一双粗糙的手,指关节肿胀,大拇指略有些变形,像老树的根节,钳着人胳膊的时候是很疼的。

    岁月在王凤霞身上烙下成倍于同龄人的痕迹,四十出头的年纪看起来却像个五十多岁的人。

    沈乐摔倒的时候她正坐在客厅绣鞋垫,见沈乐摔得狼狈,于是停下手中的活计来教训。

    “还是在乡下待久了。”王凤霞重新起针,嘴里却仍在说风凉话,声音很大,像是专门说给沈乐听的。

    沈乐表情没有变化,心底无波无澜,她早就习惯了王凤霞的挖苦,现在已经能做到左耳朵进右耳朵出,很少走心。

    再说了,如果选择性忽视王凤霞话里明晃晃的鄙夷,只看字面意思,那她说的没错,沈乐确实在乡下呆了很久很久。

    沈乐生长在贫瘠落后的留孤山,那个地方穷得举世闻名,在脱贫攻坚战中都算得上是一块硬骨头。

    王凤霞和沈志强生下沈乐后就远赴几百公里外的云川市打工,把年幼的沈乐寄养在几个亲戚家,却把只比沈乐小一岁的弟弟沈君珩带在身边。

    作为一个既没有钱也没有爱的孩子,沈乐的童年是寄人篱下的苦涩、繁重的农活、小心翼翼的讨好和不计其数的冷眼,像沙漠中一棵从未停止流浪的风滚草。

    有些经历太沉重了,落在太轻的年纪势必会砸坏些什么。

    沈乐便在本该童言无忌的成长阶段变得沉默寡言。

    幸好她天资聪颖又勤奋刻苦,从小就是学习方面的佼佼者,后来更是凭借优异的中考成绩被云川市第一中学免学杂费录取,成功走出大山,来到繁华的云川。

    和江月白相识,也在云川。

    “妈——”沈乐很少和王凤霞交流,就连称呼她都觉得浑身不自在,喉咙像被掐住似的,发出破碎的调子。

    她察言观色,发现王凤霞心情不佳,正准备找个发泄的靶子,但还是请求道:“我想借你手机打个电话,可以吗?”

    “你不是有手机吗?为什么要借我的?”王凤霞反问,语气尖酸刻薄,没有半点要答应的意思。

    沈乐装着手机的口袋一坠,她的心也沉了沉。

    “坏,坏了。”沈乐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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