殿下可悔?: 21、17.市井生活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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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候他会主动提出晚上想吃什么菜,并给何云初留下买菜的钱。

    何云初还是摆着那个面摊,不过没有了生活的重担,他长了点儿肉,气色好了不少,隔壁屠户家的婶子总是酸溜溜地说他命好,带着个拖油瓶改嫁,居然还能嫁个有钱有本事的男人。

    何云初不再叫顾大哥了,叫当家的——他已经和他一起住了这么久,当然是要个名分的,虽然顾砚舟还是没进过他的屋,但是他现在已经知道,这男人其实很心软,是不忍心戳穿这样的谎言的。

    立冬那日,何云初一大早就做了顿好吃的,又提了一嘴:“天气冷了,该穿厚衣裳了。”

    到了晚上,顾砚舟拎了个包裹给他,里头是新买的布和棉花。

    “团团长高了些,衣裳小了,做身新的。”

    何云初翻了翻包裹:“这么多布?他一个小孩儿,做衣裳用不了几尺布,你别被布店老板娘骗了。”

    “这是给你的。”

    何云初一顿,把那条绛红的棉布扯出来,惊喜道:“这个是给我的?这颜色可贵呢!”

    “底下还有一条,是我的。”顾砚舟说,“都有。”

    何云初心里跟吃了蜜似的,美滋滋地熬了几晚上,把三人的冬衣都做了出来,先给团团换上了,又给自己穿上,好好梳整齐发髻,在水盆跟前照了又照,满意得不得了。

    这会儿顾砚舟还没回家,他就把新冬衣给他送进屋里,整整齐齐叠着摆在床头,摆完了,他又觉得这样太显眼,像邀功似的,便又给他收进箱笼里去。

    可刚打开箱笼,他一眼就看见了里头一件浅樱粉的小袄。

    何云初脸色一变。

    他在外头有人了?

    他把那件樱粉小袄拿出来,松了一口气——是小孩儿穿的衣裳。

    可是这个大小,不是团团穿的,是三四岁小孩穿的衣裳。

    樱粉色,应当也是坤君。

    何云初心里不是滋味儿。

    原来顾砚舟愿意帮他们娘俩,是因为看见了团团,想到了他自己的坤君孩子。

    他爱那个孩子,只是现在爱不着了,这才退而求其次,把团团当成那孩子来爱。

    他偷偷给那孩子买衣裳,哪怕知道送不出去,买的料子也比给团团的料子好得多。

    他忘不了那个孩子,就像他忘不了和他一起生下孩子的那个人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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