竟入平地: 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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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也看不到什么,但我的眼睛早已经无数次描摹过他的五官轮廓,光是这样想着,就已经清晰无比。

    最后我握了握他的手,恍惚间好像听见他说了句什么,却又不太清楚,像是火车的一声颠簸。

    他睡了我的床,我也就只好睡在他的床上。这样一直到天亮,我们收拾完东西下了车。

    小县城里的车站很小,连站台都很简陋,水泥地裂开几条长长的缝隙,老旧的围墙上铺满了绿色的枝叶和藤条。

    程凛光是站在那里,就显得格格不入。我拉着行李箱,背着背包,默默欣赏着他的气质,而后和他一起走出了车站。

    从车站到我家还要再搭乘一班公交,约莫半小时才能到。

    公交车上没几个人,我和程凛坐到靠后排的位置。他再一次被框起来,这种空间甚至比软卧还要小,他的腿被迫收起来,抱臂靠在坚硬的座椅靠背上。

    半小时的路程在平时并不算什么,我闭上眼睛再睁开眼睛的功夫,就能到家。但我担心程凛的伤,总要扭头看他的状态。

    直到他的脑袋靠在了我的肩膀上,我的脖子一瞬间变得格外僵硬。

    他没喷香水,用的是和我同款的洗发膏,上面传出来的全都是淡淡的味道。我抓了抓手指调整坐姿,尽量让他靠得舒服一些。

    我还从来没有哪一刻希望这趟车走得更慢一些,一个小时、两个小时或者更久。阳光跳跃着照在我们身上的时候,是很温暖的、很柔和的感受。

    我爸早早地就等在了门外。

    我们家门外有一个池塘,干净又漂亮。我小时候常常站在花园里朝外看,看见那一片清澈的水,有时还能从里面摸到鱼。

    他就站在池塘边。我老远就看到了他,但他却要眯起眼睛变换角度反复确认,才终于弯着腰抬起腿朝我走过来。

    程凛态度谦逊地和我爸问好,等回到家我就闻见那一阵熟悉的菜香。我首先给程凛盛了一碗鸡肉汤,并向他打包票,说我爸做的鸡肉汤是最香最鲜的,半点都不腻。

    他尝了一口,眼角微微扬起来。我知道这是喜欢的意思。等他喝完,就又给他盛了一碗。

    我们家不大,没有多余的房间,程凛就只好和我挤在一个房间里。

    我专门收拾了一遍房间,他就坐在一边的桌上低头办公。等我收拾到桌上了,他就移步到沙发。等桌子收拾完了,他就重新回到桌边。

    我心里觉得很委屈程凛,站在一边,看着这张床。往常总是我一个人睡,并不觉得多么拥挤。但如果加上程凛,我就觉得这床太小。

    就在我思考要不要把那张夏天的纳凉单人床搬出来时,我的衣柜门忽然被打开了。

    柜门是用透明玻璃做的,里面冬季和夏季的衣服分开。为了节省空间,都是叠起来放的。程凛的手越过衣服,拿到了那本相册集。

    相册集很厚,里面放的是我从小到大所有的照片。有些是和我爸妈的合照,还有些是我的单人照片。以前每年生日我都会去照相馆里专门拍一张。

    程凛靠在柜门边把相册集翻完,我也把小床搬了过来。床单和凉席都在柜子里,我伸手要去拿,他却转了转身子,将柜门压了回去。

    “陈凡,去年你过生日怎么没拍照?”

    我的眼睛干涩,敷衍着回复:“去年,哎,去年太忙了,就没拍。”

    他盯着我,不知道在想些什么。最后那张单人床还是被他扔了出去,用的还是受伤的那只手。我后来反复检查,很怕他再伤到伤口。

    院子里的花都开了,但长得却不好。

    程凛和我在家的这段时间,每天清晨起床站在院子里,穿着短袖和短裤,边刷牙边看着朝阳升起。我喜欢仰头将刷牙水呼噜噜地灌在嘴里摇晃的声音,那种时候天旋地转的,程凛轻轻的笑意会灌进我的耳朵里。

    鸟叫声和蝉鸣声接连不断,可是一抬头,也只能看得见满片翠绿,压根找不到它们的踪影。

    等吃完早饭,我们就各自站在院子里的一个角,拎着自制浇花壶给花浇水。往往正午时太阳最暴烈。清晨被滋润过后,等到正午又会被晒得蔫吧。

    于是下午我们又要各占一角,再给花浇一次水。

    我做秋千的技术是和我爸学的。小的时候没什么可玩,就只能玩这个。我在清晨做,拿着锯子,搬着木头到阴凉地里,一做就是一两个小时。

    程凛要看,我又搬来了家里唯一的太师椅,再在上面绑上一个大号的遮阳伞。这样就不会太热太晒。

    秋千初步成型后,上面总有些凸起的小刺。我拿着磨刀将小刺全都磨掉,再把四个尖角磨成圆形,秋千就做好了。

    挂绳用的是尼龙绳,很结实地缠了好几圈,最后挂在了门前的两棵大树上。

    我们坐在上面,如果荡得高一些,清澈的湖水就卧在了身下,像一块柔软的棉花糖。

    程凛可能从没荡过秋千,看起来兴致勃勃。我们就那样并排坐着,看朝阳看夕阳。做秋千时我的手被刀挫伤,在食指上留下了个口子。

    不过我留心没让程凛看见,随手在裤子上擦了擦,有点疼,所以我又握住了掌心。

    “程凛,你知道我们这里为什么叫天塘吗?”

    第40章 “你的歌叫别人发完了”

    “为什么?”

    “因为我家门口的这口池塘,不论冬天还是夏天,都像天空一样漂亮。而且,天塘,天堂,听起来就是一个好地方。”

    程凛脚轻轻一蹬,原本还荡在空中的秋千就停了下来。随后他起身进屋,拿了创可贴出来。

    “伸手。”

    他的目光落在我被刀划伤的手指上,我摊开掌心,上面有干涸的血迹。

    接着他拉着我的手到水管边冲干净。沁凉的水划过皮肤,他用拇指将血迹擦干净,再帮我贴上创可贴。

    创可贴是最老式的棕色创可贴,贴上去没什么特别的,但我还是忍不住笑了笑。

    “笑什么?你傻啊。”

    程凛拍了下我的脑袋。

    我的手指还有点酥麻,想了想才说:“这是我第一次谈恋爱。”

    其实我说这话没什么别的意思,但不知道为什么,程凛听完,原本放松的表情却收了收,移开了目光,站起身来。

    “我还有工作要处理。”

    我看着他的背影愣了下,但很快注意力又被花园里的花带走。经过我们的不懈努力,花重新挺直了腰杆,还开出了新的花蕊。

    第二天我就带着程凛下了池塘。

    他游泳的姿势规范、漂亮。从池塘这边游到那边,肩颈的弧线随着水流的波动而勾勒,背部肌群起伏。有时,他会将脑袋深深埋进池塘里,过很久才重新露头,甩出一片水花。

    我的游泳技术全靠摸索。程凛靠在一边,阳光透过层叠的树叶落在他的眉眼之间,他就眯着眼睛看我为他展示趴浮。

    我将四肢放松,手臂向前伸直,双腿并拢,深吸一口气,然后把脸埋进了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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