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世小货郎: 12、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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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整一日,曾如意都在屋里裁布制衣,争取能让常霄早一日穿上。

    晚些时候,又记挂着时辰,好赶在常霄回家前做好晚食。

    心思分出去,人就容易走神。

    针尖不小心扎到指头,冒出一滴小小的血珠。

    他皱起眉,送到嘴边轻轻一吮。

    擅针线的人被针扎手,就像擅灶的人切菜切了指头。

    曾如意不解,为何常霄不在家,自己就止不住地心烦意乱。

    正巧傍晚时分天也见暗,他们住的这间屋窗子潦草,透不进多少光,继续缝衣有些费眼睛,也容易出错。

    他信手把搁在膝上的布料叠好放在一边,预备出去淘米洗菜。

    早两个时辰,过午不就的时候,村里磨豆腐的刘家嫂子送来一方豆腐,道是常霄买的,已经结过账。

    夏日里豆腐过不了夜,曾如意一通比划,好歹让刘家嫂子明白他的意思,跟着对方回家,花一文钱买了一把田里的落葵菜。

    他起意治个落葵豆腐汤,清清爽爽地喝一碗,最是解暑的。

    虽说成日里桌上不见荤腥,但真算起来,他们作为孙辈,本也在常霄祖父的孝期里,按理说该茹素一年,只是许多人并不真的遵守。

    就像是孝期另一桩规矩——夫妻、夫夫不得同房,实际大门一关,只要不弄大肚子,床笫之事谁又知晓?

    想到这里曾如意的脸有点热,他舀水洗去手心里的一点汗意,借凉水残留的温度拍了拍脸颊。

    何必想这么多,两人同床多日,对方不曾有过一次逾矩之举。

    曾如意也不知他是作为孝子贤孙,决意好好遵守规矩,还是对自己压根没有兴趣,从不打算将夫夫之名坐实。

    手指抚过头顶木簪,此物的存在使常霄的心意更加捉摸不透,曾如意又往脸上拍了遍凉水,强迫自己不再胡思乱想。

    他抹一把面上水珠,眯着眼打算去找条布巾擦脸,正在这时,却好似看见个人影从柴扉门外倏地闪过去了,脑袋比矮墙还要高,竟像是个男子!

    他不禁大骇,紧张之际瞥见了靠墙放的几样农具,咽一下口水,一把抄起其中的镰刀,两手握住木柄,直直地举在胸前。

    如此在院内站了好一段时间,再未听见动静,后背却早教汗湿了。

    实也不是他小题大做,想想要是正经人,岂会在被发现时惊慌而逃。

    要是他那会儿没有正好出门到院里,没有正好洗完脸抬头,那人会不会已经趁自己在屋里埋头做针线时,悄无声息地摸进来?

    曾如意越想越惊,心里头剧烈打着鼓,连松了手劲后胳膊的酸痛都不曾察觉。

    他进灶屋时犹豫一瞬,干脆一并将镰刀拿了进去,放在手边。

    歹人也是肉体凡胎,不会不怕刀的。

    瞧着镰刀,摸着刀柄,平复下心情后他着手忙活晚食,手上动作不停,按部就班将落葵菜洗干净,掐根择叶,渐渐没那么怕了。

    落葵菜吃起来口感黏滑,近年来吃的人愈发少了,更多是采果子制胭脂亦或染布,也得是有固定供给的作坊才成,各家自种的根本无人来收。

    刘家种这些,据刘大媳妇讲也是不想浪费娘家给的一把种子,实际种出来挑去草市,卖也卖不上价,应季时地里别的菜尚且赶不及吃,哪里轮得上这个,故而常常是一半都剁碎了喂鸡了。

    非要说的话,曾如意也不多爱吃,只是现下条件有限,没法子挑拣。

    不过刘家点的豆腐确是不错,嫩而不散。

    他把豆腐用勺子分成块状,放在碗里,又将碗搁进阴凉处的凉水中隔水镇着,只待常霄回来再下锅。

    许久过去,院外再不见任何不寻常之处。

    曾如意盯着近在咫尺的镰刀,开始疑心自己是否看错了。

    ……

    却说另一边。

    常霄出门一整日,赶在天黑前进了寨子村的地界,没两步就被人叫停了步子。

    这家缺油,那家少盐,他庆幸多亏又去草市补了遭货,不然只怕回了村要什么没什么。

    先后卖去几样杂货,又跟这几家人讲,回头若是想要什么可去碾场上跟家里的小哥儿说,待他回来就送到门上。

    众人听了都觉方便得很,再不必成日盼着货郎来,想要什么走两步就能买到。

    他走后,方才在他这处买了东西的人一时未散,少不得议论一二。

    “那常家小郎还当真做起货郎了,这可不是好差事,整日要走多少路,不比下地轻省多少嘞。”

    “常家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没瞧着还有本钱做这营生,进这一担子货怕也不少银钱!再多疲累,也强过土里刨食,看天吃饭。”

    “可惜已是婚配了,不然我瞧他好样貌,还识文断字……”

    “人家找的夫郎可是城里哥儿,哪里瞧得上你家的?”

    “纵是城里哥儿又如何,还不是个哑巴……”

    “我看着也没多好,没听里正家媳妇说,来时半个包袱都无,穷得连口肉都吃不上,两人加起来凑不出三身衣裳,这般人家,我可不舍得孩子嫁嘞……”

    凑在一起絮絮说了半晌,越说越觉得还是自家日子更强些,常家曾经再是风光又如何。

    心里熨帖起来,瘾过足了,便各自回家做晚食。

    常霄半点不在乎旁人说何,只在乎得了几个钱的利。

    他捏着进村后卖来的一把铜板,边走边数,数过一遍,碾场就在眼前了。

    ……

    “回来迟了,从道口村出来东西卖得七七八八,我便想趁天早,再去马桥进货,不料没寻着卖草编玩意儿的那人,一番打听,又去他住的乡里寻。”

    常霄进门第一件事就是钻进灶房找水喝,缓过一口气后跟曾如意说起今日见闻。

    小哥儿站在一旁,只觉听着都累,不敢想一天里常霄走了多少路。

    从后面看,能看到常霄整件衣裳的背面都给汗湿了,留下深色的印子,布鞋也灰扑扑的,早已瞧不出原本颜色。

    过去读书时候,再挑灯夜读,也是风淋不着水湿不到的,哪里像现在,嘴都干得起了皮,走路一瘸一拐,定是累狠了。

    常霄却不以辛劳为苦,挣钱嘛,哪有容易的,容易的叫做捡钱。

    不过曾如意不曾掩饰的担忧目光,还是教他有几分受用。

    只是被看得久了,不免要有几分难为情。

    他换个话题。

    “对了,刘大哥可把豆腐送来了?我今日运道好,出村前正遇见他出去卖豆腐,有他带路,省了不少事。”

    曾如意倒出水碗里的几滴残水,用手指蘸着写字作答。

    得了肯定的答复,常霄举起湿巾子擦脸,热水浸过的布料尚还留有余温,盖在脸上甭提多舒服了。

    然而过后看到巾子上的印子,他尴尬道:“我这出去一日,脏得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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